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区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SY00243816020260003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府办〔2026〕6号
  • 发布日期:2026-04-29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长宁区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2026—2028年)》已经2026年4月23日区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宁区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上海市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2026—2028年)》要求,建立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成本定期分析、定额动态调整、预算优化安排的工作机制,推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系统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健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常态长效机制

(一)深化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对新增、支出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和资金增量超过30%的项目,以及新增政策或政策到期申请延续的,科学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评估立项必要性、成本测算合理性、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度,加强功能评估和方案必选论证,统筹考虑项目或政策全生命周期成本,选定兼顾成本投入和预期绩效的最优方案。

(二)滚动开展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政策成本分析。预算部门(单位)按照零基预算改革和全面清理规范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滚动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评价),原则上以三年为周期实现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政策全覆盖。结合历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打开业务流程、核算项目成本、优化绩效基线,深入评价成本控制、产出完成和效益实现情况,制定降本增效方案,提出预算安排建议和优化管理措施。区财政局选择重点项目和政策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评价)工作,必要时结合财会监督同步实施。

(三)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加强绩效基线、成本定额、支出标准的深化论证。预算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执行、财力可能、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动态完善绩效基线,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质量。持续检验、修正、优化成本定额标准,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以及财政部门预算审核的重要参考。区财政局进一步厘清财政保障范围,优化财政保障方式,建立健全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四)切实推动管理机制闭环。在事前绩效评估环节,应开展评估未开展的,或评估结论为“不予支持”的,不得纳入部门预算。在绩效目标编制环节,充分应用分析形成的绩效基线,优化完善绩效目标。在预算编审环节,根据分析形成的预算安排建议或既有文件明确的支出标准,调整当年度预算和安排下年度预算的申报数。同时,根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形成的建议,及时优化管理、调整相关政策。区财政局结合财会监督,开展检查督导。

二、加强重点领域成本预算绩效管理

(一)财政政策领域。区文旅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人社局、区投促办、区科委、区商务委等相关政策实施部门应强化财政政策全周期跟踪问效,围绕明确政策绩效目标、优化投入方向和方式、核定支持规模和标准等开展政策绩效分析,健全政策动态调整、管理优化完善、预算精准安排机制,强化精准化政策供给。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预算部门选取重点领域,全面梳理评估领域内各项政策设置及实施情况,持续深入开展“一揽子”政策分析。

(二)政府投资领域。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和预算部门应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在项目立项阶段,统筹考量全生命周期成本,加强事前功能评估和方案比选论证,充分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对项目绩效目标、预期产出和效益,建设投资、建成后开办等一次性支出、运行成本等长期刚性支出开展系统性综合分析。在项目建设和竣工阶段,加强流程优化、概算执行和造价控制,强化成本管控。

(三)城市运行领域。对于城市维护事项,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应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更好发挥大中修整治与日常养护协同联动效应,定期开展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合理确立养护成本,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国有企业公共服务事项,区相关部门要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对于区级国有企业涉及财政支持的物业管理、运营管理等公共服务事项,持续做好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探索建立成本定期分析、标准动态调整、评价结果与财政补贴相挂钩的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竞争力。

(四)民生保障领域。聚焦教育、文化、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文旅局等部门应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与人口结构、城市功能、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动态调整服务水平和标准,科学设置绩效基线,核定服务成本,确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水平,健全供给统筹和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五)行政运行领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对公务用车、资产配置、会议培训、节庆展会论坛等事项的成本管控。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成本预算绩效分析,重点论证项目必要性、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对于存量项目,将必要性不足、成本效益较低的项目及时清理退出购买服务清单;对于新增项目,加强事前评估论证,严格控制购买服务增量。

三、强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支撑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责任压实。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健全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协调,行业主管部门、预算部门主责落实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区财政局加强总体谋划和业务指导,聚焦方案制定、调查研究、报告论证等关键环节,建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和考核机制。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本领域绩效管理制度、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等工作规范,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执行与绩效“双监控”的核心责任。预算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制定本部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计划,加强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情况及成果的质量把控,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区财政局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归纳分析要点和路径,根据市局修订完善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操作指引,明确业务流程和技术规范,编制案例集;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机关绩效考核-财政管理。预算部门(单位)健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内控机制,推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相关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三)夯实专业基础和系统支撑。落实推进管理会计应用的各项工作任务,探索运用管理会计工具,在国有企业公共服务事项、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等方面试点构建成本核算应用场景,为成本归集、效益测算提供专业方法;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管控的数据同源、流程贯通。进一步挖掘数据价值,加强动态监测、跟踪调研,探索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辅助分析模式,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精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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