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签发人:沈 昕
刘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养老服务,提升社会养老信息反馈及应用效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上海市长宁区作为老龄化程度较高的中心城区之一,一直以来聚焦“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积极探索“大城养老”的“长宁样本”,收获了“住在长宁,长寿康宁”的美誉。长宁区是全国首批国家智能社会治理特色实验基地(养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区),推进“数字民政”平台架构建设和养老版块业务建设,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信息供给需求。
二、对本建议的答复
根据您提出的“积极统筹和组织社会资源,开发出养老类服务产品,诸如‘长期护理险’等”的建议,上海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长宁区积极提升长护险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探索和实践更为标准化和精细化的服务模式,实现长护险服务从“能办”到“好办”“易办”的转变。长宁区为有需求老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档案等服务,打造“长护险与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家庭照护床位为补充”的失能老人照护体系,长护险服务对象约13000人。长宁区统筹各方社会力量,开发出养老类服务产品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区“小蓝花播种计划”、“银发无忧”老年人综合意外保险项目、“养老便利店”、养老顾问等,持续满足社区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真正实现“住在长宁,长寿康宁”。
根据您提出的“扩大宣传力度,通过不同的媒体渠道和宣传方式向老年群体进行告知”的建议,长宁区提高养老服务宣传力度,携手长三角之声共同启动“寻味长宁”社区为老助餐探访活动,全市首个“数字养老主播”入驻社区长者食堂,探索打造“民政+区域媒体+AI技术”的跨界融合新模式,从电视及网络媒体层面提高了养老产品宣传覆盖范围。长宁区主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线下活动,如依托“记忆课堂”“小蓝花育成计划”,面向各街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开展5场认知障碍照护系列课程赋能,培训覆盖近300人次;组织养老顾问服务开展线下宣传推广,2023年开展养老顾问进社区活动196场,服务覆盖8747人次;开展“老伙伴计划”“老吾老计划”“时间银行”“金色守护”“金色晚霞”“金色乐活”等养老服务项目,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覆盖层面,全面提高养老产品宣传有效性。
根据您提出的“增加养老服务申请的可获取性和便捷性”的建议,在长护险申请方面,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沪府办规〔2021〕15号)、《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办理流程和协议管理实施细则》(沪医保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长宁区已经率先在全市实行长护险申请网上受理,老人或家属只要登录随申办长宁旗舰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目前网上申请已开放期末评估对象,今后将逐步扩展到初次申请、复合评估和状态评估等对象,积极优化申请流程,探索增设定点评估和远程评估,最大程度缩减评估报告出具时间。对于各类养老服务,长宁区组织养老顾问服务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启用全市首家区级养老顾问实体店,包含详细的养老服务介绍、随处可见的养老政策宣传册以及贴心的养老顾问,成为老年人挑选养老服务的“一站式”便利店。实体店既为日益多元化的养老产品和服务提供展示平台,也为区内养老服务设施和资源设计参观体验路线,从而推动养老顾问线上、线下联动,努力为辖区老年人打造一个‘一站式’、专业化的养老便利店。”长宁区以养老顾问实体店为品牌,以“养老顾问点+养老顾问员”为依托,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助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根据您提出的“推动大数据应用及各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的建议,长宁区推进“数字民政”平台架构建设和养老版块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数字民政”平台、长宁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等,采用“主动发现、智能预警、自动派单、管理闭环”的“互联网+监管”模式,汇总归集多部门、多渠道数据,打造机构养老监管等政务轻应用,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养老服务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违规行为和异常情况,提高养老服务监管智能化水平,实现养老服务监管“一件事”。在上海市健康网和长宁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现有信息化基础上,目前长宁区已建立了较为高效的区域医疗信息合理互认服务体系,实现了区域内15家医疗机构间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的互联互通互认工作,能够将老年人在体检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检验检查数据传输至老年人体检系统,经过自动整合形成老年人健康体检报告,使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及时了解健康状况,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相应的健康管理和干预。区域互联互通互认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也增强了老年人对健康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发放,享受城乡居保养老待遇老人,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由市级社保基金支付;长宁区统筹管理征地养老人员,已经实现待遇发放免申即享。涉及老人信息变更直接影响业务办理及审核,长宁区将推动各系统间的数据实时互联互通,在保障财政、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业务的不见面办理。
感谢你对长宁区城乡养老服务和养老信息反馈及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长宁路1436号 邮政编码:200051
联系人姓名:方哲 电话:6019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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