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宁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2023年长宁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新发展理念和要求贯彻融入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3项统领性工作、4大业务板块12项重点工作及2项自身建设为驱动,努力打造暖心民政、善治民政、智慧民政,为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贡献力量。
一、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工作体系
(一)规范救助兜好底线。严格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持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绩效考核,巩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效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长宁区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核查机制的意见》,加强救助工作规范性,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应停尽停”。持续深化救助领域“政策找人”机制,推广“社区云+精准帮扶”救助模式,密切关注低保低收入边缘人群、支出型困难群体、因疫致贫的失业对象等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沉默的少数”。深化“社区救助顾问”标准化建设,不断充实社会救助政策库、资源库和项目库。
(二)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扎实推进《长宁区街镇未保站“五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街镇未保站平台枢纽作用。召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开展未保示范街镇创建,明确健全高质量协调联动机制、深化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信息赋能未保工作三大任务。落实好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的各项保障工作。做好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风险排查和服务支持,推进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防范未成年人安全事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街镇创建活动,建立“家-校-社-医”联动机制,实现“未爱小屋”“护苗心屋”街镇全覆盖。
(三)提升救助队伍服务水平。聚焦典型引领,继续开展主动发现机制典型经验、社区救助顾问优秀案例、社区救助顾问明星、未保示范工作站和优秀儿童工作者评选,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积极性。强化业务指导,做好政策解读与培训,不断完善工作提示,细化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举措,提升服务水平。
(四)推动慈善事业和残疾人福利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上海慈善条例》,持续开展“慈善日”“慈善周”主题活动,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氛围。开展慈善超市评比表彰,推动慈善超市创新发展。继续扩大试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新增1家试点街道,推广标准化试点示范成果。落实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及床位建设工作。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保费补贴工作。
二、健全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均衡布局,推动为民办实事等养老项目落地。新增养老床位80张,改建10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新增1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5家社区老年人助餐场所、5个家门口养老服务站和2家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完成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任务400户。发布《上海市长宁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做强“社区综合体+家门口服务站”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完善“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推进清池路养老院在建项目,年底前项目完成地下二层,开展地下一层施工。
(二)优化供给,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机构层面,提升长期照护服务水平,持续发展护理型床位,床位数量保持在总床位的60%。深入推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医康养护服务融合发展,新增2家“养老院+互联网医院”、2家智慧养老院,探索“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互联网医院”模式,完善服务清单和流程,持续拓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社区层面,深化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区建设,完成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区赋能支持中心建设,探索打造老年认知障碍友好街区样板,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区关爱月活动。完善非正式照料网络,推动养老顾问工作,打造全市首个社区养老顾问实体点。居家层面,依托“老伙伴计划”“老吾老计划”“金色系列”、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等服务项目,提升家庭照料能力,倡导积极老龄化和社区互助养老理念。依托“长寿康宁”养老服务专项基金,深化政银校企四方合作,继续推进特色项目。促进长三角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三)先行先试,加快养老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养老特色实验基地和全国首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区)“双试点”,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完成区“数字民政”项目建设,重塑养老机构监管流程,在政务微信上开创全市首个养老机构管理轻应用,推动实现全区民政业务板块集成共建,数据开放共享。迭代升级智慧养老平台,融信息收集、服务支撑、数据分析、业务监管等功能于一体。拓展智慧养老服务场景应用,扶持养老服务领域智能产品、服务及平台,培育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基地、示范社区和示范品牌。持续推动为老服务“一键通”试点、“智能水表”等特色场景应用在街镇的落地,探索建立社区探访关爱服务管理、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区服务管理等场景,拓展特色服务功能。
(四)提质增效,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完成6家保基本养老机构调价工作,动态调整全区保基本床位名单。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及机构登记与备案管理,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升达标工作,持续依法打击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与诈骗行为。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院感防护措施。修订并实施养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持续做好养老机构年度日常服务质量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继续开展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效能评估,探索建立社区食堂服务质量监管机制。优化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持证率“达标”计划,技能等级持证率达76%以上;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尖兵”计划,力争市级以上赛事“零突破”;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金牌管理者“选树”计划,培育选拔一批金牌院长和金牌设施长;开展养老服务护理等级“提质”计划,提升中、高护理等级持证率占比。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等政策,做好老年服务与管理大专班等招生培训;加大培育市、区金牌养老顾问力度。
