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市长宁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SY3208247970202500009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
  • 发文字号:长市监质 〔2025〕4号
  • 发布日期:2025-04-16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本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成立上海市长宁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

召 集 人:倪佳慧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毛  欣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蒋慧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  波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白建辉    区机管局副局长

娄  芸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晓峰    区商务委副主任

夏晓娟    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俊义    区科委副主任

周永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沈海燕    区民政局副局长

沈  磊    区财政局副局长

田晓麦    区人社局副局长

吴正葩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  栋    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杨怡宁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张  戎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祝贤高    区应急局副局长

孙  虎    区国资委副主任

谢艳平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陈生祥    区房管局副局长

杨  青    区投资促进办副主任

陆志炜    区税务局副局长

陈  洁    区工商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委办局、街道镇、行业协会、公司派员列席会议。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行动计划,确保质量强区、质量提升、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管理等各项工作高效推动和顺利实施;研究、确定、完善本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形成质量和标准化发展的共治格局;加强质量和标准化人才培养,加强质量和标准宣传;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筹备和组织联席会议的有关会议。

2.拟订全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要点、政策措施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3.开展全区综合质量和标准化发展状况分析工作。

4.落实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考核相关工作。

5.制定并实施政府促进质量提升和标准化发展措施。

6.联系、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长宁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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