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长宁区地下管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的工作方案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4010202200039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建委发〔2022〕35号
  • 发布日期:2022-07-07

为进一步筑牢城市运行安全底线,全力推进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按照市、区的相关工作部署,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市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沪建设施〔2022〕133号)的要求,成立长宁区地下管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全面部署和推进长宁区范围内地下管线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班组成构架

成立区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区建管委主任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区建管委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委、区应急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科委分管领导兼任(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原则以区架空线指挥部办公室和专班的人员为基础,各管线企业对接长宁区工作分别指派一名人员共同组成。

二、专班工作职责

专班主要承担“牵头、协调、督促”职责。协调长宁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对隐患改造工程的实施落实统筹管理、施工组织安排和文明施工监管等工作。具体开展下达计划、协调推进、检查督查等事宜,具体职责如下:

1、牵头拟订长宁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专班的方案;

2、牵头组织长宁区各职能部门和管线单位开展地下管线安全排查;

3、负责部署落实市下达年度隐患改造整治工作计划;

4、负责统筹编制隐患管线改造工程的年度、季度掘路计划;

5、协调处理排查整治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重大难点问题;

6、做好会议组织、信息收集、宣传工作,对接市级专班做好数据和信息的传送;

7、组织开展考核和督办,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班内设小组

专班下设综合管理组、协调推进组、考核督查组。具体如下:

1、综合管理组。负责部署落实市级专班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区内地下管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向各职能部门和管线单位部署隐患排查整改专项工作;负责根据市专班下达的任务汇总编制长宁区隐患管网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对接市级工作专班,汇总统计工作进度;落实信息收集、报送,简报编写、大事记录等文字性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宣传动员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协调推进组。对口燃气、水务、电力、通信等职能部门和权属公司部署具体工作;负责对接市级专班数据摸底、闭环管理的数字化等工作;负责协调优化管道规划设计方案及会审报审工作;负责统筹编制各类管线隐患改造工程的统筹掘路计划;协调推进排查和整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3、考核督查组。负责制订长宁区隐患管网改造工作的督查方案、考核办法;组织检查和考核,督促排查和整治进度;协调推动各职能部门明确隐患排查和整治的标准;负责监管各管线单位改造工程的文明施工行为。

四、主要工作原则

1、认真排查,应改尽改。各管线企业须按行业主管职能部门部署的隐患排查工作口径,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工作。对危及城市运行安全、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管线全部纳入隐患改造工作计划。

2、举措有力,重在落实。各管线企业对工作专班部署下达的隐患改造计划不折不扣、按进度要求落实。各行业职能部门须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推进改造工作。

3、方案科学,程序规范。隐患改造工作中的存量管线,因历史遗留问题缺失规划手续的,须认真编制管综方案,通过灵活的工作方式落实管线选线规范手续的办理,保障改造工作的规范开展。

4、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隐患改造工作纳入长宁区范围内掘路计划统筹管理,各管线单位须服从区专班的统筹协调,有序开展掘路施工工作,尽量减少对城市运行和市民出行的影响。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月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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