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05-07

1. 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

答: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行政机关制定的文件部分内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应当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

2. 为什么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

答: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主要是为了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同时检验文件执行情况、施行效果;发现文件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文件,持续提升行政管理效率。此外,后评估还能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并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对已经不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或者文件做出及时调整,推动政府治理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3. 制定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的必要性?

答:通过构建科学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统一、客观的评估标准,不仅能够实现政策后评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运行,更能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废止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

4. 该后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答:该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2项,以及二级指标的解释说明。一级指标从文件合规、文件执行及文件实施效果三个维度进行设置,旨在全面评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执行力度及其实际成效。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通过细化拆解,将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内在要求转换成清晰可辨、可以测评的二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