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临空办:
经区政府第179次常务会议、十届区委常委会第23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上海市长宁区“十四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年9月14日
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建设具有新征程特色、长宁国际精品城区特征、兜底性基础性社会建设特点的现代民政事业,根据《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长宁民政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成功获评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优秀地区、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成为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区,深入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全国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区建设等试点工作,区民政局获评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为长宁加快建设国际精品城区做出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基础民生保障更加坚实。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措施,惠及242.2万人次。推动救助改革创新,实施“四医联动”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创设“社区救助顾问”制度,救助工作更加精准高效。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首创社区困境儿童临时照护模式,打造“艺润童心”特殊困难家庭青少儿文化关怀等品牌项目。发展慈善事业,建成标准化慈善超市11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100余人。
“幸福养老”体系更趋完善。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567张,户籍老年人口床位拥有率居中心城区前列。建成639个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布并实施养老“优质+均衡”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护理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康养驿站“四位一体”的社区医养结合模式。率先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建立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率先实现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全域覆盖,形成老年认知障碍照护体系建设的“长宁标准”。发放老年人综合津贴11.12亿元。
社区治理成效不断显现。推进居民区分类治理,制定形成上海首套分类治理居民规约。“居民区分类治理清单模式”被评为首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奖”全国十佳优胜奖;虹桥街道荣华社区“融”工作法获评全国最具代表性的1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之一。开展居委会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居民自治载体。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工作者持证率达21.5%。建成537家公益基地,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
社会组织发展提质增效。制定出台一系列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社会组织发展到793家,每万名户籍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达13.5个,3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145家。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创建20家社会组织党建实践点。办好“公益伙伴日”活动。29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完成脱钩改革。
基本社会服务规范高效。深入开展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试点,探索社区事务受理延伸服务。依法合规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倡导婚姻家庭文化新风尚。落实各项惠民殡葬补贴政策。
社区疫情防控井然有序。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协调推进口罩等抗疫物资分配、机场入境人员转运和居家、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重点防控措施落实,加强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全区养老、救助、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和场所零感染。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的重要五年,必须全面认清形势,准确把握机遇,应时而动,主动作为,努力推动我区现代民政事业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好发展,为长宁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对民政工作提出新期待。要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更优的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需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衡、便利可及,在全市打造符合长宁国际精品城区定位、彰显全国文明城区特色、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民政工作样本。
2、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民政工作发展提出新要求。要立足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和长宁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新情况,加大对困难群体、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的救助和福利保障力度,加快建设具有超大城市和国际精品城区特点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
3、“放管服”改革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要进一步激发民政服务领域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高群众对民政服务的满意度。
4、科技发展为民政工作赋予新潜能。要充分挖掘现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城市数字化转型赋能潜力,拓展民政服务空间,改进服务方式。
5、疫情防控对民政工作提出新挑战。要顺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要求,强化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全人口民政、全区域民政的工作要求,突出法治建设,强调制度优先,聚焦重点领域,持续优化供给,注重全面带动,鼓励多元参与,倡导共建共享,更好履行基础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推进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打造城区“软实力”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中央、市、区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民政领域党的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回应困难群体和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的需求,稳步提升服务保障标准。
——坚持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品质。
——坚持在服务大局中促进民生改善。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做好民政工作作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彰显城区精神品格、有序开展高效治理的重要环节。
——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坚持民政事业公益性属性,推进民政政策发展和设施建设,加大监督机制建设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政事业。
(三)总体目标
未来五年,长宁民政事业发展要按照“底线民生、基本民生、质量民生”要求,到2025年实现基本民生保障普惠均等,基层社会治理有序活力,基本社会服务专业高效,平台作用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系统健全,着力打造与长宁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民政工作“长宁样本”。
(四)主要指标
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属性 |
单位 |
基准值 (2020年) |
目标值 (2025年) |
1 |
养老床位数占同期户籍老年人口数比重 |
约束性 |
% |
3 |
3以上 |
2 |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约束性 |
% |
34 |
≥60 |
3 |
新增机构养老床位数 |
预期性 |
张 |
258 (2020年当年) |
≥850 |
4 |
常住人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拥有面积 |
约束性 |
平方米/千人 |
40 |
40以上 |
5 |
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 |
约束性 |
张 |
120 |
