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抢抓机遇、迎接挑战的重要一年。长宁民政事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暖心民政、优质民政、智慧民政,为长宁“四力四城”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一、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深化“政策找人”,形成“边缘人群清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百户调查,采取各街镇交叉检查的方式,对随机抽取的救助对象开展个案调查,了解基层在政策落实、流程规范、对象精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各环节操作程序,形成社会救助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文本。
(二)促进救助工作全链条监管。紧扣跟踪问效的监督链,持续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核查机制和信用告知承诺制度,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治理“回头看”,厘清责任链条,提高履责效能,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兜底保障。提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质效,有效降低核对退回率。
(三)推动救助服务制度化发展。延伸弱有众扶的供应链,切实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优化社区救助顾问实体服务站建设,打造可视化救助阵地。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发展心理疏导、社会功能恢复等服务类救助,加强救助共同体建设,归集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力量的帮困资源和服务项目,不断充实救助资源库和项目库。组建区救助顾问讲师库,发挥“金牌救助顾问”指导团种子作用,建立健全救助实务疑难杂症会商分析制度,探索研究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机制。
(四)落实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举措。推动未保工作载体功能优化,实现街镇未保站提质增能。加强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保障和关爱保护。落实特殊儿童各项保障政策,确保特殊儿童基本生活费每月足额发放到位。做好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继续开展“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主动发现与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依托未保站,探索开展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做好困境儿童家庭支持体系建设,递送家庭教育指导。持续擦亮“艺术护照”“‘暑’你最棒”未保工作品牌,打响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心之旅”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品牌。推进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区融合和关爱帮扶活动。
(五)推动慈善事业和残疾人福利保障。贯彻落实《上海市慈善条例》,挖掘慈善典型,开展“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加大慈善文化宣传,办好“慈善周”主题活动。推进社区慈善阵地建设,推动慈善超市可持续发展。完成100张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床位建设,加大运营扶持力度,促进运营管理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保障残疾人基本养护需求。完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街镇覆盖率70%,不断扩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面和规范性。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规范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推动建立一批示范租赁服务点。
二、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完成“民心工程”“为民办实事”等养老项目。新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家、为老助餐服务场所5家、家门口服务站10家、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家、适老化改造300户、认知障碍床位100张、护理型床位611张,新增为45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智能水表安全监测服务,新增3500名为老服务“一键通”用户,加大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培训力度,力争全区护理员技能等级证书持证率达到90%,推进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养老护理员培养。进一步优化养老设施布局,大力推进清池路新建养老院项目建设。
(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区为老助餐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文件,重点对家门口养老服务站、家庭照护床位和为老助餐提供政策支撑。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效能提升,开展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质量监测和星级评定,落实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效能评估。推进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做好宣传推广及需求摸排,完成市级下达指标。深化认知障碍友好城区建设,制定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区建设相关行动方案及服务清单,完善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区赋能支持中心等载体功能。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工作,持续推动AI关爱电话、烟感报警、养老直播间等智慧养老应用场景落地,织密社区老年人关爱网络。推进发展面向中高收入老年人的上门助浴、家庭照护床位、智能居家照护等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项目,扶持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提高养老服务消费力,发展养老服务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潜能。进一步发挥区养老服务“专项基金”作用,做好首轮专项基金项目总结,助推新一轮专项基金启动。
(三)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完善《长宁区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补贴办法》,研究制定2024年度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综合评估细则,明确护理院床位不再纳入养老床位统计范畴。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修订考核细则,将服务质量与运营扶持补贴紧密挂钩,对区内享受补贴的养老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引导养老机构创先争优,推进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提高机构整体服务水平。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养老机构各项考核评估体系,开展消防安全行业达标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创建4家示范机构。推进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在养老院集成运用,新增3家“养老院+互联网医院”、4家“智慧养老院”,逐步缩小老年数字鸿沟,稳步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提高养老床位利用率,通过深化医养结合、组织开放体验活动、加强宣传推广等方式力争养老床位入住率有明显提高。
(四)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监测和信用评价。构建养老行业监管体系,有效推进全区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运用。优化床位结构,掌握床位底数,确保床位供给保质保量。发挥平台信息系统功能,科学监督和管理动态准确掌控机构入住老人情况、护理等级、服务人员数量,持证上岗情况等信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类项目监管力度,落实项目推进情况月报和实地抽查工作。依托“数字民政”平台摸清项目服务对象底数,及时审核服务对象变动名单,实时上传服务动态信息,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可追溯”。利用“数字民政”平台开展养老服务全方位监管,完成与市养老服务平台数据对接,通过养老监管轻应用实现综合监管全程网上办理、在线审批、一站式协作和多部门联合治理等多功能数字化管理。会同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食品、燃气等安全监管,守牢安全底线。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养老社区大额预付费监管。整合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及区内特色养老服务内容,探索具有长宁特色的“幸福养老”服务系统集成。
