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宁区地方教育附加统筹资金支出公示(一)
2024年长宁区地方教育附加统筹资金支出公示(一)
根据《长宁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长人社﹝2021﹞26号)、《长宁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统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操作办法》(长人社﹝2021﹞27号),经审核,现对2023年地方教育附加统筹资金补贴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 2024年1月22日至 1月26日
联系人:温永军
联系电话:22050713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