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09-05

根据《关于开展长宁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23﹞23号)要求,我局牵头开展了《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划实施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共明确12项主要指标,包括10项约束性指标,2项预期性指标。截至2023年6月底,超前完成或者按期完成的指标7项,其余3项市级统计指标尚未发布,2项2023年数据尚未获取。总体来看,指标推进情况较好(详见附件)。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1-6月份,我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率为86.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河道水质9个市级考核断面优Ⅲ比例持续保持100%。

生态环境治理方面:2023年1-6月,我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7.58平方米/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为44.82%(截至2023年二季度)。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1、2022年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为100%,实现净土出让和净土利用。

绿色低碳发展方面:2021年我区累计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12.07吨,圆满完成市下达的十四五减污任务,为2025年目标值4.2吨2.87倍,提前4年完成市下达“十四五”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任务。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82.3%。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和既有公共建筑能效达标率(先进值)4项指标均待市下达统计数据。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1.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持续推进产业发展转型。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动集群式、高端化产业发展。与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签署双碳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临碳港”孵化产业园和推动成立“双D”产业联盟。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结合长宁实际,努力推动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时尚创意产业、航空服务业和生命健康产业等长宁区重点产业,以及现代贸易业加快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已发展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2023年1-6月,“3+3”重点产业完成综合税收218.6亿元,同比增长73.1%,占全区税收比重达71.2%。

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以年综合能耗500吨标准煤为标准,制定发布长宁区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明确节能目标与任务并分解落实到部门。完成对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和楼宇开展“十三五”、2020年及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评价考核和“十四五”、2021年及2022年能耗“双控”目标分解下达工作。走访调研东航技术、东航食品等重点用能单位,指导和督促用能单位完善节能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龙之梦、东航食品等开展能耗在线监测、能源计量、能耗统计的联合行政检查工作。走访博世、江森自控易立德、质科院等节能低碳头部企业。结合城市更新推动多个光伏项目落地。跟踪推广飒拉(ZARA)企业管理模式和技术创新,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通过深入推进能效对标公示制度,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截至 2023年6月底,共完成节能率10%以上的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面积约为43.5万平方米,其中上海国际农展中心建筑面积93250平方米,综合节能率15.6%;凌空SOHO建筑面积为342562 平方米,综合节能率约13.5%。居住建筑方面,结合精品小区建设,开展“平改坡”、外窗、外遮阳、等节能改造。“十四五”前两年,我区精品小区改造已有94个小区进场施工,共约238万平方米。2023年已有49个小区约130万平方米完成方案设计。

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每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显著提升,截至2023年6月已完成1740千瓦建设。要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其他5000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绿色建筑三星级比例达到50%。对新建建筑施工过程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实绿建星级是否按要求设定、分项计量和能效测评工作是否落实、节能设计文件等。

积极推进慢行交通。2022年完成北翟路协和路天桥工程,采用天桥形式对核心四街坊地块进行人行系统勾连。积极推进东虹桥地区慢行系统,打造我区慢行交通片区。截至2022年底,建成4座景观步行桥(通协河景观桥、朱家浜景观桥、纵泾港景观桥、外环生态步道跨北翟路景观桥);4座人行过街天桥中,1座已完工(北翟路-协和路C形天桥)、2座在建(北翟路天桥、通协路天桥);地下人行通道中,建成5处(协和路北地道、协和路南地道、北翟路东地道、北翟路西地道、外环生态步道跨天山西路地道),1处在建(福泉路地下通道)。根据2019年9月区建管委组织调查并编制的《长宁区绿色出行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显示,我区绿色出行占全方式出行比重已达82.3%,高于“65%以上”的目标值,已经达到提出的“全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超过65%”目标要求。

广泛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一是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持续推进临空低碳发展实践区、绿八、新泾五村、六村低碳社区的创建。开展新华街道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方案编制。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已获批为三星级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试点。二是推动各类绿色创建。完成47所绿色学校,130个绿色社区、3家大型商业载体绿色商场创建。三是引导居民低碳生活和消费转型。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全力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在编制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和方法上,明确规定采购“绿色”原则。在政策引导上,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鼓励企业践行绿色环保创新。对在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单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单位,给予一次性支持10万元,扩项或再认证每次给予5万元的支持。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大力推行“光盘行动。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稳定改善环境质量

