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05-18

2018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

一、着力推进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

(一)推进对接自贸区和科创中心建设信息公开。围绕对接自贸试验区、科创中心建设两个国家战略,发布相关信息。加大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工作的公开力度。加快“一照多址”等改革创新试点政策的完善和推进情况公开。围绕科技创新工作,加快推动新一轮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和发布。做好市高新技术企业、市小巨人(培育)企业、市创新资金等政策实施情况的公开,制定区级政策并及时发布,结合政策实施和企业需求,开展政策宣讲和现场咨询等活动,做好政策服务指导介绍,确保政策落地实施。(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二)推进重点产业打造信息公开。围绕区航空服务业、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时尚创意产业、人工智能、金融业等做好重点产业建设信息公开。开设公开专栏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信息公开。着重公开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年度行动计划,及时公开各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大虹桥国际航空论坛新闻发布、媒体推介等宣讲力度,提升示范区品牌知名度。持续推进“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建设,发布2018-2019年工作计划。及时公开虹桥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时尚创意活动信息。(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金融办牵头)

(三)国资监管及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效益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加强对贯彻落实长宁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公开,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转型发展、股权结构优化、企业“关停并转”和重大项目推进等情况的公开。加强国资监管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监管制度、企业考核、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监管情况。(区国资委牵头)

(四)涉企政务服务改革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权责清单集中公示和动态调整制度。滚动发布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清理情况和取消调整事项清单,及时展示简政放权改革成效。做好部门有关政策和服务信息归集,集中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和涉企公共服务清单。深化“三个一批”改革,主动向社会公布区、街镇当场办结、提前服务目录,根据工作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当年落地项目目录。分批次发布企业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及其他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公布标准化表格、格式文本及样表范例。依托第三方开展法律、税费及政策方面的讲座及培训提升相关部门在创业环境、融资、人才等方面服务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区审改办牵头)

(五)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开栏目,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加大“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公示力度。开设“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全国试点公开专栏,发布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探索服务方式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全程公开本区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标准、过程、结果信息,多渠道发布电子商务统计数据。做好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政策举措和推进情况的公开。(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牵头)

二、着力推进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公开

(一)推进国际精品城区建设信息公开。制定并实施长宁区国际精品城区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责任区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市容市貌整体水平。出台加快推进长宁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公开工作举措和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公开区单元规划编制、番禺路历史风貌道路城市更新规划。按照城市更新总体方案和行动计划,推动城市更新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梳理发布项目进展情况信息。编制发布2019年城市更新计划。多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强制分类制度的解读宣传。(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土局、区建交委、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二)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对接进口博览会推进贸易便利化,加强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进口博览会综合协调、安全保障、旅行保障、城建配套保障、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进度安排和推进情况,为各方参加参与提供最大程度便利。做好对接进口博览会转型发展的课题研究,争取出台长宁区支持贸易转型发展的相关政策。结合进口博览会的举办推进进口贸易方式创新,重点推进“便利化精准监管”试点相关工作。(区商务委、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三)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全区改革创新,提升政府管理理念,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长宁营商环境。制定发布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八张改革特色牌的专题发布,主动公开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新媒体平台等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宣讲、解读力度。(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做好落实上海打响“四大品牌”工作的信息公开。围绕打造“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品牌建设,宣传我区的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服务标准体系,优化服务业统计指标和运营监管信息发布制度。公开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的具体措施、年度质量强区行动计划,编撰年度质量分析报告,推进品牌建设。加大政府质量奖宣传力度,发布执行行动计划。做好节假日消费市场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倡导力行消费。加强文化资源开发宣传,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等政策的公开透明。(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局牵头)

三、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全过程、全流程公开

(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加强租赁住房房源新建和代理经租计划等指标信息公开发布。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公开透明。定期发布土地供应及交易信息,及时做好正面解读、舆论导向和舆情跟踪工作,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区房管局、区规土局牵头)

(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汇总公布全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完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中环立交工程、轨交15号线、北翟快速路、迎宾三路东延伸、安西路道路改建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临空核心四街坊地下人行通道勾连、滨河景观绿地桥梁勾连、慢行系统相关隧桥建设等重点区域建设,及时公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以及征收土地、工程进展情况等信息。(区建交委、区规土局牵头)

