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SY0024381610202000024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府办〔2020〕22号
  • 发布日期:2020-04-23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2020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2020年4月20日区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水平和工作能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学习和落实

(一)做好学习宣传和组织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后,区政府办公室将制定工作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做好全区对《规定》的学习培训和组织落实工作。同时,梳理并明确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以清单形式在“上海长宁”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委办局、街道(镇)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组织好本单位学习培训工作,确保《规定》落实准确到位。

(二)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规范编制公开指南,做到清晰易懂,及时更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标注更新日期。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委办局、街道(镇)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工作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发布和报送工作年报,并在年报其他需要报告部分中注明对区政府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工作年报应按照规定在“上海长宁”区政府网站发布并通过市政务公开平台上报。

(三)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做到申请办理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记录在案。对通过当面、邮寄、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到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邮寄申请告知书后,依申请案件全部办理程序、办理结果及后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也要全面及时录入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原则上,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信息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加强对纠错个案进行分析研判,对重点部门及时提醒、指导、通报、纠偏,加强实用性、案例型的业务培训,提升整体办理质量和办理水平,从源头上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生概率,防止被纠错、败诉的情况的发生。

(四)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各委办局、街道(镇)要对照法定主动公开范围,结合标准化建设和工作实际,确定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具体内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于6月30日前,在“上海长宁”门户网站予以集中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各委办局、街道(镇)要对本单位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同步推进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梳理转化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送、同步发布”制度,各委办局、街道(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专题)会或局长(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着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重点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政策解读要精准,依托“一网通办”网页,精准推送和群众办事创业相关的政策核心内容,打通政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行政策实施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解读方式和渠道要多样,积极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占全部解读数量比例不低于50%。在年终评估时,将对入选解读优秀案例的单位予以适当加分。

(二)及时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区政府网站在线咨询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特别是卫生防疫、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招生入学、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堵点痛点问题等,要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在5个小时内作出首次回应,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按照《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年初制定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政策性决策事项,均应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公布意见反馈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根据决策事项类型,可采取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形式专门听取意见。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应在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要从目录中选择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等,按照《长宁区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会议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局长(主任)办公会议等(年内不少于2次),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依托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各委办局、街道(镇)应集中公开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公开等相关信息。

(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开放活动。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确定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公众参与事项和方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常态化听取企业、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各委办局、街道(镇)要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年内不少于1次)、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社区治理、教育医疗、生活垃圾分类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开展主题性、系列化的开放活动,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不断完善政策、改进政府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持续做好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地运用。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修订发布《长宁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版)》,认真对接市政府相关部门对26个试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流程,确保标准指引在本区的落地实施。在“上海长宁”区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专栏,统一公开各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各项具体信息。持续优化标准应用,推动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易懂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

(二)全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同步开展区、街道(镇)两级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目录编制要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6月中旬前,按照市区联动分工情况,完成商务、科技、财政、国资等业务领域以及街道(镇)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工作;9月中旬前,完成结对业务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1月底前,完成区、街道(镇)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区试点部门要在区政府办公室指导下,与市政府各部门紧密联系、配合协同,结合本单位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接条线指导和标准确认,确保市、区公开目录的完整性、准确性、统一性,并实时动态调整。

(三)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对办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市通办事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等清单。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指南应载明全部办事条件和规范格式文本,做到通俗易读。推动办事指南场景化编制和公开,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创新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行惠企利民政策、办事指南分类主动推送和证照到期、办事进度及时主动提醒,确保服务对象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四、优化公开平台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公开专栏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要与集约化平台做好数据对接,内容共享。完成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加强部门网页设置的流程规范,全面落实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等要求规范。加大网站普查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区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内容维护,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优化栏目数据互联互通功能,统筹规范区政府网站群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实现政府信息一网可查、全网通查。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

(二)理顺体制机制,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做好本区政务新媒体全面排查和梳理工作,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要尽快清理整合。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不断提高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水平。对重要政策措施,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第一时间发布、转载,并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点推送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照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三)完善和加强实体公开渠道建设和服务能力。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并设置醒目标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导和相对集中受理、政府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公众参与事项咨询联系等服务。强化专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咨询意见和依申请现场办结比例。高度重视线下公开渠道建设,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或人群的公开内容,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定点、定向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覆盖面与到达率。

(四)强化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统筹使用。加强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日常使用,推动公开工作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各委办局、街道(镇)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要熟悉平台办理操作流程,每日查看处理待办事项,及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公文主动公开、公文备案等模块的数据录入与维护。加强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平台数据对接,强化工作平台与政府网站的联通和联动,提高对公开专栏和公开内容的检测和督查能力。

五、严格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一)不断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各委办局、街道(镇)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是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门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务开放、政策解读、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疑难案件会商机制等建设。

(二)多层次分类别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之中,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确保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内轮训至少一次。培训课程设置要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区各委办局要加强与市级条线部门沟通交流,按照市级条线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年度重点公开内容和公开要求,积极争取工作指导与支持,认真参加市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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