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镇宁路405弄2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5﹞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镇宁路405弄2套房屋用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共约82.81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镇宁路405弄2套房源清单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