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SY002438160202400030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府办〔2024〕12号
  • 发布日期:2024-04-28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已经2024年4月24日区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

领域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1

(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做好信息公开

助力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依法公开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创领域有关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促办

全年

2

服务上海强化“四大功能”,做好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总体方案相关情况;做好“最虹桥”品牌建设成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虹桥之源”在线新经济生态园等平台建设情况。

区发改委

全年

3

及时发布数字化发展战略在数字经济、数字生活、数字治理等方面应用情况信息。

区府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数据局、区城运中心

全年

4

做好第七届进博会活动资讯、服务保障等信息公开,加强溢出带动效应宣传。

区商务委

全年

5

做好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推进帮扶工作经验做法公开。

区府办

全年

6

(二)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好信息公开

做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2024年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公开。

区发改委、区建管委

上半年

7

做好《长宁区坚持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7.0版)的发布和解读,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显示度。

区发改委

全年

8

对接市碳达峰“十大行动”,做好《长宁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若干政策措施》的发布和解读,推进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

区发改委

全年

9

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开,依法依规为企业纾困解难。

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全年

10

做好第五届长宁区“五五购物节”“虹桥之秋”文化旅游购物节、跨年迎新购物季等重大促消费活动信息公开以及重点消费领域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推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特色城区情况信息。

区商务委

全年

11

深化实施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加强面向企业的政策宣传。

区投促办

全年

12

依托市公共资源“一网交易”平台,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

区发改委

全年

13

围绕国资国企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

区国资委

全年

14

围绕质量提升,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情况等信息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全年

15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政府实事项目信息全流程、全过程公开,动态更新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区府办

全年

16

持续做好养老、失业、工伤、医保、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及时发布。

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全年

17

加强稳岗扩岗、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信息公开发布,特别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的公开、解读和推送工作。

区人社局

全年

18

持续优化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源信息、申请条件、申请渠道等相关信息的公开。

区房管局

全年

19

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做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职业院校和专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等方面的情况公开。

区教育局

全年

20

推进健康长宁行动,做好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等方面信息公开。

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全年

21

做好优化保供体系、推进早餐民心工程建设、生活服务业提质扩容等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的公开。

区商务委

全年

22

(四)围绕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做好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推进情况的公开。

区府办、区数据局

全年

23

持续推进美丽长宁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情况公开。

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

24

持续推进“一江一河一带”建设、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开放、环城生态公园带、生境花园等建设情况公开。

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道(镇)

全年

25

规范公开精品小区建设、“两旧一村”改造等进展情况。

区房管局

全年

26

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行动情况公开。

区规划资源局、

各街道(镇)

全年

27

依托“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审批信息全流程公开。

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全年

28

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公开。

区应急局

全年

29

发布第三轮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

区建管委

全年

30

深入推进历史风貌街区建设、交通路网体系建设等城市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公开。

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等

全年

31

(五)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本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区府办

上半年

32

强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发布工作。

区府办

全年

33

做好执法、普法以及涉外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区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持续做好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项目建设、苏河沿线智能便民公共法律服务场景等信息公开工作。

区司法局牵头,各部门、各街道(镇)配合

全年

34

提前公开各部门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35

及时公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实施情况。

区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全年

36

对接市级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的落实实施情况公开。

区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全年

37

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重点抓好部门预决算、绩效等财政公开,优化“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定期发布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牵头,各部门、各街道(镇)配合

全年

38

持续公开审计年度计划、整改报告、结果公告、被审单位整改情况等方面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区审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全年

二、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助推政策落地见效

 

39

(一)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成果

夯实现有集成主题的内容建设和效果管理,做到文件“应归尽归”。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专栏“集成式发布政策库”栏目,切实加强主题库的维护更新与日常巡检,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主题库归集政策的全面性、精准性。

区府办牵头,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投促办、区税务局等部门配合

全年

40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推出的涉外政策等第二批政策主题,结合长宁实际,持续做好梳理报送工作。

区府办牵头,政策主题涉及部门配合

全年

41

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对惠企政策进行拆解与整合,打造针对性实用性强、服务面广的“政策服务包”。鼓励聚焦社会关切、结合自身职能,创新开展政策集成工作。

区府办牵头,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投促办等部门配合

全年

42

(二)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以区政府和区府办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文件,在报审政策文件相关材料时,同步报送经起草部门领导审定的解读材料。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43

健全政策草案征询、公开发布、实施落地等“全周期”解读工作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做好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解读,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的精细化解读,做好政策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44

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H5等解读形式,通过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增强解读的亲和力和可理解性。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45

将政策解读社会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组织本区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评选,推动政策解读更好回应公众需求。

区府办

全年

46

落实市政策解读工作指南要求,从解读重点、解读方式、发布传播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区政策解读发布审查机制。

区府办

全年

47

(三)优化政策推送及订阅服务

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四类推送法”工作要求实现精准推送,一是通过“一网通办”个人及企业专属空间开展精准推送或者订阅服务;二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资讯平台开展广泛推送;三是通过短消息等传统网络通讯方式开展办事类政策及申报渠道的直达推送;四是通过政务服务窗口、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线下渠道开展接力推送。

区数据局、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全年

48

完善行业(人群)标签体系,优化标签设计机制,增加用户自行设置类标签,形成更加精准全面的“行业(人群)自画像”,加强行业(人群)标签与政策标签的关联,提升政策推送效果。

