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台盟上海市委:
您提出的“0092”号“关于加强对涉台革命历史遗址泰安路84号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红色文化底蕴深厚。接到第0092号提案后,我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上海警备区、市政府台办等会办单位进行对接,并多次召集区相关单位对提案内容开展专题研究,相关办理结果总结如下:
一、前期资料收集梳理
我区接第0092号提案后,积极与上海警备区、市规划资源局、市委党史研究室科研处、市文物局革命文物处等市级单位和部门进行对接,通过查询上海市公房管理系统、档案信息、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登记信息系统等多种渠道,多方面了解泰安路84号(伟光疗养院)相关情况。
8月18日,长宁区政府召开第0092号政协提案专题协商会,区武装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档案局(党史研究室)、区府办、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房管局、新华路街道等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开展协商讨论,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对泰安路84号地块、红色资源认定流程等开展研究梳理工作。
经查询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登记信息系统,泰安路84号(伟光疗养院)位于CN-132-16地块,保护等级为一般历史建筑,不属于已公布的上海市优秀历史保护建筑,不属于长宁区文物保护单位。该房屋为一栋两层花园住宅,系统中未登记使用权人等信息;经电子地图初步测量,建筑面积约为330平方米,属花园住宅;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户名为上海市房产管理局。经查询上海市公房管理系统,无该地块相关信息。经上海警备区确认,泰安路84号产权属海军东海舰队,为军产房。此外,我区通过市、区档案馆查询现有资料和书籍,暂未查询到相关档案信息;市文物局表示,泰安路84号目前不在文物保护名录中。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均反馈,目前暂未找到泰安路84号系涉台革命遗址的一手史料。
经向街道及知情人士了解获悉,该房屋原为海军东海舰队分配给黄忠学居住,并已于黄忠学病故后收回,截至目前,房屋已空关10余年,无联系人。
二、工作推进情况
围绕提案中提出的“落实《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将泰安路84号的伟光疗养院归还,作为上海涉台革命纪念地”的建议,我区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探索推进泰安路84号成为上海涉台革命纪念地的可能性。2021年7月1日,《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施行。2021年12月,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范》《上海市红色资源认定标准》等方案,审议同意《上海市红色资源名录(第一批)》。2022年4月,市政府公布了上海市第一批红色资源名录。目前,上海市第二批红色资源认定工作尚未启动,如上海市第二批红色资源认定工作启动后,我区将密切关注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是否将统战资源纳入第二批申报范围,如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可以申报,我区将配合做好相关史料的收集和梳理工作,如史料完整、符合申报要求,将报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专家团队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联席会,由市专家团队审核认定。
二是筹备成立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的通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专项调研核查,切实加强管理。对照中央、市委工作要求,对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愈发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深化协同联动、做好提案办理。
三是制定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测评体系。已形成“十个一”基本条件(即有一套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方案和文物保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考评机制等工作制度,有一个负责社会宣传教育管理的部门,有一个常设的基本展览,有一批宣教文化活动项目或特色品牌,有一套反映基地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有一支专业讲解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接待服务队伍,有一套向社会免费开放或减免优惠、提供接待服务的方案,有一个整洁良好的参观环境,有一个正常使用的新媒体账号,有一个以上共建单位并组织有关活动)。目前,我区正在行业专家的指导下,开展实地考察、培育建设。
三、提案推进面临的瓶颈问题
泰安路84号地块的产权属于海军东海舰队,该部队与长宁区政府没有工作对接,区级层面难以对军产房的产权置换工作进行协调。海军东海舰队隶属东部战区,部队机关设在宁波,不属于驻沪部队范围,上海警备区与其也没有工作对接。如后续开展红色资源申报认定,可能面临地块无法开放、挂牌宣传工作无法开展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与台盟上海市委继续对接,后续如有需要,我区将在史料鉴定、红色资源申报认定等方面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二是立足自身职能,视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估建设工作,与市台办在相关历史资料收集、举办交流展示活动等方面加强合作,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海峡两岸同根同源的浓厚氛围。
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长宁路599号 邮政编码:200050
承办人姓名:桂敏玲 联系电话:2205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