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长宁区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长宁区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
工作计划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2024年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沪城管执〔2024〕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创新转型发展,全力推动执法队伍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要求,坚持系统、开放、创新理念,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制度化、标准化、系统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动长宁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执法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因势利导,落实培训任务
1.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确保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接受不少于60学时24学分的公共法律知识、城管执法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等培训。督促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市局全员网训,开展24学时12学分的学习。区局根据市局年度规定课程和教育培训大纲要求,组织开展线下封闭式集中培训,增设体能测试科目,完成24学时12学分的学习。组织局行政班子、机关科室和基层中队,根据市局每月下发的学习任务要求,按月开展全年12学时学习。年内,组织区局领导、街镇中队负责人等参与市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2.组织参与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市局年内将举办两次(5月份、10月份)行政执法资格(执法能力水平等级)考试,区局将加强统筹组织、人员遴选、现场管理等工作。根据《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落实领证换证必考制度,在执法证办理审核中加强管理、严格把关。
3.加强日常队列训练。区局加强队列日常指导和监管,举办1次全区队列会操活动。各中队选定专门队列教官,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的队列训练,进一步提高训练成效。
(二)优化基础,提升执法能力
1.建设高素质师资团队。在原有长宁区城管执法领域“智囊团”基础上,挖掘系统外师资资源,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授课团队。强化系统内市级师资教学能力培养,联合街镇挖掘具备实战经验的教学人才,向市局推荐3名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授课效果好的培训师资力量。
2.丰富课程软件储备。丰富城管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执法实务、数字化、新划转执法事项等教学视频储备。重点拍摄城管执法全过程视频、住宅小区装修活动物业全过程监管动画等课件,更新执法案例、办案指导等教辅材料,丰富培训教学资源。
3.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统筹我区实践教学基地复检工作,指导推动教学条件改善、教员教案更新。加强对已建成实践教学基地硬软件设施的维护与建设,围绕创建标准要求,进一步丰富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教学形式,加强实践教员的选优培育,提高实训实战效果。
(三)实战管用,优化培训手段
1.健全培训体系。采用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贯通、部门与部门联合学等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案件质量“每月一讲评”、应知应会“每季一摸底”、出庭应诉“三合一”等做法,加强对新增执法事项、疑难复杂案件、复议纠错案件、诉讼败诉案件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的重点领域执法办案的培训。
2.完善因岗施训。分类分层推进法制培训,着力增强法制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实施宣传干部、法制员等专岗人员培训班,顺应体制改革后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通过法制例会案例讲评、轮岗挂职“以干代训”、条线部门联合培训等形式,提升执法队员综合能力。
3.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教育培训平台管理人员培训,强化教育培训数字化平台功能模块应用和操作指导,提升系统应用能力。及时跟进“教学管,考评用”各环节、任务在平台的运行和落实,确保实现全系统教育培训数据“无纸化”报送、展示。区局加强教育培训平台日常数据监管和分析,指导督促基层中队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根据市局的智慧教室软硬件标准和管理规范,在机关、实践教学基地、示范中队中试点开展智慧教室创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管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统筹好执法业务与教育培训的关系,使用好教育培训数字平台,共同提升全系统教育培训质效。各部门要按照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落实培训项目、增强培训实效。属地要加大教育培训资金保障支持力度,确保教育培训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提升培训质量
加强教育培训全过程指导监督,严格落实各项培训纪律和管理规范,不断提升培训质效。加大教育培训数字化转型力度,全面应用教育培训管理平台,开展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学时学分日常监管指导,课件师资管理、实践基地复评等工作,及时更新各类基础数据。加强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推动城管执法案例进课堂,积极探索现场教学等模式,不断提升教育培训实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
区局将定期通报培训任务、学时学分、队列训练等开展情况,作为对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与系统内推优评先挂钩。对新创实践教学基地、培训工作亮点突出的中队,在考核评议中予以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