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对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500080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2025〕40号
  • 发布日期:2025-04-30

何东仪代表:

您提出的“019”号“关于在光华医院自制制剂在区域内医联体单位推广的政策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区域医联体建设规划及药品监管要求,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法规依据

《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凭医师处方在本单位使用。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上海市2013年、2022年先后印发《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在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的区县中医医院内调剂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本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中医医疗联合体内基层医疗机构调剂使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逐步扩大调剂范围,促进优质制剂资源共享。目前,市级中医医院的自制制剂经备案后可在其牵头的中医医疗联合体内使用,区属医院自制制剂可在本院内使用。

二、试点工作情况

光华医院是长宁区关节病医疗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国家风湿病优势专科诊疗中心,在关节病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科研成果,现有20多款常用院内制剂,其中多款制剂专门用于治疗关节病。为了让医院特色制剂服务更多患者,前期试点程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师通过“双聘”注册到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互联网医院,开具医疗机构制剂处方,极大的方便了患者。此模式试点运行中未发生严重用药不良事件。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现有试点基础上,将该模式逐步推广至医联体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光华医院牵头,组织医联体内社区基层医师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处方权限,双聘注册到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互联网医院。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光华医院自制制剂处方,优化光华医院至社区医院的配送流程,确保制剂安全送达。同时,建立定期监管与评估机制,对制剂供应、使用及患者反馈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感谢您对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关于在光华医院自制制剂在区域内医联体单位推广的建议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姓名:朱天夫                   联系电话:22051207

联系地址: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2楼    邮政编码:200050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