(1)有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

有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涵盖的51项任务(市级项目42个,区级项目9个)中,截至2023年6月底,已完成11个,调整1个(“完成3条林荫道创评工作”因市条线部门取消该项目,不再列入三年行动计划),其余39个项目2023年任务均已启动并有序推进。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完善雨污混接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在排水管道日常养护中对雨污水进行排摸巡视回头看。对排摸出雨污混接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每年排摸管道近500公里、开井约2万次、进水口约1.5万次。对8个排水系统进行排摸,找出影响泵站水质水量超标问题,形成相关整改清单。二是开展新一轮雨污混接整治工作。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古羊路等路段污水管道建设。开展了7个双“40”区域的排查和整治,完成129个住宅小区的外部截流设施优化,完成11个住宅小区混接改造并制定了后续改造计划。三是完善排水系统建设,开展长宁区详细层级雨水规划编制。2021年7月《长宁区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通过市水务局行业审查,完成规划报批;推动机场集团编制《上海虹桥机场排水专项规划》,通过市水务局行业审查并获批;

强化市政设施污染管控。配合对市管泵站开展截污设施提标改造。完善泵站监管机制,泵站在线水质监测与流量监测2022年前已全部完成。中泾路泵站提标项目新建连通管工程2023年完成项目招标及施工前期准备,预计2024年开始施工。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2022年启动并完成全区50.46km河道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共排查排口257个,包含城镇地区雨水排口、市政泵站排口、其他排口等。2023年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与整治工作。

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建管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补齐长宁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完成52家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核查工作。

推进初期雨水治理。配合市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苏州河深隧试验段施工,配合天山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做好外围掘路、搬迁、交通组织等协调工作。2023年设立专项城维项目对长宁区排水管道主管存在2-3级缺陷的进行预防性修复工程,截至2023年6月,通过工程完成的预防性修复公里数为11.96公里,预计年底工程性修复主管公里数达23公里。同时2023年结合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工程,实施芙蓉江排水系统内茅台路、玉屏南路等7条道路排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达标评估,推进系统方案编制及四大类板块(住宅小区修缮、公园绿地建设、道路广场建设和河道整治)海绵示范工程。截至2023年6月,累计达标区域共计12.09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32.5%。完成虹桥机场东片区、虹延、北新泾北片区等系统方案编制,完成广友小区、双虹路(绥宁路-迎乐路)、定西路1235弄生境花园、通协河河道水生态建设等示范工程建设。

加强河道生态治理。根据我区生态清洁小流域“1+2”总体布局及年度建设目标推动完成各项任务。一是开展河湖水系治理。完成新槎浦、新泾港、午潮港等5条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防汛墙新建改建完成约1.5公里,新建河道栏杆长度约1.01公里等内容。二是开展水景观建设。完成新渔浦、东周家浜等河道景观提升建设,新增水陆域绿化面积共约1.76万平方米。三是开展水生态建设。河道整治过程中加强水生态建设,河道治理总长约1.76公里。积极开展活水畅流,根据在线监测数据显示的内外河水质情况,科学实施水资源调度,持续改善水质。

健全河道治理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制度保障举措,提升河长履职尽责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本区党政河湖长设置的指导意见》等四项河长制工作制度。建立并进一步巩固“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水务+环保”水质会商机制推进周桥街道创建全市第三批河长制标准化街镇。对辖区内沿河水体排污口相关企业河长实现全覆盖。

强化区域联动治水机制。积极开展活水畅流,根据在线监测数据显示的内外河水质情况,科学实施水资源调度,持续改善水质。

(3)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加大移动源污染控制。持续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入户检查工作。2021年以来(截至今年6月)共开展路检2074辆次,完成本区入户检查535辆次,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274辆次。根据《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沪环规[2023]号)要求,开展柴油、汽油及新能源为动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执法中对未悬挂环保标志立案责改9件,立案处罚决定9起。更新33辆公务车均为新能源汽车。完成23个上海市充电桩示范小区创建,北新泾街道成为全市首个充电桩示范街道。

持续做好机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在机场区域内实现国四及以下车辆方面100%尾气达标改造。区域内新增或更新车辆均为新能源车辆。推进机场航站楼廊桥机位辅助电源设施,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尾气技术改造及改造后尾气排放认定的研究工作。强化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方面,建成一体化的监控平台,与上海建科展开“环保管家”的工作。

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推进重点企业VOCs减排,开展科技宇航小机库VOCs污染防治设施改造。提前4年完成“十四五”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任务。牵头组织开展加油站抽查。完成中航油储罐VOCs项目治理等储罐改造任务。

