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2023年4月17日区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强化各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信息公开。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做好产业政策制定(修订)的公开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发布解读《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实施方案》。做好产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内容公开。加强“五五购物节”“虹桥之秋”等节庆活动宣传推广。加强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异地迁建项目、清池路养老院新建工程等建设项目进展信息。做好土地资源供应及规划公示工作。
(二)推进落实重大战略任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智慧出行园、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虹桥之源”在线经济生态园等建设进展情况。做好“最虹桥”品牌建设成果信息公开,抓好新老虹桥联动中的项目建设进展、公共空间打造、人才住宅建设等政策和机制创新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发布推动经济数字化发展、生活数字化服务、治理数字化应用情况信息。重点抓好“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和综合监管推进落实情况公开。扎实做好对口帮扶、对口合作信息公开。
(三)增强改革创新动能情况信息公开。做好《长宁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营商环境6.0版)等一批政策措施的发布解读工作,将政策实施结果转化为典型案例。围绕制度创新、国资国企改革、企业服务效能、创新创业生态、人才发展优势等,推进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深化“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成,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加强行政给付等政策“免申即享”服务的公开、宣传和解读力度。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加强跟踪服务,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四)着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情况信息公开。全流程公开区政府实事项目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信息,做好申请辅导。及时更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信息。集中公开精品小区建设、“两旧一村”改造相关信息,规范公开零星旧改、小梁薄板房屋改造等进展情况。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及时发布职业技能培训信息。针对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加强稳岗促就业政策宣讲和推送。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救助领域“政策找人”工作。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动态更新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
(五)围绕提升城区环境品质强化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老虹桥地区、美丽街区、历史街区、桥下空间形象提升等城市更新项目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公开发布《长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公开相关试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公开《长宁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发布方案实施典型案例等。公开发布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任务清单,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等污染防治工作公开力度。及时更新补充机关、企事业单位附属空间对外开放信息。
(六)围绕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并公开“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三年行动方案。及时更新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及改造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美丽家园、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加大示范点位和场景推介力度。做好防汛防台等专项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情况处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学科类培训机构等领域监管信息发布,强化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按照要素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围绕惠农资金补助发放、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事项,通过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七)围绕财政和审计整改强化信息公开。重点项目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深化专项资金绩效信息公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继续实施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八)规范发布公开政府信息。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流程,法定期限内公开政府信息,同步推送至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九)巩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完善优化并动态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确保全领域公开目录内有内容、常更新,试点领域目录超链接能打开、无死链,确保公开事项与目录栏目关联对应。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
(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维护和渠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各单位要理顺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信息,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及时更新。持续优化政策服务功能。整合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丰富政府公报内容,高标准做好编撰和赠阅工作。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能力建设,做强现场解读、政策咨询等功能,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
(十一)切实提升申请答复质量。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三、全流程优化政策制订、发布和管理
(十二)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落实好政策酝酿、制订、发布、解读、推送、回应、兑现、评价等政策服务全流程全环节制度的相关要求,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制定完善政策文件标签目录,实行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制文单位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
(十三)推进政策集中发布。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建设并及时归集动态更新。梳理核校本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发布清理信息,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积极对接市主动公开公文库,确保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做好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的相关工作。
(十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制定《长宁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做到全量解读。提高解读质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规范解读流程,综合选用多种形式多元化解读,制作新颖解读产品。多种渠道规范发布解读信息。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十五)提高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能力。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的咨询服务水平,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制文单位应当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咨询窗口推送。各咨询窗口对超出范围的集中咨询问题,及时反馈制文单位。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发挥政策留言板功能,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于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
(十六)持续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工作。结合“千人(企)千面”和多行业“一业一档”建设,不断完善群体画像,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可用性,探索主题政策订阅推送等增值服务。持续打造“长宁服务企业大讲堂”“长宁投促大讲堂”“宁听我讲”“蒲公英”云课堂等“政策公开讲”品牌,为企业开展“精细培训+需求跟踪+体验评价”成长期服务。完善“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高校”活动,开展惠企服务、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等主题政策宣讲会。
(十七)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文件制定单位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针对性辅导。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制文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由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
四、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十八)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用好四个涉企意见征集点。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开展政策需求征集。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4次。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普通市民、小微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各单位开展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主任)办公会。
(十九)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紧扣年度重点工作,形成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推进各单位形成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归集展示决策草案、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及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一并公开。
(二十)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切实提高办件质量。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首次提出地的重要意义,不断拓展政民互动范围。统筹做好在线咨询、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进一步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响应速度和办理质量。高质量办理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件。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强化办理结果的分析应用,可视化展现办理情况统计。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政务征询平台),切实做好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人民建议征集、民意调查、实事项目征集、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征集等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二十一)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结合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
五、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单位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
