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本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成立上海市长宁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
召 集 人:倪佳慧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毛 欣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蒋慧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 波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白建辉 区机管局副局长
娄 芸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晓峰 区商务委副主任
夏晓娟 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俊义 区科委副主任
周永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沈海燕 区民政局副局长
沈 磊 区财政局副局长
田晓麦 区人社局副局长
吴正葩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 栋 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杨怡宁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张 戎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祝贤高 区应急局副局长
孙 虎 区国资委副主任
谢艳平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陈生祥 区房管局副局长
杨 青 区投资促进办副主任
陆志炜 区税务局副局长
陈 洁 区工商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委办局、街道镇、行业协会、公司派员列席会议。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行动计划,确保质量强区、质量提升、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管理等各项工作高效推动和顺利实施;研究、确定、完善本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形成质量和标准化发展的共治格局;加强质量和标准化人才培养,加强质量和标准宣传;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筹备和组织联席会议的有关会议。
2.拟订全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要点、政策措施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3.开展全区综合质量和标准化发展状况分析工作。
4.落实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考核相关工作。
5.制定并实施政府促进质量提升和标准化发展措施。
6.联系、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长宁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