积极推进扬尘污染防控。要求区内符合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要求的工地100%安装。完成《建设施工污染防治指导手册》及海报设计编制并进行全区工地污染防治专项培训。加强拆房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全区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与文明施工联合执法。强化道路保洁,区环卫保洁的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100%。加强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2021年以来共开展道路设卡整治125次,共查处违规运输渣土案件500余件,行政处罚91余万元。

深化社会生活面源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持续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探索建立商业体集约化管理,积极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安装540余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餐饮油烟智慧化监管能力。开展我区5家汽修行业提标改造,汽修涂料采用低挥发性涂料。

开展秋冬季专项攻坚。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政企协商并形成自愿减排措施清单(即秋冬季企业分级控方案编制清单),完成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借助网格开展重点点源巡查整治,顺利完成攻坚任务目标。

(4)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区规划资源局及时与区生态环境局共享年度拟收储、出让、划拨、使用地块计划安排。区生态环境局及时与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共享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相关信息。区建管委与区生态环境局共享长宁区城市更新2022-2024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安排,通过部门共享联动强化了地块信息透明度,十四五以来,累计督促10幅用途变更为“一住二公”地块完成场地调查。

规范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质量监督。制定《2023年长宁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调查过程质量控制。优化建设用地规划及转入管理,区规划资源局在编制或变更地块规划方案时,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风险,合理确定其土地用途,主动征求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地污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开展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意见建议。十四五以来,累计完成30余幅地块的规划会商,明确开展场调工作或豁免的意见。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资源局研究会商,对列入《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和《上海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定期对列入名录地块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严禁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确保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安全管控。

(5)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申报并作为上海市9个地区之一成功纳入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编制完成《长宁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区政府印发。建立长宁区“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召开2023年长宁区“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制定完善2023年长宁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及年度49项目标任务清单并推进实施。

积极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制定《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推进垃圾分类一网统管特色项目落地。积极引导区内企业对固体废物实施减量化。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布《长宁区装修垃圾处理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完成区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计划。推动相关部门做好塑料污染重点场景治理工作,形成长宁区塑料污染治理重点企业库,做好重点场景抽查不合格点位督促整改工作。依托拼多多等一批电商平台,严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探索二次包装回收等生态循环和碳中和的新型经济模式。推进菜市场“净菜上市”。加强对销售塑料购物袋质量监督检查,对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情况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吸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一是持续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街镇落实各项管理机制,深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居委、业委、物业和志愿者多方协同作用,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员工培训,提高源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强化联合指导和检查监督,加大检查通报力度、以评促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红黑榜公示制度和重点督导机制。二是健全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区分减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加大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加深成员单位横向协作,优化上下联动机制。保持居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双达标,截至2023年二季度,我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为44.82%。

推进生活垃圾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开展环卫设施设备改造。启动长宁区湿垃圾转运设施升级改造、田度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雨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和零星改造等项目。二是加快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物流体系,加强收运全过程管理、推进“一网统管”垃圾分类智管平台再升级。开展垃圾分类品质溯源调查,目前已完成24辆湿垃圾车、85辆装修垃圾车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设计开发车载计量设备监管系统后台。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对重点产废企业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全面推行中小学实验室危废统一收运模式。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应急保障,强化区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监管,实施辖区内250家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畅通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

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一是优化区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功能。开展对废弃物综合处置功能优化的研究,逐步推动《长宁区固体废弃物专项规划(2020-2035)》落地,探索田度基地的土地复合利用和功能集聚提升,以适应城区快速发展的生态环境要求。推进田度基地湿垃圾转运设施优化改造,提升湿垃圾转运设施机械化水平,确保始终达到环保要求和渗滤液达标排放。提高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实效,实现各类转运工作智能化、高效化、精准化。二是推进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积极拓展可回收物智能化回收项目、推进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完善可回收物体系。截至2022年,我区建成958个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完成武夷路凯旋路中转站和泾力西路828号可回收物中站站,建成1座1.5万的可回收物集散场。完善对主体企业的服务评议制度,推动企业规范化运营,持续缩短清运时效,提高可回收物回收服务水平。三是提高一般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依托“两网融合”体系,进一步拓展资源化回收利用网络,提升精细化分类水平。

(6)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一是做好社会生活噪声的管控工作。在公共场所投入使用噪声自动监测显示屏17块。持续处理好社会生活噪声的各项信访投诉。二是强化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管控工作。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进行现场检查,落实批后监管,持续开展“静夜守护”行动。三是强化机场周边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规划编制阶段进行业态调控,严格执行虹桥机场70分贝区域内禁止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设施的规定。在项目选址时加强噪声检测等内容。在项目建设阶段,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落实降噪措施。

