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现就全面推进美丽长宁建设、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与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积极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大局,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长宁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有力推动城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区生态环境品质,努力打造绿色惠民的城区生态空间,生动演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长宁范例,使绿色成为长宁最动人的底色、最温暖的亮色,为美丽上海建设贡献长宁方案。
二、总体要求
锚定2035年美丽长宁总体建成的目标,通过“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和“十六五”整体提升,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
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城区人居环境有效优化,生态安全全面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美丽长宁建设的实践样板,美丽长宁建设成效显著。
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持续向优,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全面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长宁总体建成。
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碳排放持续稳定,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长宁全面建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最高标准,推进领域全面转型。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加快城区建设、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的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全面提高发展的“含金量”和“含绿量”。
坚持系统治理,推进要素全面提升。树牢城区生命体、有机体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
坚持全局思维,推进城区全面建设。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着力打造国际精品美丽中心城区,推进城市更新、公园城市引领示范区、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美丽街区、美丽河湖建设,不断优化提升以中山公园商业中心、虹桥国际贸易中心、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为核心的东、中、西三大功能区美丽模式创新。
坚持多元参与,推进社会全体行动。突出社会共治、共建共享,大力宣传弘扬生态文明理念,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等引领行动,让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区治理共同体。
四、优化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美丽生态空间
(一)优化提升城区空间功能布局。
以完善生态空间结构、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不断完善优化城区“两翼三心三带”的空间格局,在推进城市更新、深度转型的背景下,持续优化用地布局,构建以滨河绿带和沿路绿带为“脉”、遍布城区各级公园为“心”,便捷可达的绿色开放空间网络,加强生态廊道、绿带建设,锚固生态节点、密织绿地网络,强化骨干河道、支级河道系统性、生态性建设,提级水系全方位保护、长效化管理。(区规划资源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全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认真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同管控机制,推动成果数据动态更新和共享共用。优化长宁生态空间布局体系,提升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品质。(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规划资源局、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美丽持续发展
(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重点单位节能降碳工作机制,推广CN100建筑碳中和倡议机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2030年前,确保和上海市同步实现碳达峰。推进主要温室气体清单化管理,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配合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市碳普惠场景应用。推动碳中和应用场景和试点示范项目落地,持续推进低碳社区和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产业生态体系,布局绿色低碳赛道。加快建设“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航空服务业、时尚创意产业、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金融服务”3+3+X的重点产业体系。持续深化东部零碳港、西部虹桥临空经济园区低碳经济集群的聚集效应,充分发挥头部企业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绿色低碳企业机构集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依据“双碳”产业指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绿色低碳企业招商力度,并以双碳领域项目合作等方式提高企业粘性。加快低效园区和楼宇改造转型,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力度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争取国家、市级碳中和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研究机构等落地长宁。引入“双碳”企业、企业总部 ,及国际级和国家级“双碳”研究机构,积极打造绿色低碳特色产业园区。(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投促办、区东虹办、区科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到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40%。推进驻场企业对机场内非道路移动源开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替代。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节能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充电桩示范小区和出租车示范站建设,持续推进上海市充电桩示范街道创建,鼓励商业设施开放夜间停车充电。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完善公共交通体系,优化公交网络功能和布局。加强重点商圈、园区、居住区公交保障服务,打通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米”。完善慢行交通设施,保障慢行交通路权,结合城市更新,依托“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建设,提高慢行交通网络的可达性和便捷性。(区建管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城区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城区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引导新建建筑运行能效达到先进水平,推动新建建筑逐步全面电气化。提升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功能,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效对标管理,引导公共建筑持续绿色高效运行,运行能效能达尽达先进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强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和集中控制管理,推动景观照明节能降耗。试点探索“绿色低碳韧性社区”模式,迭代社区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到2035年,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区建管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房屋管理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虹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能源节约增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居民开展节水行动。推进区域土地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持续推进“减塑”行动。建筑领域减少资源利用,鼓励使用可再生、可回收材料。鼓励企业开展废水回用、固废资源化利用等多种综合利用形式,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置和闭环监管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提高源头减量率和资源回收利用率。(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优化美丽生态环境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更加突出源头治理,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建立健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体系。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全面实施低VOCs含量物料推广等源头替代工程,全面推进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推进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实施新阶段移动源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用好移动源智慧监管平台。运用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完善扬尘预警闭环管理,提升工地、道路等扬尘源全方位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智能化管控设施安装,着力解决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建设一批宁静小区。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健全大气污染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污染天气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联合应对。到2027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市下达目标任务;到2035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20微克/立方米左右,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驻。(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更加突出人水和谐,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持续推进分类整治、动态销号及长效管理工作。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落实差异化管理措施。持续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探索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建设雨水储存、末端截流和净化设施,加强城镇排水管网、防汛泵站等排水系统的运维管理和修复改造。