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
  • 发布日期:2024-01-22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宁路599号;电话:220512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宁区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抓好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重大工程项目、高水平体育赛事、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工作,以业务工作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长宁区体育局通过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平台主动公开涉及机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信息、建议提案、赛事活动、场馆设施、群众体育、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公共服务事项等内容。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政府开放日等为载体,向市民群众作新修订《体育法》《长宁区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法》普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长宁区体育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做到在法定期限内依程序规范处理、答复。本年度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长宁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公文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对公文的公开属性审查,将需公开的公文发布于“上海长宁政务公开平台”并进行备案。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作用,及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体育法》《长宁区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政策解读;二是积极维护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按常规性、固定性、临时性工作,优化公开信息发布时间;三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一网通办”工作平台,积极维护行政执法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实施规范等要素编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发挥好政府信息服务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长宁区体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和政务公开月报,及时做到政务公开补短板、查弱项,力争以高质量公开服务长宁体育高质量发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体育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方式不够丰富、新颖,二是长宁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针对问题与不足,区体育局一方面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在政务公开平台多运用长图、视频等公众喜爱的政策解读方式,多以全民健身赛事、政府开放月为载体,搭建好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理解政府、支持政府的互动平台。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对长宁体育公共服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梳理,聚焦体育场馆、体育设施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便民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一是针对短板,探索尝试政策解读新途径。为提升办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智能化水平,区体育局配合市体育局制作“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新办”帮办微视频,视频内容涵盖条件预检、情形引导、材料上传预审、申请表单在线填写等流程。帮办微视频借助“一网通办”五周年宣传力量,在“上海长宁”“上海体育”微信公众号上向公众展示,让公众更清晰明确地了解事项办理流程。

二是利用优势,精心策划政府开放月活动。区体育局开展以“把好健康脉,体质监测促健康”和“以‘泳’保安全”为主题的两场政府开放月活动,市民代表聆听运动人体科学专家的一对一运动处方解读、切身感受政府部门对游泳场所安全开放的监管力度。活动期间区体育局还将“政府开放日”活动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相结合,现场汇集民智民慧,努力把市民们提出的“金点子”化作“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及长宁体育发展的“金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