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新泾镇,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我国气温的阶段性特征明显,冷空气活动频繁,极端天气事件趋多趋强。为进一步贯彻应急管理部、市灾防委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关于强化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安委会〔2024〕1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今冬明春时值岁末年初,社会生产经营活动进入阶段旺季,人流、物流、交通流密集,发生大雾、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时涉及行业领域多、次生衍生灾害链长,对城市安全运行影响较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格按照《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长宁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和各行业应急预案规定,提前开展防御准备,落实具体应对措施,严防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叠加碰头,坚决守牢城区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平稳。
二、认真分析研判,落实安全防范
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研判分析恶劣天气可能对本行业、本区域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范专项排查整治,做好安全评估和风险防控,抓紧部署落实防范措施。教育、卫健、商务、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工贸危化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因恶劣天气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房管、水务、电力、燃气、通信等涉及城市运行的部门单位要做好重要设施的运行安全检查,提前采取必要的防冻保暖预防性措施,落实应急抢修队伍和抢险装备物资;住建、房管、绿化市容要强化对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管线设施和各类店招店牌的安全防范检查;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督促加强对游览游乐设施、体育场馆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民政、公安和属地街镇要协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街面巡查救助,区域内的老幼孤独等脆弱人群要重点关注。街镇、居委要广泛部署开展居民安全提示,做好居民安全用火用气用电,特别是电瓶车充电安全的宣传教育,避免发生各类火灾和中毒事故。在收到降温降雪等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后,应及时通知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三、严格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准备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迅速预警、全面动员、快速发现、及时处置”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应急处置的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和队伍准备。要参照区级、结合实际,抓紧修订本级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配齐配足防寒抗冻应急物资装备。公安、消防救援和新长宁集团、城发集团所属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预案要求,部署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准备,快速处置各类险情。区应急储备仓库要按要求同步做好棉被、帐篷、行军床等应急救灾物资调拨准备。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加强值守和备勤,及时处置灾害天气相关突发事件;要严格落实险情灾情信息报送要求,提高及时性、准确性;要健全灾情会商机制,密切关注媒体、社会各方反映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作出回应,做好舆论引导。全区各单位单兵图传和各类通讯设备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调试,保持与城运中心视频联络通讯畅通。各单位灾害应对工作相关责任人和联络员,请于12月13日前按附件2要求报送区防灾减灾救灾办。
附件:1.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关于强化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沪灾防办〔2024〕16号)
2.长宁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讯录
上海市长宁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