加大污水排放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持续开展景观河湖整治,提升水质和水体感官。到2027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50%左右;到2035年,基本完成全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美丽河湖基本建成。(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更加突出风险管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实行土壤污染与地下水污染一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防土壤新增污染。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推动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推进“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污染治理新模式,提高土地建设利用效率。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到2027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到2035年,地下水水质稳定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更加突出预防和源头减量,统筹推进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高标准建设“无废城市”。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建立健全各类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落实大宗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高水平全量化利用。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优化收运渠道,提升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运水平,持续推进小型医疗机构“最后一公里”工作。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社区、学校、医院、机关、快递网点等“无废”示范,以点带面实施“无废细胞”行动。发挥无废建设空港联盟,无废建设卓越企业联盟、小微企业危废收运“最后一公里”联盟作用。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到2027年,建成全区“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成果显著。(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生态宜居家园,扮靓美丽人居环境
(一)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按照“一江一河”世界级滨水区打造要求,以高水平建设滨水林绿空间为引领,逐步构筑由滨水贯通向腹地延伸的公共游憩网络。优化滨水空间、公园绿地、美丽街区等建设运维和功能拓展机制,结合城市更新、美丽街区建设、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打造等,把“生境+”理念融入到生态空间的打造中,因地制宜推进各类城市生态空间建设和提升。持续推进“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持续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到2035年,居民5分钟步行至公共开放空间的可达覆盖率达到××%左右。(区建管委牵头,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二)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和城市空间形态,满足长宁百姓对开放、共享、融合绿色空间的需求,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引领示范区建设,推深做实林长制,构建城市公园体系,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附属绿色空间开放共享,打造“城市乡村处处有公园、公园绿地处处是美景、绿色空间处处可亲近、人城境业处处相融合、爱绿护绿处处见行动”的绿色城区,努力成为公园城区建设的标杆。到2035年,力争建成公园××%座、骨干绿道××公里左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平方米。(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区规划资源局、区发改委、区房管局、区文化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彰显美丽友好生态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实施《长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及《长宁区生态空间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规划》建设目标要求,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打造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在新建、改建绿地、河道等空间时,纳入“生境适应性”要求。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大古树名木、本土树种保护力度。结合长宁区发展现状,依据区域生态系统提升规划,不断提高现有绿地、河流岸线、城市公共空间生境适应率、蓝绿融合比例,本土物种数量保持稳定,增加本土植物的应用,基本建立长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制度,试点创建“生境社区”,构建街镇级生境空间系统,逐步形成以生态空间网络为基础、以城市生境节点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形成生境城区特色创新经验,打造大型人口高密度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标杆。高品质构建生境花园、生境社区、生境城区等“生境+”空间体系。到2035年,形成系统高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基本建成全区典型生境和本土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城市生境体系跟踪评估与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完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城区。(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控生态环境风险,保障美丽环境安全
(一)健全生态安全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生态安全应对管理体系,提升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核安全工作协调统筹,构建严密的辐射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持续优化核技术利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重点辐射污染源监管,对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不断完善辐射监测与应急响应体系。(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生物环境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法,提高环境安全风险的早期预判、识别、评估及应对能力。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加强外来物种入侵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绿地、水系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控制清除、生态修复等工作。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完善城区防洪除涝治理工程体系,深化海绵城市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案例,海绵城市达标区域占比2025年达40%,2035年达80%。结合城区精品小区建设,统筹规划设计,加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风险管理,推进各类老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强化气候灾害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护人群健康。持续提升各领域的气候韧性,提升全社会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建设管理委、区应急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完善上下游、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常态化全流程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严防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健全应急响应体系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有序推进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生态文化建设,繁荣美丽人文环境
(一)培育弘扬生态文化。推进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创作更多体现生态文明思想、反映时代精神、彰显上海文化、凸显长宁特色文化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持续推进环境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广泛宣传美丽长宁建设的生动实践。(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鼓励企业、居民等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相关碳普惠减排场景或项目。大力发展绿色旅游,打造一批生态精品旅游路线。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到2035 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以上,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广泛动员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的群团组织广泛动员作用,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向公众提供宣传教育服务。(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民政局、区社会工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绿色数字创新,点亮美丽绿色科技
(一)加快推进绿色科技应用。在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以及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学校、科研机构优势,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科普教育宣传。(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数字赋能。实施生态环境数字化工程,赋能生态环境数字化转型。不断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持续丰富生态环境领域感知神经元网络。加强温室气体、地下水、新污染物、噪声、辐射、生态等全要素监测能力建设,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协同监测全覆盖。拓展生态环境“一网统管”应用场景,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和协同治理体系。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加快形成智慧执法体系。(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大数据局、区城运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共治共建共享,促进美丽协同合作
