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地下空间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发生,区灾防办、区安委办、区地空联办现就加强我区地下空间安全隐患整治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和《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工作要求,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推进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排查区域地下空间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地下空间的安全稳定和平稳度汛。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主要包括在地下空间内用做商场、停车库、公共娱乐、餐馆以及办公、仓储等场所。
整治内容:一是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责任缺失;二是存在 “三合一”现象、违法违规经营、人员违规居住、私拉乱接电线、堵塞逃生通道等不符合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并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三是未经批准改变地下空间使用性质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地空联办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措施、时间节点,督促权属及使用单位主体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对易积水地下空间进行摸排,对相应地下空间使用单位或个人做好汛期内安全提示,督促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平安度汛;要强化信息沟通,加强联合检查及隐患治理的工作力度,落实风险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坚决督促落实整改闭环。对存在违规使用地下空间情况的,要做好第一时间坚决清理,责令整改并及时上报信息。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
(三)强化责任追究。区灾防办、区安委办、区地空联办在汛期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监督检查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倒查问责。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