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全年

49

建立健全政策订阅服务机制,便利企业群众结合自身需求订阅相关主题政策,提升政策推送的适配性。

区数据局、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全年

50

(四)加强政策留言板建设

丰富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留言板功能,持续加强政策评价与建议窗口建设。

区府办

全年

51

落实好市政策留言板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完善政策留言板设置,支持企业群众在“一网通办”个人及企业专属空间查阅政策咨询和回复内容;健全政策留言板的咨询回应机制,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

区府办、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全年

52

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持续梳理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持续优化“常见问题问答小贴士”专栏,更新发布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政策制定机关及时启动专题调查。

区府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全年

53

(五)扩大政策阅办联动覆盖面

坚持“以用为要”,推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全面实现“阅办联动”。

区府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全年

54

年内新增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全面上线“阅办联动”功能。

区府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全年

55

加强“阅办联动”功能的技术巡检,确保跳转链接不断链。

区府办

全年

56

(六)加强政社合作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居委等组织的作用,依托“一网通办”各端、社区云等线上载体,向相关组织同步推送政策原文、解读材料以及问答清单等政策知识点,支持各类组织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贴近企业、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政策推送、解读等服务。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57

在产业发展等领域试点开展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组织的常态、长效合作,跑好政策推送、辅导的“最后一公里”。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58

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和居委等组织的政策辅导力度,确保政策信息的精准传递。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59

持续探索在政策需求收集、政策评价等方面推进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策公开体系。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60

持续打造长宁“政策公开讲”品牌。

区商务委、区人社局、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投促办、区税务局、华阳路街道、天山路街道等

全年

三、加快公开数字化转型,增强公开服务能级

61

(一)打造政策公开的数字底座能力

按照全市政策标签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与“一网通办”相关标签体系做好衔接。选取惠企政策主题,探索优化政策标签分类机制,夯实政策检索、推送、订阅、测算和大数据分析的数字化基础。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新增政策文件标签进行智能推荐,对存量政策文件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标注,提高政策标签的标注效率。

区府办、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全年

62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配合做好主动公开公文库前端展示相关工作,加强入库公文要素的统一性、规范性。

区府办

全年

63

对接全市主动公开信息库,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补充报送申报通知、公告通报、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政策信息,梳理明确非政策类公文,助力打造权威、集中、规范的政策数据底库。  

区府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全年

64

进一步做好数据底库内政策文本与政策依据、配套文件、解读材料、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等信息的关联。

区府办

全年

65

提升政策检索能级,根据企业群众实际检索偏好与需求,科学合理设定检索推送优先级。

区府办

全年

66

持续优化政策发布平台功能,在区政务公开专栏已实现数据同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次推送、同步入库、多点触达功能。

区府办

全年

67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栏目的衔接融合,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区府办牵头,各部门、各街道(镇)配合

全年

68

优化政务新媒体在政策发布与解读方面的功能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媒载体扩大政策传播。

区融媒体中心、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全年

69

(三)推动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

开通电子公报订阅渠道,进一步减少公报纸质版发行量,强化公报内容的需求导向,继续做好人事任免、表彰褒扬等企业群众关心的政策和信息的刊载工作。

区府办

全年

70

做好政府公报的英文版目录编制工作。

区府办

全年

四、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71

(一)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鼓励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72

行政机关制定涉企政策的,重点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用好4个涉企意见征集点和10个政务公开“企业观察员”;制定改进与保障民生方面政策的,加强调研走访,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制定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的,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73

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进园区、进社区、进窗口、进学校。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

全年

74

(二)持续优化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机制

推动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议题邀请公众代表列席。鼓励通过公开报名等方式开展代表遴选,代表遴选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动更多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市民代表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加强对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以适当形式向列席代表反馈会议决策情况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

区府办牵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落实

全年

75

提高基层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水平。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保障服务等工作,充分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为决策方案论证的重要内容,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

全年

76

(三)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

根据不断做深做实全市“政府开放月”品牌要求,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上、线下开放活动。

各部门、各街道(镇)

8月

77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78

开展全区“最受欢迎的政府开放活动”评选,持续提升开放活动社会效果。

区府办

全年

79

(四)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

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强化留言办理结果应用,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

区城运中心、各承办单位

全年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公开质效

 

80

(一)更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

根据国办统一部署,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

区府办牵头,各部门、各街道(镇)落实

全年

81

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82

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83

(二)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持续强化办件规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的各项办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件。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84

进一步保障答复质效,坚持服务理念,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的相关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85

及时组织对复杂、疑难、类案申请的会商研判,有效降低行政纠错。

区府办

全年

86

强化诉讼案件信息报备管理,及时在依申请公开平台录入复议诉讼信息,做好复议诉讼情况的定期总结与通报,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的提示、警示作用。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87

合理应用一事一申请、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等途径,规制滥用申请权情形,依法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88

围绕业委会选举等信息公开申请量较大的领域,会同区司法局出台工作指引,并组织业务培训。

区府办、区司法局

全年

89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组织开展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分领域召开依申请办理、政策解读等专项业务培训。

区府办

全年

90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

区府办

全年

91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知识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92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部门、本街道(镇)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于区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发布后15日内报送区府办。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93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要加强过程管理,每季度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94

市、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

各部门、各街道(镇)

全年

95

区府办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开展季度工作情况通报。

区府办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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