共建绿色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深入推进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绿色生态区域建设。充分利用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辐射效应,发挥临空区域龙头企业集聚的带动作用,加强绿色生态理念协同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动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加快建设成为国际航空枢纽、全球航空企业总部基地、高端临空服务业聚集区和低碳绿色发展区。在大力发展航空服务总部经济和现代临空服务业的同时,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低碳集约发展,推进节能降耗,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环境保护,增加互动、开放、系统的生态空间体系,打造绿色、低碳、融合、创新的现代航空港区。(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强化美丽制度保障
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美丽长宁建设制度保障,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强化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衔接配合。推进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推进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ESG)。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对生态和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长宁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推进组织实施、强化指导督促、优化协调推进、促进实效落地。加强监督考核,把美丽长宁建设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重点,持续拍摄制作生态环境警示片。完善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增强领导班子共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效能。属地街镇、各部门要把美丽长宁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来抓,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实施监督,区政协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
(二)压实工作责任。制定美丽长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美丽上海建设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做好协调推进,强化对美丽长宁建设重大工程相关政策、经费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社会工作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
(三)强化宣传推广。持续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实践推广力度,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全国生态日、环境日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有关街镇和园区、企业、社区、学校、村居等等先行先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附表:美丽长宁建设主要指标
附表
美丽长宁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7年目标 |
2035年目标 |
1 |
全区河湖水面率 |
3% |
3.6%左右 |
2 |
细颗粒物平均浓度 |
25微克/立方米左右 |
20微克/立方米左右 |
3 |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
××% |
持续改善 |
4 |
美丽河湖建成率 |
××% |
基本建成 |
5 |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继续保持 |
6 |
“无废城市”建设比例 |
80%以上 |
建成全域“无废城市” |
7 |
地下水水质 |
稳定改善 |
稳定改善 |
8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4.4平方米 |
7.6平方米 |
9 |
居民5分钟步行至公共开放空间的可达覆盖率 |
/ |
90%左右 |
10 |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
/ |
50%以上 |
11 |
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 |
/ |
85% |
12 |
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 |
/ |
40% |
13 |
海绵城市达标区域 |
40% |
80% |
14 |
水功能区达标率 |
78% |
100% |
15 |
骨干绿道长度 |
10公里 |
大于等于17公里 |
16 |
绿色生态城区创建个数 |
大于等于2个 |
大于等于3个 |
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6日
背景介绍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要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长宁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的行动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
三、决策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优化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美丽生态空间”、“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美丽持续发展”、“深化污染防治攻坚,优化美丽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家园,扮靓美丽人居环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彰显美丽友好生态”、“严控生态环境风险,保障美丽环境安全”、“开展生态文化建设,繁荣美丽人文环境”、“推动绿色数字创新,点亮美丽绿色科技”、“推进共治共建共享,促进美丽协同合作”、“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强化美丽制度保障”等内容。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城区人居环境有效优化,生态安全全面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美丽长宁建设的实践样板,美丽长宁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持续向优,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全面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长宁总体建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区生态环境局拟定《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长宁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的行动方案(草案)》,目前正在着手该草案制定工作。结合长宁实际情况,现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长宁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的行动方案(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云雾山路79号长宁区生态环境局417室,邮编:200336
电子邮件地址:xiaokuai2@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4日。
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要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长宁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的行动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行动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行动方案》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
《行动方案》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表现。是深刻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长宁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与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积极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大局,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长宁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有力推动城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区生态环境品质,努力打造绿色惠民的城区生态空间,生动演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长宁范例,使绿色成为长宁最动人的底色、最温暖的亮色,为美丽上海建设贡献长宁方案。
三、《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锚定2035年美丽长宁总体建成的目标,通过“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和“十六五”整体提升,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城区人居环境有效优化,生态安全全面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美丽长宁建设的实践样板,美丽长宁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持续向优,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全面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长宁总体建成。
四、《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行动方案》对下一阶段如何建设美丽长宁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优化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美丽生态空间”、“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美丽持续发展”、“深化污染防治攻坚,优化美丽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家园,扮靓美丽人居环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彰显美丽友好生态”、“严控生态环境风险,保障美丽环境安全”、“开展生态文化建设,繁荣美丽人文环境”、“推动绿色数字创新,点亮美丽绿色科技”、“推进共治共建共享,促进美丽协同合作”、“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强化美丽制度保障”等内容。明确了2027年近期目标、2035年远期目标及对本世纪中叶的期待。
五、如何做好《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美丽长宁建设落地见效,《行动方案》将从3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长宁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推进组织实施、强化指导督促、优化协调推进、促进实效落地。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美丽长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美丽长宁建设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三是强化宣传推广。持续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实践推广力度,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全国生态日、环境日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有关街镇和园区、企业、社区、学校、村居等等先行先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