(三)养老服务、社会保障和慈善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养老“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公开计划实施情况、采取的具体措施等。结合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对服务清单进行再次整合、梳理、完善,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发布养老机构情况、养老设施建设情况。及时公开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调整情况等。做好有关救助政策、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基本信息。按照慈善法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相关信息,推进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阳光透明。(区民政局牵头)

(四)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预算公开标准化、目录化管理。扩大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管理的公共服务项目覆盖范围,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强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大对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公告和审计整改报告的公开力度。(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牵头)

(五)就业创业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就业创业扶持、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人才市场信息发布、职业资格认定等信息公开。研究制定长宁区加快实施落实人才高峰建设行动方案,对接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等工作。公开发布并解读好区级人才政策。推进“虹桥海外人才荟”建设、外籍高层次人才一卡通服务开展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高峰人才论坛、高端人才研修班、创新创业大赛等信息,加大人才服务力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六)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出台加强长宁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长宁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治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结合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发布年度执法计划,完成各项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等任务,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信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

(七)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发布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区域内教育集团管理体制,及时公开相关工作进展。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入学办法、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招生结果以及中考改革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发布医疗卫生计生“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宣讲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健全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牵头)

(八)文化体育事业信息公开。推进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信息公开。发布文化“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公共文化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及时公开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具体措施,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等优质均衡建设。公开公共文化场馆标准化服务清单。开展重大文化活动提升城区文化软实力,做好第十一届“荷花奖”舞剧舞蹈诗比赛、虹桥文化之秋艺术节、世界音乐季、2018长宁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等重大文体活动的信息发布工作,提升各项活动赛事影响力。(区文化局、区体育局牵头)

(九)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定发布长宁区第七轮(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依法公开排污许可相关信息,发布2018年本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长宁区污染源及普查信息公开。公开长宁区苏州河综合整治四期工程实施方案,动态公布河道水质等核心指标数据。动态更新河长名单、监督电话、管理保护目标及河道保护情况。出台长宁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公开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信息。(区环保局、区建交委牵头)

(十)推进市民群众办事信息公开。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可办理程度。做好社区事务网上预约功能的推介和已实现全市通办事项的公示工作,让市民群众广泛知晓“一网通办”改革进展,用足用好有关服务功能。结合政务服务改革进程,及时公开其他领域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办事要求简化、串并联服务改革典型案例等信息。(区审改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牵头)

四、加强制度和渠道建设,提升公开工作水平

(一)着力提升信息发布平台集群效应。强化“上海长宁”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五公开”要求,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打造政务综合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加强微博微信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更好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传播优势,提高信息发布便民性,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沟通联系,以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广播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推介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分析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信息。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历史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

(二)高标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学习借鉴试点区先进经验做法,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推进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领域试点任务。鼓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试点领域。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级条线部门,接受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有序推动政府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

(四)进一步优化依申请服务和管理。全面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于通过依申请渠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除与提交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登记等信息外,一律转为主动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研究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强化集中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培训,提高现场服务能力,做好有关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认真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公文备案和依申请案件信息登记工作。

(五)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加快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政府数据开放深化拓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区级平台、街镇业务系统、各部门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建成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实现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数据共享申请、申请审核、数据提供。

五、提高思想站位,创新工作方法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各环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生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应列名相关信息公开的明确要求,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今年全区各部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 70%以上。

(二)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统筹以及办公室的协调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区各方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市级条线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扎实推进培训工作。加强第三方评估,开展网上社会调研,多渠道听取公众对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和公开方式、渠道建设的意见建议。严格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

(三)开展政务公开大调研。结合全市大调研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专题调研。重点要广泛收集、汇总各条线对专项工作的公开要求以及政务公开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更好落实公开要求、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方式。调研工作要注重汇民智、集民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梳理总结公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当前工作与民众期待存在的差距。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要出台具体解决方案,暂不能解决的,要明确说明原因,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安排,明确各项任务推进节点,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内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估不少于1次,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

长宁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