重大行政决策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预计作出决策时间
1 制定《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一季度
2 制定《长宁区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季度
3 修订《长宁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的若干政策措施》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季度
4 修订《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上海市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第一季度
5 修订《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若干政策措施》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一季度
6 制定《长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第二季度
7 修订《长宁区新一轮城市管理精细化行动计划》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第三季度
8 公布长宁区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第三季度
9 制定《长宁区数字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季度
10 制定《长宁区公园城市规划(2024~2035)》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第三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