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陈勇委员、方静燕委员、魏国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扶持早期商品房小区更换老旧电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宁区住宅电梯“老龄化”高,区房管局携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镇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作。一方面持续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整改。为做好老旧住宅电梯的安全风险提示,自2009年至2024年,逐年滚动对满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全区约2511台)进行安全与节能评估,已累计完成评估2503台(评估结论为更新的193台,其中已完成更新107台,剩余未实施更新的86台,因居民认为更新费用高,最终选择以改造或维修代替更新)。今年将继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引导业主根据评估结论实施更新、改造和维修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超长期国债资金解决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做到能报尽报。2024年国家出台超长期国债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项目,本区先行申报并获批6台老旧电梯更新。在此基础上,本区2025年已申报约200台老旧电梯更新。
关于3位委员在政协提案中提到的一些问题和建议,我局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出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相关政策”的问题
根据国债电梯有关会议精神,超长期国债支持电梯更新政策与其他地方政府电梯补贴政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补贴。考虑国债资金补贴标准高(每台电梯更新补贴15万元),区房管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房屋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优先选择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的政策并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二、关于“将商品房老旧电梯更新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的问题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关于“将商品房老旧电梯更新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的问题,我局已向市房屋管理局、市公积金中心等市级部门反映寻求帮助,积极争取相应政策支持。我局做好后续动态跟踪或落实相应工作。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深化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作,加强区、街镇、居民区三级党建引领物业治理联席会议平台建设,提前谋划年度老旧电梯更新工作计划,结合国债电梯开展下一年度申报前的摸底等准备工作,争取更多老旧电梯申报国债资金;指导发挥“三驾马车”作用,做好全面推进2025年国债电梯获批后的更新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管,增强居民委员会指导业委会工作的规范性;持续推进小区公共收益公示和资金入账,促使该进账的资金进账,增加维修资金收入,为助力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开源节流;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共同做好老旧电梯更新相关工作。
在此,衷心感谢你们对老旧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长宁路599号615室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姓名:倪脱颖 电话:2205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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