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5-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区政府网站www.shcn.gov.cn查看及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宁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年内,通过“上海长宁”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主动公开政府文件41件;做好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意见征集和反馈。6月,召开医疗救助“免申即享”座谈会,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医疗救助分管领导及工作经办人员参会。会上,对医疗救助“免申即享”新系统操作相关事项进行培训,并就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医疗救助相关工作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根据要求发布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集中公开区医保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2024年,区医保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予以公开1件;其他处理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年内,未收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主动公开公文10件,非公文类信息31件,主动公开率达100%。

(四)平台建设方面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效依托“长宁医保”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医保信息345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通知公告、图片新闻、要闻动态等52条。梳理做好“阅办联动”“集成式发布数据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年内,局领导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2次;6月6日-7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于华东政法大学,参加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2024年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充分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工作意识与技能;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或存在重大泄密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0

0

0

0

0

0

0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总计

2

0

0

0

0

0

2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深入。

2. 政策解读形式可进一步多元化。

(二)改进情况

持续扩大“宁”有“医”靠政务服务品牌影响力。持续开展“宁”有“医”靠政策宣传。“医保那点事”宣传小组,持续开展服务人才政策宣讲活动,推动医保政策向社区延伸、向楼宇延伸,向群众身边“最后一米”延伸。2024年,“宁”有“医”靠已开展宣讲10余次,受益1000余人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1.根据国局、市局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工作有关要求,区医保局围绕推进参保扩面工作要求、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主动牵头加强区级各部门合作,强化宣传合力,力求提高参保实效。结合全民参保集中宣传工作目标进度,加强与区卫健委、区统战部、区教育部门、街镇等部门联动,通过线上线下精准投放区医保局拍摄制作的“长宁医保‘享’当当”系列参保指南宣传视频、单页,志愿者一对一精准开展参保宣传等方式,主动将医保政策宣传送入医疗机构、学校、社区。

2.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8月7日下午,区医保局联合区人才局、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在上海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联合开展服务人才政策宣讲活动。区医保局详细介绍了医保待遇、全民参保、电子凭证、门诊共济及异地就医备案等相关政策,为与会者带来利民惠民的医保政策福利包。宣讲会现场设有解答和互动环节,为与会50余家企业答疑解惑。10月30日,举办了“宁”有“医”靠参保宣传港澳台专场活动。接待了由长宁海外联谊会组织的港澳台人士参加活动,通过实地参观长宁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讲解“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等港澳台人士关切的医保政策,增进港澳台人士对医保政策的了解。

3.梳理街镇基本履职、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厘清街镇医保相关职责,区医保部门统筹做好组织动员、业务指导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零、总金额为零、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