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
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结构与内容
本指标体系借鉴层次分析法和逻辑分析法的体系构建与权重测算方法,采取四级树状式指标体系结构,对正在实施或实行结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综合评估。
(一)一级指标选取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科学有效的后评估工作,既要考虑文件本身内容的合法性、协调性和规范性,也要关注文件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绩效性和合理性。因此,在明晰评估目标与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思路的基础上,结合文件文本与文献参考等,确定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基本维度和要素(一级指标),包括(A)文件合规、(B)文件执行、(C)文件实施效果三个一级指标。
(二)二、三、四级指标选取
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具体现状,参考规范性文件执行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涵,再细化分解出12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34个四级指标,形成结构合理的递阶指标体系结构。
第一,文件合规指标主要对规范性文件的文本内容进行评估。该指标下设置(A1)文件制定依据、(A2)文件制定规范性、(A3)文本规范性、(A4)文件内容完整四个二级指标,具体考察:文件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制定程序是否规范、文本表述是否清晰明确且逻辑严密。
第二,文件执行主要对规范性文件执行体系、执行质量进行评估。该指标下设置(B1)执行体系、(B2)执行质量二个二级指标,具体考察:文件执行过程能否形成“执行单位科学领导、及时与上级政府沟通协调、制定机关及时组织督导检查、公众高度参与、档案分类管理”的多位一体、多方协作的组织体系;相关单位能否遵循正当程序规则,全面及时、合理适当、保质保量执行文件规定内容。
第三,文件实施效果评估主要对规范性文件执行后的产出以及产生的影响做出价值判断,即通过对文件实施实施产生的实际结果和理想结果的比较,对文件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进行分析和评价。该指标下设置(C1)预期目标达成情况、(C2)文件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C3)相关方满意度、(C4)文件可持续性、(C5)相关领域全国/全市示范性水平提升、(C6)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六个二级指标,具体考察:文件实施结果是否能够实现文件设定的主要目标,有效解决相关问题,满足实际需求;文件实施的经济成本和效益是否明显高于制定、执行的成本;目标群体和相关方对于文件的认知度、满意度;政府工作规划、公众意愿等因素对文件的可持续性的影响;以及文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本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4个,四级指标34个。一级指标分为文件合规、文件执行、文件实施效果。一级指标的体系权重分别为:文件合规27%、文件执行31%、文件实施效果42%。
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分值 |
A文件合规 |
27% |
A1文件制定依据(4%) |
A11依法制定 |
A111文件依据准确 |
4 |
A2文件制定规范性(8%) |
A21过程规范 |
A211开展申请立项 A212充分调研评估论证 A213充分听取意见 A214合法性审核 A215集体审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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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文件公开 |
A221多渠道公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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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文本规范(3%) |
A31文件的文种、名称和文风规范 |
A311文件文种契合 A312文件名称规范 A313文件生效时间和截止时间表述明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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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文件内容完整(12%) |
A41文件内容规范 |
A411规定内容明确、逻辑结构严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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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2文件用语规范、条文表述准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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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文件内容合理 |
A42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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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2所规定的措施与行政管理目标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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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相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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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4所规定的措施充分考虑现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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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文件执行 |
31% |
B1执行体系(15%) |
B11组织领导 |
B111责任明确、任务明晰 |
3 |
B12督导检查 |
B121制定机关组织开展督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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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沟通协调 |
B131制定机关与执行单位协同配合,同向发力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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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公众参与 |
B141采取丰富的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开展文件解读工作,提升公众参与度和知晓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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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2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反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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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档案管理 |
B151及时全面完成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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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执行质量(16%) |
B21执行程序正当性 |
B211执行单位在文件执行过程中遵循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中的程序性规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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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执行全面性、及时性 |
B221文件内容已按时全面及时执行,相关基础、配套工作到位等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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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文件实施合理性 |
B231公平、公正原则得到体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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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2各项管理措施均有必要、适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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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文件实施效果 |
42%
|
C1预期目标达成情况(14%) |