(五)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政策,支持区内养老服务人才参加“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大专班,鼓励学历提升。设立区级养老服务人才专项基金,通过扶持养老服务人才技能等级培训、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认知障碍照护培训等一系列项目,推动区内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评价和选拔,提升专业技能水平。推进开展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建设1家养老护理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持证率“达标”计划、养老护理职业技能 “尖兵”计划、养老服务机构金牌管理者“选树”计划、养老服务护理等级“提质”计划。举办区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选才,选拔、挖掘、培育一批业务拔尖、素质优良的优秀护理员,为市赛、国赛输送“种子选手”。
(六)推动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本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有效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任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持续营造敬老孝亲社会氛围。
三、深化推进基层社区治理
(一)做好基层减负增能下半篇文章。持续加强准入把关,强化源头减负,严格落实“一办法两清单”,指导各街镇落实市级下派居村组织工作任务清单,持续畅通居民区减负监测点等反馈渠道。推进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四百”联系走访群众制度,落实“一名好的社区工作者认识1000名居民群众”指示要求,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社区工作评价机制,加强与辖区内居民群众的常态化走访联系。
(二)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动员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持续激发社区内生活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示范社区的引领作用,推进参与式治理。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针对性,推进基层协商。配合推进新版社区云平台在居民区的应用,指导居民区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居民上云率。加强社区基金会规范化建设,增强公益资金募集和助力社区治理能力。深化落实基层民主监督,加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三)健全社区工作者队伍体系。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机制,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社区工作者持证率,切实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推动调研成果转化,用好“20、60、120”社区工作者人才库,在社区工作者人才培养、分层培训、典型宣传等方面发挥实效。根据社区工作者扩额情况,统筹推进社区工作者招录。做好分类培训,梳理社区理论和实务相关优秀师资和课程,组织全覆盖居委会主任培训。加强典型选树,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社工工会作用,统筹资源加强对社工的激励和关心关爱。
四、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梳理社会组织党建当前情况和相关部门对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助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合力和工作格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与具体业务“六同步”“两纳入”,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深入推进区党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创新实践园分中心建设。深化“党建引领‘宁’心聚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区域化党建共建项目。
(二)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召开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推动各业务主管单位聚焦服务中心大局,谋划和推动社会组织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长宁“四力四城”建设。做实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扶持开展一批回应民生关切、符合社区实际需求的服务项目,加强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初创、专业、人才、高质量和高等级扶持。推进“五社联动”机制应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自治共治,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的基层实践。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赋能培训,抓好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养。深化区社联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各街镇“两会一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融合发展,加强区社会组织创新实践园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实践园管理办法、入驻退出等管理细则。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培育和领军人物选树,开展公益伙伴月系列活动,评选表彰年度五个“十优”,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
(三)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依法加强登记管理,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沟通,明确责任分工,共同抓好抓实重点领域社会服务机构的非营利监管。深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提升年检率。推进等级评估工作,全区社会组织中获得评估等级的占比力争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监管、公益活动行为规范监管、专项资金监管。深化执法监督,发挥信用惩戒功能。推进社会组织预警网络优化升级。
五、民政自身建设方面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开展好局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常态长效推进。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研究、通报、分析意识形态工作。配合机构改革,调整完善组织构架,更好履行民政职责,积极打造基层民政党建服务品牌。完成党支部按期换届、预备党员转正和预备党员发展。
(二)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民政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救助、养老、社会组织等领域特色人才培养,推进民政系统窗口文明建设。开展事业单位规范化提升行动。落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做好“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婚介行业健康发展。规范福彩销售和殡葬管理工作。深化“两张网”建设,继续推动业务流程再造,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三)推动数字化转型。建设打造“数字民政”2.0系统,提升数据汇集和分析能力,进一步升级为“政策找人”和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现精准服务提供支持。建立完善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区智慧管理场景,一屏统管全区认知障碍照护服务设施、服务数据和服务资源。深入推进社会组织“一网通办”,深化长宁社会组织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
(四)推动民政系统安全运行。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做好辖区内养老机构、福利设施、窗口服务单位、在建工程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深化日常安全管理,紧盯关键环节,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升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安全性。抓实“12345”热线处置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化解、处置各类矛盾,为全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