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6-01-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长宁区门户网站(www.shcn.gov.cn)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邮编200051,电子邮箱:cnmzj@shc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宁区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密结合民政工作重点与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制度基础,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主动开展自查整改与动态更新,持续提升长宁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长宁区民政局依托各政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公文进行属性认定和主题分类,并及时发布。全年制发公文类信息46条,其中主动公开44条。所有公开文件均在政务公开专栏同步上线,并完成规范备案,公文主动公开比率达95.65%。此外,还发布了155条非公文类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并答复,其中2件因申请人主动撤销办结。高效沟通处置,有效回应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做好局门户网站的基础信息维护机制,对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公众获取的信息始终准确有效。根据市、区两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更新《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及需报长宁区政府发布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持续做好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全流程公开,政策集成式发布和“阅办联动”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公开平台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及时发布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定期对公开内容及链接有效性进行核查维护,重点围绕养老、救助、社会组织等民生领域发布相关信息,并对居民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答疑解惑,有效提升平台的服务效能与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做到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分管领导推进落实,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科室(单位)协同配合,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全流程工作。同时,健全政务公开审核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与常态化监督检查,以闭环管理推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制定《2025年长宁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5

第二十条第( 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调整,主动公开的意识和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还有提升空间,公开内容的精准性、时效性与公众期待存在差距。

(二)2024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同时开展局系统内部政务公开专项培训,进一步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二是建立日常公开工作定期检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标准要求,对信息公开情况开展常态化复核,结合区政府公开办工作提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整改,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2025年,长宁区民政局对照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1.在做好上海长宁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加大“长宁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公开力度,健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民生信息607条,通过长宁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动态32条。2.进一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扩大解读的政策范围,除规范性政策文件做到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外,对涉及工作方案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发布政策解读。3.结合民政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市、区两级“政府开放月”活动。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开展2025年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开放日”体验活动,20余名确有需要的市民走进区社会福利院了解残疾人养护服务项目。辖区内上海人寿堂颐养院在长宁区“政府开放月”“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中,向市民提供长宁区高端养老机构服务体验活动。

(二)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