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宁区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推进落实。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 年8月22日
长宁区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贴近居民、快速响应的优势,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现就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试点内容
以“党建引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多元协同”为原则,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小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在现有社区养老模式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构建“一站、三员、五清单”为特色的“物业+养老”试点服务体系,搭建一批试点服务站,打造物业服务团队的养老政策“宣传员”“信息员”和“服务员”队伍,形成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养老服务设施清单、养老政策支持清单、养老资源对接清单、养老责任分工清单“五张清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服务,探索构建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物业+养老”服务网络,在现有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基础上,将“物业+养老”服务点作为社区嵌入式养老的重要补充,打造一批“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新品牌。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供给,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多样的家门口养老服务,构建高品质“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提升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三、试点安排
(一)筹备阶段(2025年4月-7月)
1.做好服务站点布局。由区民政局、区房管局牵头,综合考虑老年人口分布、社区配套设施等因素,确定一批试点企业和试点服务站名单。由各街道(镇)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服务站功能改造等工作。
2.建立“三员”服务队伍。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人员筛选工作,确定养老政策“宣传员”、“信息员”和“服务员”人员名单。区民政局负责对“物业+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开展专项培训,邀请行业专家、资深从业者授课,组织理论与实操考核,提升政策宣传、资源链接和服务关爱的能力。
3.完成“五清单”编制。区民政局会同区房管局制定长宁区“物业+养老”“五清单”样张。其中,服务项目清单归集物业服务企业可提供或链接的养老服务项目。服务设施清单集成物业及属地社区内的养老服务设施相关信息。政策支持清单涵盖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内容。资源对接清单整合社区内外为老服务单位、公益服务单位、志愿者队伍,慈善组织等资源。责任分工清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社区为老服务机构等主体相关的责任分工。各街道(镇)、各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属地实际,在样张基础上形成定制化清单,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物业+养老”服务站点醒目位置张贴,向社会公示。
(二)实施阶段(2025年8月-9月)
1.服务站点投入运营。8月底前,各试点单位完成“物业+养老”服务站选址、改造并投入运营,站点开放时间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根据服务反馈及建议,持续完善服务站点功能,优化服务内容与流程,定期对服务站点运营情况进行评估,积极提升服务质量。
2.发挥“三员”队伍作用。做好养老政策“宣传员”,通过小区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养老政策宣传活动,每月至少组织1次社区宣传。落实养老政策“信息员”职责,持续梳理更新辖区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服务站点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准确、全面。发挥养老政策“服务员”作用,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组建爱心志愿者队伍,聚焦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居民,结合日常工作常态化提供定期寻访关爱等助老爱心志愿服务。
3.完善落实“五张清单”。依据“物业+养老”服务“五张清单”,落实各方职责,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与督导,确保清单内容有效落实。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行业规定,开展维修服务、生活服务、照料服务、应急服务等“物业+养老”服务,做好相关服务记录,形成特色服务案例,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三)总结阶段(2025年10月至12月底)
1.工作评估。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物业+养老”服务站运营情况、“三员”队伍工作成效、五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试点工作。
2.经验总结与推广。根据评估结果,总结长宁区“物业+养老”试点成效,提炼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和难点,形成优化举措。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交流优秀做法与服务案例,适时在全区推广,为全市“物业+养老”服务模式贡献“长宁模式”。
四、工作要求
试点期间,区民政局、区房管局依托好社区治理党建引领议事协调机制,发挥好各自优势,分工合作、统筹推进,加大宣传力度。
区民政局负责结合实际,形成养老服务项目等清单。指导各街道(镇)结合小区老年人需求,盘活住宅小区内各类养老设施等公建配套设施,为有意愿、有能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便利。完成“物业+养老”服务人员培训200人次,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建立满意度测评等反馈机制。
区房管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开展养老政策宣传、养老资源信息公开,积极探索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区民政局、区房管局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指导,构建“政策宣传—资源整合—服务供给”三位一体的“物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全区10个街道(镇)试点小区全覆盖,培育一批“物业+养老”优质服务站和服务人员,形成一批“物业+养老”特色服务品牌,为全市进一步推广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积累经验、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