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长宁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调整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 索引号:SY0024382256202300008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财务
  • 发文字号:长民发 〔2022〕37号
  • 发布日期:2023-01-11

关于上海市长宁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调整的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救助管理站:

你单位2022年度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和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调整的预算,经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批复你单位预算调整数,追加一般公共预算89.75万元;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120.00万元。

一、追加一般公共预算89.75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112.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2.44万元,公用支出0.21万元。

(二)项目支出-22.9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至1,123.82万元。

二、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120.00万元,为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至200.00万元。

2022年你单位的单位预算合计为1,323.82万元。

另根据实际需要,同意你单位下列资金的调整:

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支出5.38万元。

请你单位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得截留或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科目及金额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做好本单位预算收支平衡,认真完成单位决算编制。

附件:1、2022年上海市长宁区救助管理站单位预算调整明细表;

2、2022年上海市长宁区救助管理站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支出明细表。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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