3.拓展高质量绿色空间,推动绿色宜居国际精品城区建设

完善公园绿地体系建设。加强对公园主题化、特色化改造,强化与体育运动和文化休闲特色功能的有机融合,优化拓展绿色亲民空间。进一步优化中部虹桥地区公园绿地建设,推动虹桥公园、新虹桥中心花园、水霞公园、天原公园等公共开放空间改造提升。强化“三带”协同勾连,打造滨河景观空间、促进文化创意、生态景观和休闲体育旅游的功能融合。立足全市“一江一河”总体布局,在苏州河岸线贯通和百年华政校园开放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中山公园品质提升工程促进融合开放。

拓展多维多效绿色开放空间。改造提升2座城市公园(华山儿童公园、虹桥公园)。大力推进口袋公园建设,让市民能够“开窗见绿、推门进园”,(2018年-2022年)区纳入上海市口袋公园名录8座,纳入“一园一档”名单口袋公园10座,2023年又新增愚园怡亭、镜花园2座口袋公园。

强化骨干绿道网络建设。持续推进绿带、林带、林荫道建设。2021年至今新增绿道2.91公里(虹桥路及苏河沿线绿道1.81公里,延安西路绿道1.1公里),2023年计划建设北翟路沿线绿道1.1公里。创建特色道路2条(北翟路(广顺北路—剑河路),古羊路创建为2023年)。林荫道创建成功2条(水城路、武夷路)后市绿化市容局停止林荫道评选。

提升立体绿化水平。继续以推进立体绿化为抓手,进一步拓展绿化空间,完善生态环境,建设景观怡人宜居城区。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完成68373.6平方米立体绿化建设,屋顶绿化35578.1平方米(其中花园式屋顶绿化7954平方米,组合式屋顶绿化9135.7平方米,草坪式屋顶绿化18488.4平方米)。此外大力发展墙面绿化、围栏绿化、桥柱绿化、花箱等其它形式立体绿化,截至6月底,完成墙面绿化 3072.5平方米,桥柱绿化 20237平方米,围栏绿化9486.1平方米,实现了十四五中期超额完成五年目标。

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制定制完成《长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编制《长宁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规划》,研究构建城市生境和谐指数指标体系。二是全面推进生境花园建设。目前已经打造13座不同风格的生境花园,今年还将新增10座。发布《长宁区生境花园地图》,持续将生境斑块“织密”成生境网络,全面提升长宁区城市生态空间的质量和功能。其中,绿八乐颐生境花园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100+全球典型案例”,我区的生境花园网络构建案例获评生态环境部2022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

4.强化制度引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1)健全领导责任体系

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巩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突出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托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发挥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协同推进等机制作用,协同推进环境治理效能提升。通过优化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在2021年绩效考核工作中,将“不断提升城区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指标纳入重点专项工作。2022年,通过不断优化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土壤安全利用达标率”、“低碳环保”纳入高质量发展专项指标,将“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品质”纳入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专项指标,将“对于未守住土地、环境和安全底线的单位,实行减分”纳入加减分指标。

(2)健全企业责任体系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通过加大“三监联动”力度发挥“一证式”管理效果,自2022年起,每年对全区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和上年度执行报告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及真实性开展“线上+线下”全覆盖核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整改闭环。推进企业环境信用建设。根据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39家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泾镇绿园八村等2家单位列入第一批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示范单位;华阳路街道华院社区列入第一批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单位。规范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制度建设,加强对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的管理,每年按照要求公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3)健全全民参与行动体系

强化全社会监督参与。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人民建议征集进社区、进楼宇活动,引领带动全民参与生态环境共建共治。鼓励通过12345、12369、微信、来信来访等渠道的环境违法举报。发挥社会基层组织自治作用。依托工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强化生态环境宣传。开展好年度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绿色宣传氛围,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与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科技馆分馆)联合推出“季候令”专栏,以四季更迭中的动物和植物为内容,形成“身边的多样生物”系列推文,全面展示长宁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丰富“生境课堂”内容和形式,拓展“生境+”沉浸式生态环境教育功能,让公众感受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价值,共同参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生态环境进校园、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宣传和绿色志愿服务行动,有效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生态环保意识。广泛动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支持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等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课题调研、专项检查和民主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虹桥街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组织居民群众、企业代表、法律专家等就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言献策。

