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SY002438160202500034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府办〔2025〕11号
  • 发布日期:2025-05-07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已经2025年4月25日区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

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结构与内容

本指标体系借鉴层次分析法和逻辑分析法的体系构建与权重测算方法,采取二级树状式指标体系结构,对正在实施或实行结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综合评估。

(一)一级指标选取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科学有效的后评估工作,既要考虑文件本身内容的合法性、协调性和规范性,也要关注文件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绩效性和合理性。因此,在明晰评估目标与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思路的基础上,确定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基本维度和要素(一级指标),包括(A)文件合规、(B)文件执行、(C)文件实施效果3个一级指标。

(二)二级指标选取

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具体现状,参考规范性文件执行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涵,再细化分解出12个二级指标,形成结构合理的递阶指标体系结构。

第一,文件合规指标主要对规范性文件的文本内容进行评估。该指标下设置(A1)文件制定依据、(A2)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A3)文本形式规范性、(A4)文件内容合理性4个二级指标,具体考察:文件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制定程序是否规范、文本表述是否清晰明确且逻辑严密等。

第二,文件执行主要对规范性文件执行体系、执行质量进行评估。该指标下设置(B1)执行体系、(B2)执行质量2个二级指标,具体考察:相关责任是否明确,任务是否明晰,执行单位是否明确,执行方案是否合理;相关单位能否遵循正当程序规则,全面、及时、正确执行文件规定内容等。

第三,文件实施效果评估主要对规范性文件执行后的产出以及产生的影响做出价值判断,即通过对文件实施产生的实际结果和预期结果的比较,对文件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进行分析和评价。该指标下设置(C1)预期目标实现程度、(C2)文件执行的效益分析、(C3)相关方满意度、(C4)文件可持续性、(C5)文件创新性(加分项)、(C6)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减分项)6个二级指标,具体考察:文件执行与设置目标之间的一致性;能否结合实际,提升相关工作领域工作或管理水平;文件实施取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相关方对于文件实施的满意度;是否有助于催生利于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创新等。

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A文件合规

A1文件制定依据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本市和本区的政策规定

A2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

履行调研评估、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应当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文件依规向社会公开

A3文本形式规范性

文件文种契合、名称规范、生效时间和截止时间表述明确

A4文件内容合理性

文件逻辑结构严密,表述简洁准确,语言文字规范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

所规定的措施与行政管理目标相匹配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相适当

所规定的措施充分考虑现实情况

B文件执行

B1执行体系

加强统筹协调,文件责任明确、任务明晰

明确执行单位、执行方案,并在文件实施过程中对执行情况、施行效果进行评估

决策执行过程中开展宣传解读,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反馈

文件执行过程中履行档案管理情况

B2执行质量

执行单位按照分工落实文件内容,遵循文件所规定的工作程序

确保文件执行全面、及时、正确

C文件实施效果

C1预期目标实现程度

文件执行与预期目标一致

文件实施后,相关领域工作得到有效提升

C2文件执行的效益分析

文件实施取得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

C3相关方满意度

利益相关方对文件的满意度

C4文件可持续性

文件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形势

文件继续实施可能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应对措施

利益相关方对决策继续实施的需求意愿

C5文件创新性(加分项)

鼓励制定有利于推动本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创新类规范性文件

C6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减分项)

规范性文件制发不当造成重大负面舆情的,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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