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长宁区“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第三届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安保工作,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长宁区“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批示指示精神和市政府“9.28”、“10.10”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委、区府领导的有关要求,切实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本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区安委办结合长宁区实际,特制定“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拧紧本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各类行政执法资源,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动,坚决遏止类似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为第三届进口博览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治理范围
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维修门店、快递外卖网点、居民住宅小区、外来人员聚集地和道路通行的电动自行车为重点:一是重点查销售企业违规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人为降低本质安全等情况;二是重点查外卖、快递、闪送骑手等高频使用人群聚集地,存在“人电同屋”、“人车同屋”等违规停放、充电情况;三是重点查违规住宿场所(“三合一”、群租场所必须及时整治清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四是重点查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公共资源不足,居民安全意识不强,“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情况;五是重点查企业单位、物业服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及未配置消防设施等情况。
三、阶段划分与时间节点
一是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10月23日前,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对长宁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快递外卖网点、居民住宅小区、外来人员聚集地和违规住宿场所(必须及时整治清除)的电动自行车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分类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统一存档备案,同时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打牢综合治理工作基础。
二是督改问题阶段:10月23日至11月5日,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防范工作,分析辖区安全形势,对照排查整治问题清单“照单销账”,督导隐患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严防严控阶段:11月5日至11月10日,进博会期间,全面落实严防死守措施,提高电动自行车易发高发区域安全防范,督促企业单位、物业服务公司、小区居委等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巡查检查频次,对前期隐患问题未整改完毕的采取关停、查封等措施,并对不放心场所派人盯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后期整治阶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持续推进治理工作,及时查找弥补整治工作薄弱环节,完善联勤联防制度,分析研判电动自行车技防措施,因地制宜的完善充电场所配套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已建成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场所及设施完整好用,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市民群众增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和治理成效,适当延长整治时间。
四、责任分工
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法规标准,通过联合检查、专项抽查、错时夜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强力整治电动自行车各领域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房管局、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国资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含临空办,下同)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章立制,研讨整治举措,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外卖、快递网点、居民住宅小区、三合一等高风险区域,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对本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实施持续高频次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销售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产品、来源不明产品以及不符合商品销售规定产品的行为,并将拼装、改装、加装等行为纳入执法范畴。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要求从业单位、外卖电商平台及其骑手严禁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指导并宣传使用合格电动自行车,严格遵守安全使用、停放、充电规定。督促相关企业建设自用集中充换电设施,有效提升行业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区房管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职责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防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的发现劝阻力度,对屡劝不改的上报消防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区规划资源局要将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为推动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和消防设施配置等提供服务和指导。区国资委要督促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贯彻落实治理工作要求,积极指导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安装智能充电设备和消防设施,加强单位安全管理。区城管执法局要结合经营性违法建筑点位清库,加大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经营的违法搭建行为执法力度。区公安分局要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工作,对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上牌,并加大对路面通行电动自行车的抽查检查力度,依法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使用超标蓄电池等进行查处。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公安派出所要依法严惩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快递外卖网店占用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三合一”等违法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教育,及时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扑救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积极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引导居民群众自觉遵守管理要求停放充电,减少入室充电、人车同屋等现象,并对每一起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启动联合调查机制,追根溯源打击源头,依法依规实施处罚追究责任。各街镇要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支持协同各相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要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车停放管理,指导社区在有条件的区域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安装智能充电设施,加装简易喷淋、火灾报警等自动消防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依托“一网统管”建立基层综合治理协作处置机制,分类分级督改消除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要按照“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的标准组建完成社区微型消防站,并与社区警务室、治安巡防力量、保安队等形成区域巡防联防,及时发现和处置初起火灾,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防控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由区安委办和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国资委、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区规划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镇及临空办分管领导为组员,共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实施方案和对策举措,督导检查综合治理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各街道(镇)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工作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分工,分析问题成因,深挖隐患根源,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二)强化联勤联动。区各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属地责任和行业职责,按照方案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理清电动自行车各领域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对策举措,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托“一网统管”平台,高效开展“网格化”隐患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建立“一店一表”、“一点一表”(附件6、附件7),查清电瓶品牌、型号、规格,对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信息要逐一核查,发现疑似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应建立专案办理制度,追根溯源不放过。
(三)强化整治措施。充分以此次综合治理行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强化社区微型消防站处置能力,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推广建设集中充电区域,安装智能充电设施,加装简易喷淋、火灾报警等自动消防和视频监控设施,缓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题。
(四)加强警示教育。区安委办和区消防救援支队要收集汇总近年来本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典型案例,积极制作警示教育音视频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户外大屏及宣传海报、楼宇广告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常识,引导市民群众增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并加大违法曝光力度,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营造安全氛围。
(五)强化督导问效。各单位要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坚持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发生事故严格追责。区工作专班将对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导,对动作迟缓、履责不力、成效不显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工作失职、失控漏管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倒查责任,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地。
(六)及时上报信息。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镇要及时梳理汇总工作做法、取得成效、难点问题等情况,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镇及临空办于10月15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联系表(附件3);每周三16时(首次报送时间为10月15日)前,报送周工作报表及推进表(附件4、5)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外卖快递闪送类网点、三合一场所情况登记表(附件6、7、8);10月23日前报送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9),每月13日和28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区安委办(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刘鑫、李志浩,联系电话:63359532、63359503,邮箱:64101635@qq.com)
附件:1.市安委会《“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市安委会工作提示
3.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联系表
4.“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每周工作报表
5.“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推进表
6.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情况登记表
7.电动自行车外卖快递闪送类网点情况登记表
8.“三合一”场所安全检查记录表
9.长宁区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