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四段16步”工作指南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5-20

为持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切实推动长宁区既有多层住宅加 装电梯工作进程,形成“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社区共治”的可 推广复制的加装电梯模式,以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 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 等市级文件政策为依据,归纳目前加装电梯工作流程,总结提炼 了“长宁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四段16步”工作指南”(以 下简称“工作指南”),包含了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过 程中的“居民意愿征询、前期手续办理、加装电梯施工、后续运 营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工作指南》制定坚持以民生 实事来促进“业主协商自治、政府扶持引导、各方协同支持、社 区组织推进”。加梯工作机制建立适用于街镇、居委会、业委会 以及相关部门和代建单位开展加梯工作,希望推动加梯工作真正做到“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

一 、居民意愿征询阶段

主要包括加梯可行性评估、意愿征询、初步方案确认、落实 加梯费用、选定代建单位五个流程,主要由加梯自治小组开展工作,居委会、业委会、街镇提供支持,时间一般1-2个月。

(一)可行性评估

1.可行性评估。经前期排摸,长宁区绘制发布了全区加装电 梯的可行性地图,按照初步勘测结果,将全区楼栋分为A (适合 加装)、 B (较难加装)、 C (不适合加装)三类,结果已下发各街镇、居委, B 类楼栋(较难加装)也要尽量创造条件实现加装。

2.查询告知。相关业主向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加装电梯申 请,居委会收到业主(含单个业主)加装电梯申请后,根据小区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结果,告知业主相关门洞是否具备加装条件(相关业主也可向街镇查询楼栋加梯可行性)。相关门洞具备加装条件的,居委会及时将业主加装意愿报告街镇相关部门。

(二)意愿征询        1.明确加梯自治小组。由居委会与业主协商确定本楼栋加梯自治小组成员,明确加梯牵头人。

2.楼栋意愿征询。由加梯楼栋业主发起并主导楼栋加梯意愿 征询,根据《沪建房管联〔2020〕801号》相关规定,需征询加 梯楼栋包括1楼在内全体业主意见,并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

3.小区意愿征询。加梯楼栋业主征询通过后由小区业委会主 导,开展小区加装电梯业主征询。如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由小区 居委会代行开展征询。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 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用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 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三)初步方案确认

1.出具初步设计方案。意向代建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出具初步 设计方案,包括改造小区或房屋的基本情况;改造小区或房屋初 步设计方案及图纸;改造小区或房屋设计依据的法规、技术标准; 改造小区或房屋供电等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是否能满足改造的可行性分析;运维管理机制等。同时电梯选型应当经济合理, 同一小区的电梯设备型号、安防系统等优先考虑型号一致和匹配的设备,为运行管理和维保提供便利。

2.确认初步设计方案。居委会会同业委会启动本门洞加装电 梯具体方案业主意见征询,推动同意加梯的楼栋居民确认初步设计方案(达成共识或者取得多数意见)。

(四)落实加梯费用

1.分摊比例确定。按照《关于公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业主出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沪房更新〔2021〕18号)  , 相关业主可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协商确定具体加装 电梯分摊费用。出资及补贴资金比例分摊表是申请提取公积金和财政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

2.落实加梯费用。所在楼栋居民自治小组对加装电梯所需费 用,电梯运行及维护费用、修理及更新改造费用筹措并达成协议, 确保专款专用。建议由业主甲开户,业主乙保管银行卡,业主丙设立账户密码,资金管理存取方式由三人商定。

(五)选定代建单位

通过“居委引导和业主选择”的方式,择优选择“实力强、 经验足、服务优”的代建单位。业委会、全体出资业主与代建单 位签订代建合同,业委会/居委会、业主、代建单位各留存一份,合同内容包括各项委托授权。

二、 前期手续办理阶段

主要包括出具检测报告、深化方案设计、规划公示、房屋安 全性论证(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安全性审核)、开工信息报送五个 流程,主要由代建单位负责组织推进,业委会、居委会提供协助, 市、区相关部门审核指导,街镇、区房管局加强协调沟通,时间一般3-4个月。

(六)出具检测报告(约一个月)

1.选定地质勘测单位,组织现场踏勘,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选定房屋检测单位,组织现场踏勘,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

3.选定物探单位,组织现场踏勘,出具《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报告》。

(七)深化方案设计

1.选定设计单位。

2.设计单位根据相关报告出具《规划公示图》。

3.设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出具《加装电梯设计方案》。

(八)规划公示(约一个月)

1.规划公示图审核。代建单位提交至区规划部门,由区规划 部门审核盖章并组织加装电梯工程规划公示。代建单位向区规划部门提供文件:

(1)意愿征询结果公告

(2)加装电梯公示图

(3)加装电梯设计方案

(4)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报告

2.张贴规划公示。代建单位在居委会指导下于小区公告栏及

加梯楼道张贴公示图、意愿征询结果公告。

3.公示情况意见收集。居委、街镇及区规划部门在10天公示期及7天反馈期期间收集相关公示意见。

4.审核意见反馈。公示期结束后,居委会将公示情况告知街 镇相关部门,街镇出具公示反馈意见,区规划部门出具规划公示反馈意见。如有反对意见,街镇、居委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九)房屋安全性论证(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安全性审核)

1.信息报送上传。代建单位完成项目信息报送后,通知设计 单位和地勘单位利用通过短信接收到账号密码登录进入上海一  网通办一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的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入口,在 图纸资料上传模块中上传设计文件资料。住宅加装电梯房屋安全性论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建筑和结构施工图》(电子版原件)

