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分工
游雁同志全面负责党政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科、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田晓麦同志分管局劳动关系科(仲裁科)、局行政执法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事业中心;协管局组织人事科、事业单位管理科;负责局机关党委、团委、信访维稳工作。
潘轶群同志分管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局社会保障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协管局办公室。
周玉祥同志分管局就业促进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区就业促进中心;负责对口帮扶、工会、机关党支部工作。
咨询服务电话:12333
网站地址:https://www.shcn.gov.cn/rsj/
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599号7楼
邮政编码:20005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三)负责本区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本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交流等工作。做好符合进入事业单位条件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工作。负责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职称评定(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
(五)负责本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做好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居民区书记招聘工作。
(六)负责推动技能提升,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本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技能竞赛活动。负责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有关工作。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七)负责区域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协调推进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组织指导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区域内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负责经济性裁员备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协调负责本区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的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全群体性劳资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协调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负责指导基层夯实劳动用工管理职能,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运作。
(九)负责深化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负责本区工伤保险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组织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落实失业保险制度,负责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协调推进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养老人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务 | 姓名 | 分工 |
党组书记、局长 | 张源 | 全面负责局党组和行政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科、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局人才服务科、区人才服务中心。 |
副局长 | 高斌华 | 分管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局社会保障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统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数字化转型、稳增长、法治工作、对口帮扶、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
副局长 | 田晓麦 | 分管局劳动关系科(监察仲裁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局执法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事业中心;分管人社局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会、团委、信访维稳、政风行风、保密等工作。 |
四级调研员 | 周玉祥 | 分管局就业促进科、区就业促进中心;分管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文明创建、档案、机关支部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