C11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
C111实施结果与预期目标相符合,充分实现文件设置目标 |
8 |
C12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
C121文件实施之后,目标领域的情况得到改善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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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文件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4%) |
C21相关投入与产出 |
C211文件实施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制定、执行的成本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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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相关方满意度(12%) |
C31目标群体满意度 |
C311目标群体代表对文件制定、执行、宣教的满意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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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相关执行方满意度 |
C321执行方代表对文件制定、执行、实施效果的满意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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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文件可持续性(12%) |
C41近期效果和长远影响 |
C411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方向的符合程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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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2继续实施的潜在风险和预期负面影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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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2目标群体意愿 |
C421目标群体对于文件的继续施行有积极的意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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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相关领域全国/全市示范水平提升 |
C51长宁区相关工作在全国/全市具有示范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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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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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2相关工作在全市排名较上一轮排名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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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
C61发生规范性文件制发不当造成重大负面舆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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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关于《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草案)》的制定背景介绍
一、起草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于2018年先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制度基础。2019年,上海市政府重新制定了《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过程管理,长宁区府办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草案)》。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
二、主要内容
《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草案)》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4个,四级指标34个。一级指标分为文件合规、文件执行、文件实施效果。一级指标的体系权重分别为:文件合规27%、文件执行31%、文件实施效果32%。
文件合规指标下设置(A1)文件制定依据、(A2)文件制定规范性、(A3)文本规范性、(A4)文件内容完整四个二级指标;文件执行指标下设置(B1)执行体系、(B2)执行质量二个二级指标;文件实施效果指标下设置(C1)预期目标达成情况、(C2)文件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C3)相关方满意度、(C4)文件可持续性、(C5)相关领域全国/全市示范性水平提升、(C6)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六个二级指标。
关于《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效益和效率,增强文件执行的透明度和可控性,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量化评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等要求,结合长宁区实际情况,长宁区政府办公室起草了《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草案)》。现将《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草案相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来信地址:上海市长宁路599号1413室,邮编:200050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文字解读:《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草案)》
一、为什么要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答: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是了解和掌握政策文件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能级的关键一环。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不仅有利于检验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规定的合理性、可行性,还能及时发现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优化改进的方向,从而为规范性文件的废止、修订提供科学依据,对进一步提高文件起草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为什么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
答: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效益和效率,增强文件执行的透明度和可控性,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量化评估,制定《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草案)》。
三、《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草案)》的结构是怎样的?
答:本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4个,四级指标34个。一级指标分为文件合规、文件执行、文件实施效果。一级指标的体系权重分别为:文件合规27%、文件执行31%、文件实施效果32%。
四、《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草案)》分别设定了哪些二级指标?
答:文件合规指标主要对规范性文件的文本内容进行评估。该指标下设置(A1)文件制定依据、(A2)文件制定规范性、(A3)文本规范性、(A4)文件内容完整四个二级指标,具体考察:文件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制定程序是否规范、文本表述是否清晰明确且逻辑严密。
文件执行主要对规范性文件执行体系、执行质量进行评估。该指标下设置(B1)执行体系、(B2)执行质量二个二级指标,具体考察:文件执行过程能否形成“执行单位科学领导、及时与上级政府沟通协调、制定机关及时组织督导检查、公众高度参与、档案分类管理”的多位一体、多方协作的组织体系;相关单位能否遵循正当程序规则,全面及时、合理适当、保质保量的实现程序执行。
文件实施效果评估主要对规范性文件执行后的产出以及产生的影响做出价值判断,即通过对文件的实际结果和理想结果的比较,对文件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进行分析和评价。该指标下设置(C1)预期目标达成情况、(C2)文件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C3)相关方满意度、(C4)文件可持续性、(C5)相关领域全国/全市示范性水平提升、(C6)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六个二级指标,具体考察:文件实施结果是否能够实现文件设定的主要目标,有效解决相关问题,满足实际需求;文件实施的经济成本和效益是否明显高于制定执行的成本;目标群体和相关方对于文件的认知度、满意度;政府工作规划、公众意愿等因素对文件的可持续性的影响;以及文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