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18-02-0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网站:http://ghj.changning.sh.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巩固公开基础,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努力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本市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2017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分为:公文类主动公开75条,约占总发文数的68.2%;非公文类主动公开71条。公开内容分类方面可分为:行政许可类112条,组织人事类18条,其他行政事务类16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了实地张贴公示、“长宁规土网站”动态发布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查阅点进行查阅三种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件,其中当面申请35件、网上申请30件、信函申请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33%是涉及建设工程“一书两证”的信息,29%是涉规划方案调整,22%是涉及用地批文、出让合同的信息,16%是其它(含各项征地补偿、竣工验收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件,答复69件。在对申请的69件答复中,“同意公开”及“同意部分公开”的27件,占总数的39.2%;“信息不存在”19件,占总数的27.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8件,占总数的11.6%;“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占总数的2.9%;“不同意公开答复数”9件,占总数的13%;“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件,占总数的2.9%。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项,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有12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0项,尚未判决2项。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5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38次,当面咨询接待314次。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10967次,相比2016年249057次减少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