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0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签发人:邓大伟
倪文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释放天山支路南侧(近芙蓉江路)人行道空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天山支路南侧思创大楼北门外,人行道宽度有限。非机动车的停放与园区绿化向道路倾斜的情况,严重挤占了人行道空间,存在安全隐患。2024年3月20日,长宁区建管委会同区绿化市容局、天山路街道、共享单车企业与代表会面,现场踏勘问题点位并沟通研究解决措施。
针对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事宜。根据《上海市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技术标准》,“宽度3米以下或设置停放点后行人通行带宽度小于1.8米(重要商业街行人通行带宽度小于4米)的人行道不应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且“无障碍设施、盲道以及两侧各0.25米的人行空间不应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故思创大楼北门外部分区域不符合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条件。我委将会同街道结合沿线停放需求,于周边区域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并适时动态调整。
针对绿化修剪事宜。经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因代表反映绿化区域不属于市政红线范围内公共绿化,区绿化市容局已会同天山路街道协调园区物业管理单位,对该处绿篱中倾斜枝叶进行修剪,确保行人正常通行。后续也将督促园区物业持续关注绿化养护工作,及时化解树木生长与居民生活的矛盾。
针对共享单车停放整治事宜。区建管委、天山路街道与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单车企业加强沟通,已要求加大天山支路思创大楼周边共享单车清运频次,明确要求禁止无序投放。同步落实共享单车第三方清运队伍,如单车企业未按照规定时间清运,街道将根据长宁区共享单车清运协议有关要求,委托第三方企业作补充清运。
感谢代表对我区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的关心、支持与理解!
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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