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章及相关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积极承担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工作。(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场馆中心、区少体校、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二)《体育法》(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三)《全民健身条例》(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五)《反兴奋剂规则》(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六)《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七)《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八)《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九)《长宁区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法》(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体育系统干部职工;
(二)青少年运动员;
(三)市民群众。
三、主要普法方式
(一)在系统内开展集体学习、专题培训、宣传讲座;
(二)督促教职员工、运动员积极开展线上自学;
(三)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四)充分运用公共体育场馆宣传栏、电子屏及“长宁体育”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以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为契机,开展体育法律法规、条例的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