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宁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索引号:SY4250339080202500025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字号:长房管发〔2025〕26号
  • 发布日期:2025-04-27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陈玉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趸租”项目市场化选房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趸租工作推进实施情况

根据市房管局要求,长宁区于2023年四季度开展了趸租项目试点,我区华阳街道和周桥街道作为试点街道,上海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趸租实施主体。通过排摸走访与宣传,共计完成趸租签约8户,该8户居民均选择租住市局提供的房源(嘉定区海波路1555弄)。

2024年四季度,全市开展趸租扩大试点,长宁区10个街镇服务中心设立专窗,提供趸租政策咨询及申请。长宁区公租房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通过一系列推进,共计签约5户,该5户居民均选择自行郊区租房。

2025年,市房管局明确全市82个街道常态化开展趸租工作,长宁区以街镇服务中心为桥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最大程度宣传趸租政策及申请流程,做到“愿趸尽趸”。

二、提案建议的答复

根据提案中的建议,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将从以下二个方面来推进趸租工作。

一方面,深入了解老年人对房屋租赁价格的承受范围、对周边居住配套设施(如医疗、交通、购物等)的实际需求,为更好地满足他们的生活需求。区房管局与市房管局沟通,将外环外长宁区区域的住宅小区及养老机构纳入可选择范围。

另一方面,每个街镇将趸租家庭建档成册,建立定期联系、回访机制,切实做好“趸租”老人的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定期回访,及时发现老年人在租房或入住养老院过程中遭遇的各类问题,做好协助调解及矛盾处理。

区房管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对需要介入的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协调处理,予以帮助解决,为老年人提供坚实的后盾,切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参与政府事实项目的可靠性、保障性。

同时建议由街镇负责协调签订趸租合同的老年人家庭在户籍地应享受的公共服务延续。不断增强老年人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长宁路599号615室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姓名:倪脱颖                     电话:22050027

电子邮件地址:nity@shc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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