≥360 |
6 |
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供客能力 |
预期性 |
客/日 |
3000 |
≥6000 |
7 |
养老护理员持技能等级证率 |
预期性 |
% |
72.5 |
≥80 |
8 |
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实体点街镇覆盖率 |
约束性 |
% |
80 |
100 |
9 |
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达标率 |
约束性 |
% |
100 |
100 |
10 |
持证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数 |
预期性 |
人 |
16 |
≥30 |
11 |
社区工作者持证率 |
预期性 |
% |
21.5 |
≥25 |
12 |
注册社区云居社互动平台家庭数量占全区家庭总数的比例 |
预期性 |
% |
0 |
≥50 |
13 |
3A级以上社会组织占比(含3A级) |
预期性 |
% |
17 |
18 |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健全兜底线、精准化、发展型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巩固深化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成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由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使改革开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一是健全相对贫困救助机制。夯实9+1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困难群体精准识别、需求评估和精细服务机制,建成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综合评估系统,选取物质、健康、教育、就业、社会支持、儿童青少年家庭占比等维度纳入贫困测量指标,对生活(经济)需求、身心健康需求、家庭关系需求、家庭照顾需求、就业需求、重大变故(紧急事件)应对需求等六方面10个指标评分,科学区分高度、中度和低度困境,实现信息交互、数据比对、智能识别和综合评估,为支出型贫困及多重困境家庭建立稳定的救助制度保障,注重提高各类困难群体适应社会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困难群体就业。
二是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帮扶,根据申请人困难情况、致贫原因,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按照困难类型、程度、等级进行分类划分,对不同救助对象匹配不同的救助资源和救助方式。深化“物质+服务+心理”救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福彩金、公益创投等形式,加大对社会救助服务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社区救助顾问”,为困难家庭和对象链接多样性的救助资源,形成“一户一策”的救助方案和赋能方案,从以往的“困难群众找政府问政策”升级为“政府、社会和市场联手为困难群众量身定制个性化的政策包、纾困方案,提供相应的资源,帮助困难家庭造血”,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
三是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关注“不声不响”的困难群众,构建“政策找人”工作机制,打造长宁困难群众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实现“应助尽助、应帮尽帮”。以“社区云”应用为引领,探索社会救助工作在“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平台的应用场景,完善长宁区精准帮扶信息系统,全面汇聚社会救助领域相关数据信息并及时分析研判。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下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运用微信小程序、APP等平台,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动救助服务更加智能、便捷、优质。发挥好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作用,大力推进公平救助、诚信受助。加强社会救助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干、对困难群众充满感情的救助干部队伍。
四是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协同合作。持续完善并用好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和工作监管。鼓励、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弱有众扶”的工作格局。聚焦困境家庭的地域分布,绘制贫困地图与资源地图,实现社会救助帮困主体、社会救助资源以及困难对象三方的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化救助站标准化建设,营造暖心氛围。加强跨区域信息共享协作,做好“帮你找到家”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二)建设多层次、普惠性、高品质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根据长宁人口结构和需求变化特点,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残疾人和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幸福养老水平,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向高质量纵深发展。
一是完善养老设施均衡化布局。加强推进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实施,将规划内容纳入全区单元规划,盘活区内闲置房屋资源提供给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结合城市更新战略,有计划推进区社会福利院等薄弱养老机构改造,清池路养老院项目动工并对外运营,全区养老床位数占户籍老年人口比重达到3%以上。完成区第二社会福利院转制工作。聚焦失能、失智老人刚性需求,建立护理型床位稳步增长机制,护理型床位数达到总床位数的60%,标准化认知障碍照护床位达到360张,探索发展连续、稳定、专业的家庭照护床位。推进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制定区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打造枢纽型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加快发展家门口的养老服务站点。探索“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家庭自负一点”的资金分担机制,引导老年人家庭实施市场化适老化改造,稳步推进公共场所设施适老化改造。持续完善老年助餐、居家养老、康复辅具社区租赁等服务,因地制宜增加养老服务功能,优化“五圈合一”的“社区养老15分钟生活服务圈”。
二是健全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深化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区效应,推动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实现街镇全覆盖。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契机,积极推进“一网统管+智慧养老”,优化升级长宁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整合政府政策、社区资源和市场服务,为社区老人提供更丰富全面的服务。全面推进为老服务“一键通”试点工作,依托家庭照护床位等创新试点,分层分类推进一键挂号、一键救援、一键打车、一键助餐、一键咨询等功能落地。完成“百万人次长者智能技术运用提升行动”为民办实事项目,帮助有需求的社区老年人逾越数字鸿沟。创新推进智慧养老场景应用,聚焦独居、纯老、失智、失能等重点老年群体,形成一批智能化、可视化、个性化的智慧养老场景应用服务方案、服务产品和服务目录。推进医康养护多层次深度融合,通过“两院合一”、与社区卫生机构签约全覆盖提升机构医养结合能效;依托“三站合一”、家庭医生服务签约、“互联网+护理”,创新社区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建立长护险与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家庭照护床位为补充的居家医养结合体系。推进“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提供主体多元、丰富多彩的健康管理服务。推动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街镇全覆盖,健全认知障碍分级照护体系,完善全链条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区级认知障碍专项基金。全面推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机构开展社区延伸服务,创新“物业+养老”服务模式。
三是推动养老服务队伍梯度化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多维度养老服务教育体系建设,引导和整合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资源,探索建立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养老从业人员教育体系,提升养老护理员持证比例和职业技能。完善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培育赋能,开设研修班、专题班等培训,更新知识体系,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发挥养老领军人才“头雁”效应,依托专项资金制定人才引进等配套政策。拓展养老顾问队伍建设,构建“街(居)顾问点全覆盖、专业机构顾问点有序发展”服务网络,加强养老顾问员日常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打造“金牌顾问”、品牌工作室等业务骨干培育带教计划。优化养老志愿者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老伙伴”计划、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等项目,倡导社区互助式养老模式,推动养老志愿服务长效化。
