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紧急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局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辖区内全部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梯级或踏板是否存在脱落风险,梯级或踏板下陷开关和缺失监测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2)电梯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
(3)电梯维保、使用单位是否按照“两个规定”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重点检查场所
辖区内地铁、航站楼等交通枢纽、综合写字楼、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文娱场所、重要宾馆酒店、学校、商业园区、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使用和维保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局属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立即组织维保单位逐台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自查过程中,使用单位需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自查表》的内容逐台开展排查,并按设备实际种类,将排查结果填写到《自动扶梯使用单位自查汇总表》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自查汇总表》,并于4月30日前盖章提交至所属执法大队或市场监管所。
(二)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于2024年4月30日前,要结合最近一次维护保养工作,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开展逐台安全自查,验证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针对梯级或踏板下陷开关和缺失监测装置,要卸除梯级或踏板进行试验,确保安全保护装置能够正常工作。自查中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严禁电梯带病运行。
(三)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局属特种设备科、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要立即部署检查任务,在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全覆盖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开展重点检查,提高检查覆盖率和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规范从业,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整治效果。市局已统一在移动监管系统内建立“2024年上海市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请局属各部门务必将计划和任务执行,并即时录入在该专项中。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发动,立即行动。局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紧急排查行动,组织力量,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传达到各相关单位,并督促其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局属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要立即停用。同时要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要立即封停;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宣传,快报信息。局属各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和安全乘梯宣传,营造良好的电梯安全氛围。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上海电梯维保小程序上传相关见证材料,督促使用单位通过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s://yhpc.scjgj.sh.gov.cn/)录入排查台账。并于4月30日前收集整理管辖范围内所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填写的《自动扶梯使用单位自查汇总表》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自查汇总表》,并将整理汇总结果发送至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于4月30日前填写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报送市局。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