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宁区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的工作方案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4010202300030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 发文字号:长建委发〔2023〕32号
  • 发布日期:2023-06-14

关于开展长宁区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沪委办20232号)和《本市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设施联2022745号)的文件精神,长宁区计划按排摸情况完成常住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下统称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任务。为保障加装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推进。坚持政府统筹主导,区建管委牵头,区民政局指导街镇,各街镇协同配合,大众燃气公司积极落实、推进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区民政局指导各街镇排查高龄独居老人底数,街镇提供的确切名单,燃气企业主动跨前服务,精准制定燃气报警器实施计划,分批实施、梯次推进,实现高龄独居老人燃气报警器安装全覆盖。

(三)源头治理,综合施策。通过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将被动处置变为主动治理,将事后补救变为事前预防,消除燃气用户安全隐患,弥补管理短板。同时结合社区为老服务机制,把发现隐患、事件处置、消除隐患有机衔接。

(四)加强宣传,用户配合。大众燃气公司联合各街镇通过进社区设摊设点、上门安检等宣传形式,让高龄独居老人了解加装燃气报警器的好处,提升后续工作中的配合度。

工作任务

2023年底前,长宁区为符合条件的高龄独居老人上门入户安检和加装燃气报警器。

三、工作安排

按照市政府实事项目当年启动、当年完成的工作要求, 2023年长宁区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用户排摸阶段,20234月底

一是区民政局提供经各街镇排查确认的高龄独居老人底数名单;二是区建管委牵头,各街镇配合,大众燃气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完成对用户用气气种类型、供气单位的排摸,确定各街镇任务总量。

第二阶段:安装推进阶段,20239月底

大众燃气公司2023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归档阶段,202312月底

对整体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收集安装基础资料,按照相关支付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同步本次工作总体开展评估,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四、具体内容

本次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的工作,今年2月份经街镇排摸统计共确认6460户高龄独居老人,其中管道天然气用户6450户,液化气用户为10户

大众燃气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一是为所属管道天然气用户加装燃气报警器和联动切断阀,为液化气用户加装燃气报警器二是对管道天然气用户开展一次用户燃气设施安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督促用户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停气,待用户整改完成后予以安装。

同时,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为所属液化气用户开展一次用户燃气设施安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督促用户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停气,待用户整改完成后予以安装对存在使用场所不符合要求且无法整改此项安全隐患的予以停止供应液化气,并建议用户使用电磁炉予以替代;对发现调压器、连接管和灶具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督促用户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停止供应液化气

设备选型及资金保障

根据《本市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政府补贴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的工作要求本区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工作,按照“政府补贴,企业支持”原则筹措资金报警器设备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安装及调试费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具体如下:

天然气用户共涉及6450采用家用型天然气、一氧化碳复合报警器(五年质保),含联动切断阀(常开型),补贴价为890元/套;

瓶装液化气用户共涉及10采用家用液化石油气报警器(五年质保),补贴价为350元/套

各街镇对加装完工的用户数据予以审核确认每月按照3%的比例对当月完工的工程量组织抽查核验审核。区建管委下属区交通中心对各街镇审核确认的完成数据进行再确认汇总根据审核结果每月予以拨付相应补贴。

、职责分工

区建管委负责本次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与相关部门街镇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的协调工作督促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同步开展用户燃气设施安检组织街镇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对接市住建委、对各街镇审核确认的完工数据进行再确认汇总和报送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设备费用。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街镇做好相关排摸统计;配合区建设管理(交通)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街镇做好人数排摸,配合开展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的政策宣传及引导,协助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开展高龄独居老人上门安装工作。

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是实施主体,根据报警器等相关设备选型要求进行采购负责建立自身用户的加装信息台账,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后续服务措施每月25日前向区建管委、各街镇报送加装报警器确认表;积极开展加装工作安全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协调燃气热线受理处置居民咨询等问题。燃气企业结合加装燃气报警器工作开展一次入户安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用户立即整改。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工作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区有关部门、各街镇和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精心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府补贴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民生项目办成民心项目。

(二)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区有关部门、街镇和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要规范升级改造实施流程,把控关键环节和时限节点,合理安排项目进度,严格执行更换验收工作,全程管控项目质量,加强业务指导和安全用气宣传,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导。区建管委负责项目整体推进,定期向市住建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长宁区民政局

                           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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