四是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管理。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完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开展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标准体系的导入,通过制标贯标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效能。贯彻落实《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法规文件,加大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力度,建立区养老机构管理中心。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等跨部门协同监督机制,推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优化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以提高老年人满意度为目标,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动态评价,评价结果与“以奖代补”、补贴政策挂钩。强化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失信养老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
五是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根据长宁区域资源和产业基础,协同制定养老产业指导目录。依托“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建设优势,大力引进和培育优质的“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培育老年消费市场,搭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消费环境。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合作,深化与南通市、常州市等地的养老服务合作机制,协同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标准规范、数据信息等方面的衔接共享,加速城市间生产要素流通、养老产业联动,为老年人提供异地养老、旅居养老等特色服务。搭建长三角区域内养老产业资源对接、项目合作、人才交流的服务平台,推动本区养老服务企业在结对地区的养老院运营管理、康养基地等重点项目落地。建立养老服务优质诚信品牌互认和推介等机制。
六是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树立残疾人发展理念,加强部门协同,提高残疾人福利服务水平和培养自我发展能力,帮助实现社会融入和平等共享。努力实现对重残无业人员“应养尽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建立健全残疾人帮扶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保补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快发展,推动落实康复辅具进社区工作。
七是发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聚焦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强化基本生活和监护兜底保障。全区各街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规范达标率达到100%,在综合性福利院内设立儿童部,落实儿童福利托底保障。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对困境儿童家庭支持力度。加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儿童福利领域的社会工作者、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提升专业能力。
(三)打造活力、和谐、有序、便利的社区治理格局
以居委为重心、以小区为着力点深化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和现代社区共同体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体系,将社区建设成群众生活的美好家园和城区治理的稳固底盘,基层和社区活力进一步激发。
一是充分发挥居委会主导作用。坚持和维护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定位,健全居委会特别法人制度,依法推进居委会换届选举。深入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全面实行“全岗通”、首问负责、定期走访等制度,完善“有困难找居委”工作机制,推进居务公开,加强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切实增强居委会组织民主协商、服务居民群众、动员社会参与的能力。深入开展社区提案计划,优化社区协商共治平台,鼓励居民围绕社区公共资源分配、公共空间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等开展民主协商,解决社区事务,推进社区“微更新”“微治理”。
二是努力推进现代社区共同体建设。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制定完善居民公约、住户守则,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公益慈善活动,畅通志愿服务渠道,培育“向上向善向好”社区公共精神。根据“共享集约、便捷可及”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盘活现有社区服务设施资源,打造一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街镇全覆盖。开展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打造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和示范社区,丰富居民数字生活体验。引导支持社区基金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更好地链接社会资源、提供专业服务、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引导境外人士参与社区活动和居民自治,构建和睦友善、守望相助的新型邻里关系。
三是持续完善分类治理机制。加强社区治理支持中心功能建设,为基层治理赋能。深化“精细化治理”理念,以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抓手,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数字化治理”与社区分类治理的联结点,优化完善社区分类治理工作方法和机制,解决一批社区治理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推广一批优秀社区工作法和典型案例,发挥社区治理示范点和实训基地的带教作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调动居民积极性,推动多方主体参与,做到分类治理百花齐放。
四是着力推进社区减负增能。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党建工作、群众工作和基层治理工作能力,健全绩效考核、合同管理和退出机制。健全市、区、街镇三级联动和条块协同的居民区干部队伍培训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工持证率,至“十四五”末达到25%。开展“最美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严格居委协助行政事务准入机制。清理规范面向居委的评比达标和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各类台账、挂牌、制度上墙和工作排名。加快推进“社区云”的应用,建立健全面向社区治理的主题数据库,优化基层台账报表填报。
五是不断推进行政区划工作。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加强行政区划管理,科学规范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和驻地迁移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完成第五轮区界联检,健全完善界线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居委会调整程序。
(四)健全规范有序、积极有为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格局
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引导发展与严格依法管理并重,形成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格局。大力推进慈善、社工、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提高在城区发展中的显示度和贡献力。
一是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坚持和完善双重管理为主、直接登记为辅的登记管理体制。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核流程,积极探索新领域、新业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完善社会组织登记“一网通办”,建设效率更高的网上审批系统。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探索登记设立跨区域社会组织,并面向“长三角”开拓业务。推进“长宁区社会组织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畅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属地街镇信息共享,提升综合管理能级。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党建“有形、有效”双覆盖。加强社会组织载体建设,提升区、街镇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基金会的运行水平。强化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承接政府转移事项、参与社区多元治理和引导社会组织自治等职能。加强社会组织创新实践园建设,发挥公益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公益服务资源统筹基地、政府转移职能项目基地的“四大基地”作用。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体系,落实专项扶持政策。推动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公平有序竞争。
