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长宁区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调整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索引号:SY0024384440202300005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财务
  • 发文字号:长绿容发 〔2023〕5号
  • 发布日期:2023-01-07

上海市长宁区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中心:

你单位2022年度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和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调整的预算,经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批复你单位预算调整数,追加一般公共预算31.82万元。

一、追加一般公共预算31.82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31.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98万元,公用支出-9.1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至387.27万元。

2022年你单位的部门预算合计为387.27万元。

请你单位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得截留或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科目及金额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做好本部门预算收支平衡,认真完成部门决算编制。

附件:2022年上海市长宁区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中心预算调整明细表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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