(二十三)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解决实际问题。分领域召开依申请办理、政策发布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培训会,抓好重点工作进度。加大对各单位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案例和成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知识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十四)强化激励监督。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优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大重点工作考核权重。围绕依申请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民互动等重点开展独立评估。
(二十五)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按季度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附件:
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规范发布公开政府信息 | 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流程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上半年 |
2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信息 | 全年 | ||
3 | 每月向市政务公开平台全量备案公文至少一次 | 全年 | ||
4 | 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 | 全年 | ||
5 | 巩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 | 完善优化并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6 | 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 | 全年 | ||
7 | 开发公开标准目录创新应用产品 | 全年 | ||
8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维护和渠道建设 | 区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 | 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 全年 |
9 | 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10 | 围绕中心工作,强化各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及时更新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11 | 整合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区府办 | 全年 | |
12 | 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丰富公报内容,做好编撰和赠阅工作 | 区府办 | 全年 | |
13 | 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能力建设,做强现场解读、政策咨询等功能,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 | 各委办局 | ||
14 | 切实提升申请答复质量 | 做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15 | 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16 | 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 | 区府办 | 全年 | |
17 | 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 | 落实好推进政策酝酿、制订、发布、解读、推送、回应、兑现、评价等政策服务全流程全环节制度的相关要求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18 | 制定完善政策文件标签目录 | 区府办 | 上半年 | |
19 | 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20 | 推进政策 集中发布 |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建设 | 区府办 | 上半年 |
21 | 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标识有效性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22 | 梳理核校本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发布清理信息 | 区府办 | 下半年 | |
23 | 积极对接市主动公开公文库,确保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24 | 做好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相关工作 | 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 | 全年 | |
25 | 提高政策 解读质量 |
制定《长宁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 | 区府办 | 上半年 |
26 | 提高解读质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27 | 规范解读流程,多种形式多元化解读,制作新颖解读产品。多种渠道规范发布解读信息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28 | 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进行政策预解读,政策施行后进行跟踪解读、二次解读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29 | 提高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能力 | 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 区城运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镇) | 全年 |
30 | 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咨询窗口推送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
31 | 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 | 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 全年 | |
32 | 发挥政策留言板功能,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于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33 | 打通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 | 区府办 | 上半年 | |
34 | 持续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 | 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35 | 持续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 | 持续打造“长宁服务企业大讲堂”“长宁投促大讲堂”“宁听我讲”“蒲公英”云课堂等“政策公开讲”品牌,为企业开展“精细培训+需求跟踪+体验评价”成长期服务 | 区商务委、区投促办(金融办)、区科委、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 | 全年 |
36 | 完善“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高校”活动,开展惠企服务、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等主题政策宣讲会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37 | 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 | 文件制定单位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使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38 | 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39 | 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40 |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 | 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用好四个涉企意见征集点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41 | 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开展政策需求征集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42 | 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4次 | 区府办 | 全年 | |
43 | 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普通市民、小微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 | 各承办单位 | 全年 | |
44 | 各单位开展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主任)办公会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45 | 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 形成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 区府办 | 3月 底前 |
46 | 各委办局、各街(镇)形成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3月 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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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 | 区府办 | 3月 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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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归集展示决策草案、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及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重大行政决策各承办单位 | 全年 | |
49 | 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 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50 | 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切实提高办件质量 | 统筹做好在线咨询、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 | 区信访办、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等 | 全年 |
51 | 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响应速度和办理质量。高质量办理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件 | 区城运中心、各承办单位 | 全年 | |
52 | 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规范做好留言选登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53 | 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政务征询平台),切实做好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人民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实事项目征集、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征集等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54 | 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 | 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 | 区府办 | 7月份 |
55 | 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8月份 | |
56 | 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8月份 | |
57 | 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58 | 加强组织 领导 |
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 区府办 | 全年 |
59 | 各单位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60 | 强化业务 培训 |
分领域召开依申请办理、政策发布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培训会,抓好重点工作进度 | 区府办 | 全年 |
61 | 加大对各单位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案例和成果 | |||
62 |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知识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 |
63 | 强化激励 监督 |
优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大重点工作考核权重 | 区府办 | 全年 |
64 | 围绕依申请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民互动等重点开展独立评估 | |||
65 | 狠抓工作 落实 |
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按季度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 区府办 | 全年 |
66 | 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 各委办局、各街(镇)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