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领导分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10-20
职务 姓名 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马骥 全面负责局党组、行政工作。分管科室: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庄瑛 负责行政审批,大气、噪声、光、水环境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分管科室:行政审批与污染源管理科、大气与水环境管理科、土壤与辐射安全管理科(核与辐射行政审批)。分管下属单位:区环境监测站。联系区环境监测站党支部,联系大气污染防治专班。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生祥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信息和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发布,生态环境规划计划,低碳及应对气候变化,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核与辐射、医疗废物和化学品监管等工作。分管科室:规划督察科、土壤与辐射安全管理科(核与辐射行政审批除外)。联系机关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
副局长 卢维 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环境执法、环境法制、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环境信访、热线和提案议案办理,安全保卫、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分管科室:执法与宣传教育科。协管科室:办公室。分管下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联系餐饮油烟信访专班、信息化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