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职务 姓名 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 焦文艳 负责地区办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影 分管地区科。

 

内设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区科 22051403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403室
综合科 22051407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407室

 

(一)负责研究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治理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建设和治理有关工作,参与推进创新社会治理有关工作。

(二)负责起草社区治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和服务街道(镇)社会建设和治理有关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协调推进形成条块合力,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四)负责推进社会建设和治理的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了解和反映社会建设和治理有关情况和问题,总结推广工作典型经验。

(五)负责街道(镇)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长宁区地区工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一)综合科。负责本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干部人事、档案、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社区治理中长期规划。对社会建设和治理的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等开展督查、督办。组织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二)地区科。协调社会建设和治理有关工作,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有关的综合性、专题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发展思路和意见建议。负责做好街道(镇)和区职能部门的协调、服务、联络工作,协调推进形成条块合力,督促相关政策、制度和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街道(镇)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及时了解和反映社会建设和治理有关情况和问题,总结推广工作典型经验。参与推进创新社会治理有关工作。

监督电话:021-22051407

联系电话:021-22051407

网站地址:https://www.shcn.gov.cn/dqb

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407室

邮政编码:20005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