(2)《结构专业计算书》(电子版原件)

(3)《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扫描件)

(4)《地质勘察报告》(电子版原件)

(5)其他评审需要的材料:包括《设计自校单》(扫描件)、《房屋原始图纸》(扫描件)

(6)特殊情况需补充以下各类材料如:项目在地铁保护区内 需提供交通委批复及申通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扫描件);人 防设施范围内需提供人防部门《认可同意书》(扫描件);河道保 护区内需提供水务部门同意书(扫描件);《小区公共设施改造同意书》(扫描件)等。

以上(1)(2)(3)和(5)项资料由设计单位上传,(4)项资料由地勘单位上传。对于一个项目包含多台加装电梯的,每一台电梯都应单独上传以上各类资料。建筑和结构施工图应按照单张图纸上传。

审核退回补正。代建单位在设计单位和地勘单位上传资料完 成后提交,市安监所针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上传资料不 满足房屋安全性论证要求的于7天内退回补正,待资料补充完整 满足要求后正式受理申请(退回补正及正式受理后申报人(代建 单位)都将收到短信提醒)。项目正式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反馈论证意见。

施工图审核(或专家评审)。市安监所或审图公司组织专家对 施工图开展审核。房屋安全性论证过程中,代建单位可自行在工 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上查看论证意见,及时通知设计单位等修改

相应图纸文件并重新上传修改后的资料。

出具意见。申报项目通过房屋安全性论证后,市安监所出具 《房屋安全性论证报告》,代建单位可自行在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上下载。

(十)开工信息报送

1.开工信息报送。申报人(代建单位)在完成安全性论证后, 使用法人一证通登陆进入上海一网通办一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   统中的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入口,申报人(代建单位)新增开工信  息报送,选择通过安全性论证的项目并填写相关单位信息,上传 附件资料。即时完成开工信息报送。申报人(代建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和授权书(建设)

(2)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和授权书(设计)

(3)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和授权书(施工)

(4)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和授权书(勘察)

(5)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和授权书(监理)

(6)管线单位现场踏勘交底后出具的《现场管线踏勘确认函》(水、电、煤)

2.下载告知单。开工信息报送后,代建单位自行在工程建设 审批管理系统上下载《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开工信息报送完成告知单》。

三、 加装电梯施工阶段

主要包括电梯施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电梯安装监督 检验和使用登记、电梯竣工验收四个流程,由代建单位负责组织 协调推进、施工单位负责现场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监理,区 建管中心负责质量安全监督及后续电梯竣工验收、上海市特种设 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负责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区市场监管局负 责电梯使用登记,代建单位负责信息报送、手续办理,街镇、区房管局加强协调沟通。时间一般3-5个月。

(十一)电梯施工

1.施工准备。代建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交底,确认施工方案和工期,与小区物业确定施工场地,布置上墙资料。同时施工单位进行加梯专用电表申请及安装、加梯相应管线迁移。

2.电梯基础施工。施工单位进行土方开挖、基础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打桩等施工。

3.电梯主体结构施工。施工单位进行电梯钢结构施工。

4.电梯安装施工。电梯安装企业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施工告 知申请材料,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办理人员 当场进行资料审核,并将备案结果告知申请人。(3个工作日)。

电梯安装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制造)及《特种设备生产许 可证书》(安装)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制造单位授权委托 等。完成申请后,电梯安装企业进行电梯设备安装,区市场监管

局根据需要进行安全监察。

5.电梯装修施工。施工单位对电梯厅等部位进行装修施工。

(十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

区建管中心(包括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

1.申请安装监督检验。电梯安装完成后,电梯安装单位向上 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提出申请,并由其实施监督检验。包括电梯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具体以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要求为准。

2.电梯使用登记。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 用后三十日内,向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具体材料包括:

(1)使用登记表;

(2)含有电梯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电梯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5)电梯应急电话登记表;

材料审核通过,区市场监管局办理注册登记。

(十四)电梯竣工验收

1.网上办理。代建单位“一 网通办”网上办理,提交资料。

需提交材料包括:

(1)《竣工验收申请表》

(2)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传竣工图,施工单位传施工资料,

监理单位传监理资料

(3)《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2.电梯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由代建单位在一 网通办上上传竣 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同步将施工过程资料交区建管中心检查,建管中心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合格后区建管中心在一网通办上录入电梯工程验收意见。

3.获取验收告知单。代建单位网上自行下载验收告知单。

四、 后续运营管理阶段

主要包括后续运维管理、补贴资金申请两个流程,由加装电 梯门洞业主自行选择运维单位及运维方式,代建单位(或加梯自 治小组)申请政府资金,街镇、居委会积极支持,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做好指导工作,时间一般1-2个月。

(十五)后续运维管理

1. 明确使用管理单位。加装电梯门洞业主自行决定选择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选择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

2.明确运维机制。由加装电梯门洞业主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 业代为管理,明确维保费用,签订委托合同,服务内容包括电梯 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保洁及管理等。或加装电梯门洞业主委 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并履行电梯的日常维护管理,明确维保费用,服务内容由业主与专业机构自行协商。

(十六)补贴资金申请

1.审计审价。代建单位委托审计审价单位施行,并出具《项目审价报告》。(约1-2周)

2.申请补贴资金。代建单位(或加梯自治小组)备齐竣工验 收报告、项目审价报告、资金分摊协议等相关材料,向区房管局提交申请,区房管局、区财政部门核付政府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