三是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开展好“公益伙伴月”等公益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公益进校区、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区的“公益四进”,营造良好的城区公益氛围。通过创建和评选社区治理项目、公益活动品牌、社会组织品牌、初创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等五个“十优”评选活动,深化、提炼和宣传社会组织在培育、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增强城区凝聚力、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影响力。与科研院校、专业机构、民间智库等合作,建立社会组织工作研究机制,开展有长宁特色的社会组织实务和理论研究。
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的监管,强化对社会组织资金和活动监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建立风险内控制度,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管理。完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专项行政检查、抽查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制定规范化评估方案,提升评估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规范化等级3A以上社会组织占比达到全区社会组织总数的18%。深化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全面实施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力度。推动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优化升级。加大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处置力度。
五是推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适应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建设要求,着力构建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组织实施“中华慈善日”活动,推选典型参与慈善奖项评选。加大社会动员广度、深度和力度,持续扩大社会参与,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积极搭建公益慈善平台,发挥慈善超市和社区基金会平台作用,建立全方位、多元化的慈善募捐长效机制。加强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加强慈善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夯实基础、重点突破、转型发展”总体要求,开拓福彩销售渠道和技术创新,加强站点形象建设,推动福彩事业健康发展。
六是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主动适应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精细化、专业化发展需求,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发和规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家庭婚姻等社会工作岗位,积极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公益基地和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建设。
(五)提升规范专业、贴心高效、便民利民的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加大制度供给,加快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树立和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意识和形象。
一是推动“两张网”建设提档升级。持续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化“家门口的政务便利店”服务品牌,完善社区事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全市通办、全年无休”工作模式。拓展移动端办理功能,扩大电子亮证、证照免交范围。不断扩大“长三角”社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范围,逐步开展社区事务受理延伸服务。完善“智慧长宁·乐e生活”网上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顺应居民多元需求,丰富“智慧养老”“智慧生活”“智慧物业”项目的内容。
二是提升婚姻登记(收养)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调整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流程。坚持“依法登记与规范管理,创新发展与优质服务”并重的发展方向。持续推进婚登服务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互联网+婚姻服务”行动计划。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打造长宁婚姻服务品牌,做好婚俗改革宣传引导,传播婚姻正能量推进婚姻文化建设。积极拓展婚姻服务功能,引入婚姻(收养)法律咨询、婚姻家庭心理辅导专业团队,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三是推进殡葬移风易俗。落实各项殡葬惠民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公益葬式,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长宁民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进党建和民政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互促共进,长宁民政系统内各党支部深化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典型选树与培育,激励系统内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创先争优。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健全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系统文明窗口和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树立长宁民政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建立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实施有效,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配套工作机制。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形成上下联动、实用高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政普法格局。打造组织健全、素质过硬、作用明显、保障有力的民政执法工作队伍。加强和规范民政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突出示范引领,不断提升制标贯标工作能力,努力在民政工作各领域中形成“长宁标准”和“长宁样本”。
(三)强化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包括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特殊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内的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民政人才队伍,重点提升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社会组织带头人等基层社会治理三支队伍能力建设。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激励保障措施,组织多种形式的岗位交流、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校企合作,通过增设专业、委托培训等形式,加大民政服务类人才的储备培育,着力提高养老护理员等民政人才的职业化程度、专业化水平,提升行业认同感和队伍稳定性。
(四)完善财力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民政事业中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保障财政资金对民政工作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多渠道、多方式撬动社会资本,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长宁民政事业发展。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各级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完善彩票公益金筹集机制、社会捐赠动员机制,确保资金筹措与使用透明、科学、规范。
(五)提高民政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创新成果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民政数据交换,依托区大数据资源平台,进一步完善民政大数据编制和归集工作,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加强数据应用的整理分析,满足于决策指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工作需要。指导基层民政部门信息化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的信息化工作格局,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六)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长宁民政服务宣传系统建设,畅通传播渠道,积极发声,夯实宣传工作基础,创新理念、方法与手段,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舆论矩阵,讲好长宁民政故事,扩大长宁民政事业的影响力。探索打造长宁民政知识库、样本库、数据库、案例库、专家库,努力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立体化民政工作研究体系,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