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 索引号:SY002438225020220014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 发文字号:长民〔2022〕16号
  • 发布日期:2022-09-16
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根据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儿童福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2022年度长宁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内容和标准

主要根据《2022年长宁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检查综合指标》(见附件1,以下简称《综合指标》),衡量各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和未保站“五个中心”作用发挥情况,采用书面评估与实地抽查、日常评估与年底集中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9月中下旬,各街镇根据综合指标,对本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自查自纠。自评材料、工作汇报于10月21日前发送至工作邮箱。

2.检查调研。10月下旬,区民政局组织核查,对照《综合指标》、工作汇报,通过查看台账资料,抽取一定比例的困境儿童档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务报表等材料,现场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3.综合评价。2022年11月下旬,民政局结合自评、核查及调研情况,划定绩效等次。向各街镇通报综合调研考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调研检查为契机,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

2.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各街镇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按照《综合指标》收集整理材料,每项内容各建立一个电子文档,并按条目梳理附上佐证材料。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撰写《2022年XX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汇报》(框架见附件2)。工作汇报需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章,最晚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民政局。

3.注重整改落实情况。着眼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和创新,着眼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盯问题整改和政策落实,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2年长宁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检查综合指标;

   2.2022年XX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汇报。

 

联系人:李亚萍    60198961

工作邮箱:liyaping@shcn.gov.cn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2022年长宁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检查综合指标

 

项目

内容

工作标准

制度建设

组织保障

1.建立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发文。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科室承担日常未保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汇报、总结等文字资料。

队伍建设

1.足额配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

2.针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

3.鼓励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持有社工专业资格证。

4.儿童督导员主要承担未保工作。

未保站标准化建设和运行

功能设施

1.“八个一”的标准建设未保站,即一支工作队伍、一个活动场地、一个服务窗口、一个议事场所、一套制度流程、一本服务台账、一套工作档案、一面展示墙。

2.按不同功能配置相应空间面积,办公区与活动区分开、开放空间和私密空间相分离。

3.未保站尽量选择建筑物一层,悬挂未成年人保护统一标识。

作用发挥

1.为辖区内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及时提供帮助,疫情期间建立“每日联系”工作制度。

2.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上门走访排摸,了解未成年人情况,及时发现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并及时提供帮助,落实临时照料。

3.对辖区内的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建立“一人一档”,校外突发安全事件建立“一人一档”。

4.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5.针对辖区未成年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传,开展寒暑期安全工作宣传。

6.积极宣传报道未保站运行相关信息。

7.定期登录、及时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

8.建立未保“四库”,即未保专家库、社会资源库、法务资源库、专业社工库。

9.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未保工作,包括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开会商讨工作、开展活动等。

10.专业社会组织、机构等参与未保工作。有第三方社会组织承接未保站运行,并依托未保站开展活动。

应急处置

1.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机制。

2.出现校外安全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区未保办,严格落实四小时快报,二十四小时专报机制。      

3.会同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及时做好突发事件后续跟进和处置,及时安抚家属情绪,协助舆情处置。

4.协助学校、社区等各类组织向派出所、街镇有关部门强制报告。

兜底照护

1.对监护缺失未成年人落实临时兜底照料。

2.严格规范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申请,按照流程受理、审核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

3.按规定对困境儿童相关资料进行定期复审。

4.开展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对辖区内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遗漏、不多发。

5.文化补贴、教育补贴相关报表信息准确无误。

6.按照规定对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特殊未成年人申请生活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附件2

    2022年XX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汇报

           (供参考)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体概况

描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体情况

1.组织保障(包括未保工作领导小组、未保队伍建设情况)

2.工作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和运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政策宣传、临时照护、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等)

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色亮点与创新做法

在以下几方面探索形成的创新做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与经验(包括但不限于):

1.未保理念、模式上有创新;

2.在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效果突出的做法或经验;

3.参加上级部门相关试点工作。

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未来的工作打算;

意见和建议(可以是基层执行层面,也可以针对区级或市级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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