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02-20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监督制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 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规范工作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确认,《长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18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承接医疗广告审查及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的受理、发证(限于“一业一证”改革)两项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维护完成该事项的办事指南,并确认了工作要求、审批流程,落实了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完成7大类28种公共场所审批和医疗机构审批工作。全年累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13户,放射卫生许可新发证14户。稳步推进医师电子注册工作,医师执业注册69人;护士执业注册97人;办理母婴人员许可新证9人。医疗机构许可工作中,全年共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4户、办理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8家。行政许可事项均进驻长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依托“一网通办”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全程网办。医师、护士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进行业务申请实现无人干预。2022年,“一网通办”网办率达95%以上,全程网办率达95%以上。

落实“两个免于提交”按照“成熟一项,落地一项”的原则,涉及本部门的核发材料 226份已全部落地,制定了告知承诺操作规程和告知承诺文书3 项。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时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发证后的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处理投诉举报、主动开展监管,开展批后监管150次,未发现发证后有违法违规现象。

四、改革创新情况

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对已上线行业的办事指南进行了优化完善,开展了网上申办系统功能核验、受理和审批录屏工作。制定了互联网行业综合许可证新证、变更、注销、补证工作制度和综合监管方案。最大程度方便企业、赋能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发出美容美发行业综合许可证134张,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行业综合许可证1张,浴场行业综合许可证1张。

加快高频事项“好办、快办”智能化改造对“公共场所注销”流程进行了优化改造,对已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无电子印章的场所均可走注销流程,年内已全面上线。

继续做好“一件事”推进工作。推进老年人健康服务“一件事”流程再造和落实。老年人在“一网通办”的“一件事”页面提交一次申请即可享受健康体检预约登记、老年人保健、老年综合津贴、健康体检、养老服务补贴、健康体检结果反馈等多部门并联服务。

推广长宁旗舰店和企业专属网页。在区域内医疗机构均推广使用 “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先后在“随申办”长宁旗舰店上线医师机构查询、新冠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查询、居家健康监测等事项。

提升审批监管效能。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持续完善综合监管会商工作机制。开展了消毒产品、无证行医、医美机构、学校、游泳场所、打击代孕、加油站、住宿场所、影剧院、养老机构等场所联合执法。2022年,各部门之间移送有关线索16件,其中卫健委移送线索1件,接收9件,协查6件。完善疫情防控督导单兵系统和调度指挥平台,推进移动端行政执法信息实时互通。在疫情期间推进护理院非接触式辅助监管工作。推进5家医疗机构精麻药物可视化监管试点工作,提升精麻药物的精准监管。围绕医美机构和游泳场所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积极推进“信用+监管”工作,参与全市信用评价标准的设立,探索信用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定了两类场所的评价规则。课题成果《上海市长宁区医疗美容机构“信用+综合监管”新模式的探索及研究》和《上海市长宁区游泳场所卫生信用监管模式探索》被《中国卫生监督杂志》录用。

五、监督制约情况

本部门对行政许可办理、批后监管等行为的监督情况开展自查,全年政务服务“差评”2件、行政相对人满意度95%以上,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根据“好差评”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对照2022年差评件反映的问题,还存在网上办理新模块上线前宣传、培训不及时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本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好差评”服务回访及问题整改。进行系统调研,畅通办件流程。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市、区主管部门、大数据中心的沟通,及时掌握“一网通办”改革的方向,做好业务培训,加强窗口服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办件质量,在做好“一网通办”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提炼工作特色和亮点。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18

 

 

 

附件

序号

事项名称

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收费情况

批后监管情况

申请

受理

不予受理

批准

不予批准

办结办件(包括批准和不予批准)中

收费办件量

收费金额

是否制定监管制度

主动开展监管次数

收到有效投诉举报数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数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数

网上受理

全程网办

告知承诺

当场办结

按期办结

超期办结

是/否

1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1

1

0

1

0

1

1

/

/

1

0

0

0

1

0

0

0

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13

113

0

113

0

113

113

113

/

113

0

0

0

113

0

0

0

3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4

14

0

14

0

14

14

/

/

14

0

0

0

14

0

0

0

4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14

14

0

14

0

14

14

/

/

14

0

0

0

14

0

0

0

5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0

0

0

0

0

0

0

/

/

0

0

0

0

0

0

0

0

6

医师执业注册

69

69

0

69

0

69

69

/

/

69

0

0

0

0

0

0

0

7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9

9

0

9

0

9

9

/

/

9

0

0

0

0

0

0

0

8

护士执业注册

97

97

0

97

0

97

97

/

 

97

0

0

0

0

0

0

0

9

医疗广告审查

273

273

0

273

0

273

273

/

/

273

0

0

0

0

0

0

0

10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8

8

0

8

0

8

8

/

/

8

0

0

0

8

0

0

0

合计

 

598

598

0

598

0

598

598

113

/

598

0

0

0

 

15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