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城管执法系统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索引号:SY342034518020230000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市容
  • 发文字号:长城管执〔2023〕7号
  • 发布日期:2023-04-07

现印发《长宁区城管执法系统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宁区城管执法系统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城市环境,市城管执法局与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交通总队分别制定了有关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整治意见。现根据市局有关部署,就2023年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落实执法检查和执法办案,通过加强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的源头管控和过程控制,把住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产生与运输重要环节,常态做好在建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两类对象的日常监管。

坚持管执联动和执法协作,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绿化市容部门形成多部门、构建多层级对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与执法合力,推进完善管理与执法部门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二、重点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从快从严查处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落实以下任务:

(一)落实对全区在建工地建设工程垃圾申报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申报,是否委托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的单位运输建设工程垃圾。

(二)落实对居住区装修垃圾产生者是否按规定投放装修垃圾,产生者或者投放管理责任人是否委托符合规定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运输装修垃圾的执法检查。

(三)落实对居住区是否按规定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的执法监管。

(四)落实对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是否遵守投放要求的执法监管。

(五)落实对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处置证,运输过程是否泄漏、遗撒、未密闭运输的执法监管。

(六)落实对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车辆,擅自从事运输和处置建设工程垃圾的执法查处。

(七)落实对不符合规定的装修垃圾作业服务车辆,擅自从事运输和处置装修垃圾的执法查处。

三、具体分工

(一)区局层面负责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安排,对市局指挥中心转派交警部门拦截违法运输车辆的任务指令或区交警支队移送案件线索,由区局大队执法协调科制发《勤务派单》,交由相关街镇中队或机动中队对涉及道路遗撒污染、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偷乱倒、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

(二)对道路渣土车辆的日常定期设卡执法整治,原则上由区局机动中队(全区范围)、临空园区中队(本辖区范围)具体负责;

(三)对辖区在建工地(建设工地、装修工程、拆房工程)的分级分类执法检查,由各街镇(园区)中队具体负责;居住区装修垃圾的日常执法监管,原则上由属地中队具体负责;

(四)对渣土运输车辆的非现场执法,由区局机动中队、临空园区中队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执法监管。各属地中队要按照分级分类执法检查要求,定期对辖区在建工地开展执法检查,对其中出土量大、居民投诉较多的在建工地,要适当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机动中队、临空园区中队应按照至少每两周一次的频次要求,定期组织对渣土运输车辆的道路设卡整治。重点加强对本区扬尘重点治理道路北翟路的设卡整治,同时加强对外区过境车辆经常性过境路口的设卡整治。结合本市启动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各属地中队应立即组织对辖区施工建设工地(出土工地)的执法检查;机动中队应立即组织对渣土运输车辆的道路设卡执法查处。属地中队要依托城管社区工作室,加强小区巡查,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的执法监管,动态掌握住宅小区装修申报、投放、清运等情况。

(二)加大执法办案。对由市局指挥中心转派的交警部门现场查获的违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经区局派单至中队后,相关中队要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经现场调查取证后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做到案件“应立尽立”;同时,经对违法车辆信息溯源,有条件追查出土工地的,应对出土工地作进一步执法查处。

各中队要通过分级分类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渠道拓宽案件来源,切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办案,不断提升在建工地执法检查效能。各中队要围绕领导关心、媒体关注、市民关切的建筑垃圾管理领域内的各类投诉举报,立足城管执法主责主业,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有效落实“诉转案”,对涉及的诉件做到“应立尽立”。

(三)落实管执联动。区局层面,要继续加强与区绿化市容局、区交警支队、区建交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与联动,为基层中队落实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提供有力执法支撑。一是完善市局指挥中心转派任务的“发现、派单、处置”环节,便于中队实际操作。二是及时更新、动态掌握(每月一次由区绿化市容局提供)本区在建工地出土信息与新建工地开工信息,为基层中队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提供支撑。三是进一步与区建交委沟通对接在建工地探头的调用,与区生态环境局做好在建工地扬尘监测数据的对接,探索打造对在建工地的智慧城管应用场景的开发。四是借助区渣土办平台,会同区绿化市容局,建立对本区中标运输单位的日常约谈通报机制。五是推进建立与区交警支队对道路设卡整治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行为的执法协作支撑机制。

(四)创新执法方式。积极开发“科技+执法”执法手段,完善现有非现场执法模式,有效落实对特定范围内过境运输车辆的常态化、智能化监管;充分应用“执法建议书”执法方式,对于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违法对象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执法建议书”,进一步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吊销程序规定》中有关规定,探索尝试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向市局报告对辖区违法违规建设工程运输单位,由市局实施吊销运输许可证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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