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局
职务 姓名 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林  静 负责数据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骏 分管数字经济科、数字化转型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杨维诘 分管电子政务建设科、数据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21-22187005

联系电话:021-22187005

网站地址:https://www.shcn.gov.cn/shuju/

单位地址:长宁路1436号5号楼2楼

邮政编码:20005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数据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协调落实国家、上海市大数据战略。推动落实数字中国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研究分析数据发展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数据领域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协调数据发展管理。统筹推进数据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数据收集、治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授权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指导推动社会经济各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互联互通。配合开展区域数据合作。

(四)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产业发展。协调推进相关数字经济重大工程和国家、上海市试点示范项目,协同做好数字经济活动监测工作,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拟订数字产业政策,协调推进数字产业布局规划,推进依托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推动完善数字产业发展服务体系,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五)推进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推进与数据要素相关的算力、区块链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数字网络设施体系建设,指导数字基础设施管理和运营服务。指导城市物联感知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协同推进数据领域重要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六)协调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负责城市数字化转型重大政策举措的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应用推广等,组织推进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优化城市数字化生态。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七)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落实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和上海市数据领域配套制度规范要求。负责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落实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措施,协调开展数据服务行业管理,促进数商业态发展。

(八)推进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推进区级部门数字化应用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系统规划建设。负责区级数字化建设、运维、运营项目的审核和支出预算管理。

(九)在具体承担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落实数据安全相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数字基础设施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协同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数据标准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落实数据领域国家安全有关工作任务。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办公室 52388284 安西路35号407室
数字经济科 22050429 长宁路546号1201室
数字化转型科 52388361 安西路35号407室
电子政务建设科 22050421 长宁路546号1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