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宁区地方教育附加统筹资金支出公示(一)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01-22

2024年长宁区地方教育附加统筹资金支出公示(一)

 

根据《长宁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长人社﹝2021﹞26号)、《长宁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统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操作办法》(长人社﹝2021﹞27号),经审核,现对2023年地方教育附加统筹资金补贴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 2024年1月22日至 1月26日

联系人:温永军

联系电话:22050713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