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家桥街道各居委自治公约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程家桥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2024-10-17

南龚居民区自治公约

居民自治靠居民  诚信守法讲道理

邻里和睦很重要  同建共创靠大家

楼道整洁不堆物  层层整洁又通畅

文明养宠不扰民  遛狗牵绳清粪便

防火防盗防诈骗  群防群治保平安

垃圾分类重环保  房屋外借不群租

文明公约共遵守  美丽南龚共创建

 

程桥一村自治公约

邻里和睦多礼让  助困助残互关照

敬老爱幼夫妻和  俗正风淳家风好

爱护绿化讲卫生  垃圾分类要牢记

楼道整洁不堆物  室外车辆停线内

无乱晾晒无张贴  黑小广告不应有

高空抛物要杜绝  文明养宠要做到

室内场所禁吸烟  烟花爆竹禁燃放

防火防盗还防骗  戒赌扫毒更扫黄

飞线充电不可为  群防群治保平安

同心协力创和谐  文明公约共遵守

 

程桥二村自治公约

邻里和睦多礼让  爱国爱家爱社区

敬老爱幼夫妻和  俗正风淳家风好

清洁家园齐动手  美化环境我先行

饲养宠物不扰民  高空抛物要杜绝

防火防盗还防骗  戒毒扫毒更扫黄

飞线充电不可为  群防群治保平安

文明实践多参与  行动落实靠大家

同心协力创和谐  文明公约共遵守

 

嘉利豪园居委会自治公约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基层稳定,把社区建设成为文明整治、安定团结的居民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地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居民公约,望全体居民遵守执行。

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团结一心,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反动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贩毒活动,不做伤天败俗的事。

四、移风移俗,反对封建迷信,做到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五、自觉遵守"七不准"行为规范,搞好公共卫生,自觉维护社会和公益利益,为净化、美化、绿化城市作出贡献。

六、学雷锋、树新风,争做志愿者,为社区弱势群体服务。

七、本《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宝北居民区自治公约

居民自治靠居民  诚信守法讲道理

邻里和睦很重要  同建共创靠大家

楼道整洁不堆物  层层整洁又通畅

文明养宠不扰民  遛狗牵绳清粪便

防火防盗防诈骗  群防群治保平安

垃圾分类重环保  房屋外借不群租

文明公约共遵守  美丽宝北共创建

 

王满居委会自治公约

爱国爱家爱社区,爱岗敬业讲奉献。

学法懂法守法纪,交通文明安全行。

绿化带里不堆物,高空抛物不可为。

清洁家园齐动手,美化环境我先行。

饲养宠物不扰邻,室外车辆停线内。

垃圾分类要记牢,飞线充电要禁止。

敬老爱幼家庭睦,邻居团结和为贵。

文明礼让守公德,诚信友善乐助人。

文明实践多参与,行动落实靠大家。

热心公益行公德,文明成果大家享。

 

上航居委会乘坐电梯自治公约

本电梯由本楼业主自筹资金建造,为加强本楼电梯管理,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及可持续运行,本楼业主(或使用人)制定并遵守以下公约:

一、每楼层推选一名代表设立本楼电梯管理小组,协助管理电梯事宜。

二、电梯各项费用支出除1楼外,全楼业主按比例分摊,并将账目清单予以公示。

三、本电梯为客梯。自行车、电动车、装潢材料等原则上不得使用电梯搬运,若确有需要需经电梯小组同意并做好保护措施。

四、幼童乘座电梯需有成年人陪同,不得乱涂乱画。

五、本楼业主(或使用人)要爱护电梯,共同维护电梯周边公共环境,按楼层负责制,定期清理卫生,楼道内不得堆物。

六、文明养宠,宠物进电梯必须牵绳,

七、电梯厢内严禁吸烟确保厢内清洁。

八、垃圾分类后袋装好,雨天雨具进电梯时用袋套好,避免液体进入电梯井道造成损坏。

九、此公约根据电梯使用情况进行调整请各业主(或使用人)遵守规则,保护好我们的电梯。

 

虹桥机场新村自治公约

为了维护上海市长宁区虹桥机场新村小区全体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制定本公约。

第一部分  日常生活

第一条 (相邻关系)

居民应当遵守本规约约定,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噪音、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二条 (使用原则)

居民应当遵守车辆停放、电梯使用、空调安装、垃圾投放等管理制度和约定,不从事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第三条 (装饰装修)

居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装饰装修物业:

(一)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规约约定,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二)装饰装修房屋前,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会同装饰装修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如实填写《房屋装饰装修(零星施工)登记备案表》,随附房地产权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交至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管理处);属于使用人装饰装修的,还需另附租赁合同、使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业主授权文书。同时,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出入凭证,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对出入小区施工工具、装饰装修材料的查验记载。

(四)在装饰装修房屋期间,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对装饰装修房屋情况的现场巡查;

(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分;

(六)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敲、凿、锯、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饰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七)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擅自移装、拆改;业主、使用人在装修住宅中,应预留共用设备的检修孔,方便共用设备的维修;

(八)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发现装饰装修企业、施工人员或物业服务企业有强制装饰装修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及安全隐患的处置)

居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明确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乘用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和乘用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

(三)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或轿箱门;

(四)破坏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装置或电梯零部件;

(五)携带危险品乘用电梯;

(六)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学龄前儿童应当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用电梯。

第五条 (空调的安装使用管理及安全隐患的处置)

居民安装在统一专门用于安装空调设备的座板和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道或接纳空调冷凝水的阳台排水系统;不得在空调设备上增加其他负载,并定期对空调设备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空调设备超过设计使用期限的;

(二)空调设备安装架和紧固件出现松动或者严重锈蚀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告知空调设备安装架和紧固件出现松动或者严重锈蚀的。

业主、使用人使用空调产生噪声超过国家和本市有关环境噪声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并采取维修、更新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六条 (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处置)

居民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安全使用和维护本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占用或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占用消防登高面;不得损坏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影响消防安全。

第七条 (车辆停放管理)

居民应当遵守本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听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车辆停放费用,如实向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管理服务单位提供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便利。

第八条 (垃圾分类管理)

居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户内分类并分类投放;应当爱护垃圾厢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

第九条 (文明居住管理)

居民应当自觉遵守《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不得发生违反规范的不文明居住行为,违反规范且属于公民物业使用领域征信范围的,将被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