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对长宁区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2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 索引号:SY0024384360202100027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字号:长环保发〔2021〕7号
  • 发布日期:2021-04-12

谢月霞、康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剑河路相关餐饮店油烟扰民居民强烈要求进行整改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前期我局接到居民针对“祥和一家”的油烟和噪声问题的投诉,已要求店方进行整改,且通过油烟、噪声监测均已达标。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我局要求店方对隔声屏进行了加长加高和加厚处理,目前已经完成。对于建议中“拆除在屋顶上丑陋的管道,恢复建筑外貌原样”与“要求‘祥和一家’封堵小区侧墙面上新钻的所有孔洞,恢复墙面原样”等提议,我局均无相关职能。这个问题已多次和居民进行解释说明。对于建议中提出的剑河路沿街餐饮店“将排烟管道从屋顶走改为从地下走”的建议,根据《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餐饮业油烟高空排放,因此,油烟从地下走不符合上述规定。

对于剑河路西侧(仙霞西路与甘溪路之间路段)餐饮店相对集中、离居民小区较近、对居民产生影响的问题,我局一直高度重视,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对上述店铺的监管。已按照“应装尽装”的原则,要求店方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且针对居民反应较大、油烟较重的“祥和一家”和“狼来了炭烤羊腿”,除了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外,还加装了除异味设施。同时,我局已加强对店方设施运行、清洗保养的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清洗保养,保证净化效果,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结合你们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求店方将管道装饰材料的颜色由绿色改为与屋顶相近的颜色;二是在风机隔声箱外再加装一层隔声箱,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局将继续跟进,督促店方完成整改。同时,我局将对上述路段的餐饮店,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提高执法监管力度与频次,做到“及时发现、迅速解决”。对有条件的餐饮店进一步推广除异味设施和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提高监管效率。

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姓名:吴鸣鸣               联系电话:60196810

联系地址:云雾山路79号427室    邮政编码: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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