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虹桥街道办事处
职务 姓名 分工
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郭    凯 全面主持街道党工委、人大工作
分管部门:人大工委、党政办公室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    丰 全面主持街道办事处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办公室
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 季凌芸 分管部门:社区党群办公室
党工委副书记 马彬 分管部门:社区平安办、社区管理办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范吉勤 分管部门:纪工委、监察办
办事处副主任 任卫红 分管部门:营商服务办公室
协管部门:党政办(财务)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书剑 金山挂职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蔡    欣 分管部门:社会工作办公室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丁乙丙 分管部门:社区服务办公室
人大工委副主任 黄维鸿 协管部门:人大工委、党政办公室。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周鸿云 分管部门:武装部
协管工作:党政办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
二级调研员 毛伟民  

 

内设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党政办公室 22850846 虹桥路1155号460室
社区党群办公室 22850833 虹桥路1155号330室
社区管理办公室 22850823 虹桥路1155号230室
社区服务办公室 22850821 虹桥路1155号210室
社区平安办公室 22850742 虹桥路1157号401、402、403室
社会工作办公室 22850831 虹桥路1155号310室
营商环境办公室 22850762 虹桥路1157号6楼
干部人事办公室 22850856 虹桥路1155号560室

 

一、虹桥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1、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2、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

3、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4、开展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 工作;

5、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6、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工作;

7、开展援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8、参与检查、督促新建住宅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设、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9、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10、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11、做好安商服商工作;

12、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3、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虹桥街道办事处设 8 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干部人事办公室、社区党群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会工作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一) 党政办公室主要履行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职能,负责统筹落实社区发展规划,做好会务、文书、机要和保密、财务、审计、信息化建设、档案、资产、机关内部管理等工作。

(二) 干部人事办公室主要履行街道人事管理职能,负责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老干部工作。

(三) 社区党群办公室主要履行社区党的建设工作职能,负责街道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宣传、统战、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四) 社区管理办公室主要履行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的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和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和专业资源推进网格化管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对绿化市容、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爱国卫生、防台防汛、河道管理、民众防护等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事务进行督促协调落实。

(五) 社区服务办公室主要履行社区公共服务的工作职能,负责落实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慈善)、为老助残(含精防等)、双拥、住房保障等社区基本民生保障和科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通过调动政府公共资源向社区居民提供各种便民利民的基本公共服务。

(六) 社区平安办公室主要履行社区公共安全的工作职能,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信访、司法、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的综合协调,配合做好“三个实有”管理工作。

(七) 社会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推动“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履行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等工作职能,负责开展对居委会、业委会等社区内各类组织的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落实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制度。

(八) 营商环境办公室主要履行服务企业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能,负责整合社区资源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

街道设置人大工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依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能。

监督电话:021-62085098

联系电话:021-62085098

网站地址:https://www.shcn.gov.cn/hqjd

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155号

邮政编码:20005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