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021-22050945

联系电话:021-22050908

网站地址:https://www.shcn.gov.cn/gzw

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599号9楼

邮政编码:20005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长宁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政府授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区属国有(集体)资产。下设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督监察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管理科、产权管理科、资产经营管理科(集体资产管理科)和下属事业单位国资国企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国资委党委、国资委文电机要、会议、保密、档案、外事、接待、机关固定资产、机关财务等工作;承担领导批示、委各类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组织(人事)科负责监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统战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工作;牵头负责区国资系统人才工作;协调监管企业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工作。监督监察科负责部门及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管企业重大经营活动、重大项目稽查和问题整改;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好各项工作;负责国资系统信访、综治、稳定等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指导监管企业加强法制建设;负责审核监管企业的章程;负责重要文稿起草、调查研究;负责重点工作督办;负责信息和对外宣传等工作。综合管理科负责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牵头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业绩考核;指导协调监管企业促进就业、职业技能、劳动关系、职工权益保障和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承担区行政事业单位部分经营性资产委托监管的相关业务;落实好其它监管工作。产权管理科负责研究拟定本区国有资产发展战略规划,审核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监督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工作;负责监管企业产权登记、变动、界定等工作;负责本区国有(集体)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等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审核企业改制等工作。资产经营管理科(集体资产管理科)负责对监管企业的专项审计、检查、整改;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财务预决算、财务动态监测工作;负责监督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组织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国资收益收缴与支出等有关工作;审核监管企业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负责国有(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本区集体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有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九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万宏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东虹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内设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办公室 22050908 长宁路599号9楼908室
组织(人事)科 22050947 长宁路599号9楼907室
监督监察科 22050945 长宁路599号9楼907室
政策法规科 22050909 长宁路599号9楼909室
综合管理科 22050903 长宁路599号9楼903室
产权管理科 22050905 长宁路599号9楼905室
资产经营管理科(集体资产管理科) 22050902 长宁路599号9楼902室
国资国企发展服务中心 22050907 长宁路599号9楼907室
党委书记、主任 金晓绮 负责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资产经营管理科、产权管理科。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集资委主任 刘    辉 分管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监督监察科、综合管理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管办公室。
副主任 林    涛 协助主要领导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