(4)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成覆盖环境空气、地表水水质、功能区噪声、工地扬尘、噪声、机动车尾气等各类环境质量的在线监测网络,我区目前已有3个标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46个环境空气网格化微站,7个地表水自动监测岸边站,13个地表水自动监测哨兵站,3个噪声功能区自动监测站,3个可移动噪声在线监测仪(主要用于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测),1个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78个在建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点(随着建筑工地开工完工动态变化)。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推动执法力量进社区、下基层,将能力建设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执法、群众信访、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中。2021年以来(截至2023年6月),区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96批次5713人次,对4746户次污染源进行了监察和巡查。作出行政处罚37件,处罚金额70.3837万元。

提高辐射环境建管能力。一是严格落实许可证审批、转让审批、放射源备案、异地使用等监管要求,每年按照上海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年度辐射监督检查计划、监督监测计划全力推进。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监督检查,按照《上海市电离辐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手册》的有关检查程序和内容要求,全面做好对本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关停并转等持证单位放射源的排查。三是加强辐射监督监测工作,为辐射安全管理和信访调处提供科学数据,加强设备仪器的校准维护和人员健康防护。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

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完成生态环境污染源管理系统建设,深化“餐饮油烟治理”场景应用建设,上线“智慧环境治理轻应用”。建立并完善以大气治理、水环境治理、环境安全为导向的“慧生态”数字平台。重点打造4+X长宁“慧生态”综合管理平台(4个业务管理模块(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治理、服务中心)+X项智慧应用场景(夜间施工监管、餐饮油烟执法、重污染天气预警、工地扬尘预警、污水乱排放专项治理等))。丰富各类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场景应用,提升远程监管和问题整改治理效能等四大功能,有效推动了区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对标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对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使绿色成为城市最动人的底色、最温暖的亮色,让低碳成为生态之城的鲜明标识”目标,对照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态功能的需要,我区在保护生态环境上仍有一些短板问题有待解决,还需要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效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质量。

(一)空气质量改善不够稳固

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复苏、虹桥机场航班全面恢复和外环线车流量恢复,移动源污染防治压力较大。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超标为代表的复合型污染特征较为突出,且臭氧超标的情况逐渐显现,加之今夏高温日较多,臭氧污染天数较多。这些都导致空气质量改善成效不够稳固。

(二)绿色低碳发展有待持续推进

对标新时代绿色低碳发展的高标准、高要求,在一些方面还需要不断用力。如建筑节能改造、垃圾资源化利用、绿色能源推广使用、环保低碳产业发展、打通“碳普惠”渠道途径等方面,需要以钉钉子精神着力推动。

(三)餐饮油烟等群众较为关注的环境问题还需有力解决

作为中心城区,我区3000余家餐饮企业,量多、面广、布局复杂的特点较为突出,有的餐饮业态与居民区仅仅一墙之隔,对于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在解决餐饮油烟扰民的问题中,管理创新和协同执法的力度还需要不断加强。

三、思路举措

长宁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继续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宁,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

(一)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和绿色低碳,持续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推动重点产业能级提升。进一步推动航空服务、智能互联网、时尚创意以及人工智能、金融服务、大健康等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持续推进碳达峰行动。创新思路持续推进各项低碳创建工作,持续提升新建建筑运行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公共建筑低碳节能改造项目,实施一批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

(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强化大气环境巡查力度,实施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管控。探索推进重点区域周边工程作业低VOC原辅料产品源头替代,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的联合监管力度。强化工地扬尘预警工作,完善多部门联合管控机制,提升监管成效。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继续推进本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排口规范化建设工作。探索外环西河缓冲带等浅流湿地生态功能复合提升,谋划河道水系及滨河生态缓冲带生态改造前景。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按照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总体部署,紧扣长宁区实际情况和亮点特色,加快推进落实长宁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注重因地制宜精心设置,努力打造精品绿色生态空间

大力推进绿色空间建设。加大公园绿地、立体绿化、绿道、口袋公园等建设力度,推进海粟绿地绿化恢复工程。全力探索“公园+”功能拓展,完成外环林带生态绿道驿站建设。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长宁区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规划》编制,开展生境和谐指数评价,探索生境适应性改造,结合城市更新、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等建设工作,进一步创建“生境+”空间,试点生境街镇创建,提升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体系。拓展社区生境花园发展形态。

(四)不断完善各项机制,着力实现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巩固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长宁发展。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部门联动、条块联动,形成攻坚合力,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开展。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丰富智能场景开发应用,运用物联网感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赋能生态环境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思想社会宣传实效。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思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动力,增强公众生态环境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长宁的良好风尚。

附件:

长宁区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