三、发展基层民主,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
(一)优化夯实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做强治理单元,统筹考虑居委会管辖范围、社区形态、人口规模、物业管理等要素,推进居委会规模优化调整,促使管理边界更清晰、资源投放更精准、治理底盘更扎实。持续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居务监督委员会运作和居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居委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以“凝聚力工程”三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居委会成员“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活动。分层分类开展居委会成员培训。
(二)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对照《长宁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示范社区评估指标》,与区委组织部、区地区办共同开展居民区党建工作金银奖评选中期评估工作,打造评选一批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示范社区,发挥以评促建作用。深化分类治理,健全“五社联动”机制,以参与式社区规划、社区新基建等居民普遍关心的社区公共事务为抓手,持续激活社区内生活力。进一步完善居民议事微空间建设,推动协商议事数字化转型,用好用活“社区云”平台,提高社区居民家庭上云率和互动指数。
(三)推进社工人才梯队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配备,根据居委会规模调整情况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扩额。加大培育力度,形成“20、60、120”社区工作者人才梯队。持续开展以培养高级社工师为目标的“社区工作者中、高级赋能”项目,对纳入储备人才库的社区工作者配备专业导师,为其提供参与区域重点课题服务项目及项目督导的实践机会,助其实现职业能力突破。完善社工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专业领域进修和培训,开展经验分享、展示交流活动。指导社工协会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发挥行业枢纽和平台作用。
(四)打造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阵地。全面推进社工站建设,在“1+10+N”的组织框架下,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做强区总站综合性、枢纽型功能定位,指导街镇10个综合社工站做实服务功能,协助专业社工站做亮品牌特色。动员区域内各类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登陆“上海公益”平台,开展各类公益志愿服务。继续开展市、区两级“十佳公益基地”创评工作,积极开展志愿者招募,加强对社区类公益基地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监督指导。
四、坚持引导规范,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落实《长宁区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实施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落实《关于推进长宁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重点发展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履职型、议事型和项目型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举办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项目大赛,选树、宣传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项目。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评估,切实提高参评率与合格率,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治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年度公益创投项目。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上海和长宁重大战略任务,调动其参与对口帮扶的积极性。
(二)增强社会组织发展动能。建立健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建强服务支持阵地和载体,完善社会组织实践园建设,促进区社联会、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街镇“两会一中心”协同健康发展。深化赋能培训,加强社会组织青年人才培育,选拔和储备一批社会组织骨干,挖掘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创优争先氛围,组织开展公益伙伴月系列活动,评选五个“十优”,提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典型经验和工作案例。优化“互联网+”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完善社会组织数字化管理平台。
(三)完善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闭环。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坚持做好年检工作,打好访谈、评估、审计、查处的“组合拳”。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发挥信用惩戒功能。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强化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扩大日常抽查审计。探索社会组织注销简易程序,加快出清“僵尸型”社会组织,优化存量、提升质量。进一步织密四级预警网络,凝聚监管合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民政综合能力
(一)加强党建引领民政工作。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以“凝聚力工程”三十周年为契机,擦亮民政系统党建工作品牌,做深做实养老服务党建联盟“同心圆”、“红心共助”党员参与社会救助、“党建引领‘宁’心聚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品牌项目。办好养老、社区治理两场“初心讲堂”活动,推进社区公益区域化党建项目,推动基层党建与民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养老行业工会组织建设,成立养老行业工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指导,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进局系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民政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救助、养老、社会组织等多领域特色人才培养。推进民政系统窗口文明建设,争当文明行业标兵。落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推进救助站内部环境更新。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为“全市通办”“跨省通办”提供有力支撑,规范婚介行业健康发展。规范福彩销售和殡葬管理工作。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化“两张网”建设,推动业务流程再造,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三)推动民政系统安全运行。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做好辖区内养老机构、福利设施、窗口服务单位、在建工程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深化日常安全管理,紧盯关键环节,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法制培训、法制宣传、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持续打造一批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示范引领点。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升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安全性。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化解、处置各类矛盾,为全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