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设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办公室

22050708

长宁路599号7楼708室

组织人事科

22050741

长宁路599号7楼705室

行政审批服务科

22050711

长宁路599号7楼711室

就业促进科

22050737

长宁路599号7楼707室

人力资源开发科

22050703

长宁路599号7楼703室

事业单位管理科

22050755

长宁路599号7楼702室

职业能力建设科

22050713

长宁路599号7楼713室

劳动关系科

22050709

长宁路599号7楼709室

社会保障科

22050701

长宁路599号7楼701室

行政执法科

33538303

威宁路258号9楼B区

游雁同志全面负责党政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科、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潘轶群同志分管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局社会保障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周玉祥同志分管局就业促进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区就业促进中心。

陈冲同志分管局劳动关系科(仲裁科)、局行政执法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咨询服务电话:12333

网站地址:https://www.shcn.gov.cn/rsj/

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599号7楼

邮政编码:20005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三)负责本区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本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交流等工作。做好符合进入事业单位条件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工作。负责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职称评定(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

(五)负责本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做好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居民区书记招聘工作。

(六)负责推动技能提升,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本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技能竞赛活动。负责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有关工作。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七)负责区域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协调推进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组织指导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区域内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负责经济性裁员备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协调负责本区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的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全群体性劳资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协调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负责指导基层夯实劳动用工管理职能,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运作。

(九)负责深化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负责本区工伤保险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组织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落实失业保险制度,负责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协调推进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养老人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